Advertisement


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公诉处迫害法轮功学员

更新: 2018年08月16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公诉处多年来和法院打着法律的幌子迫害法轮功学员,诬陷他们,对他们非法判刑,有的学员最后被监狱迫害致死,导致许多家庭破裂的悲剧。

自二零零八年来,兰州市城关检察院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方曙光、赵玉华、崔桂莲、薛其翠。方曙光被冤判九年,赵玉华被冤判八年,崔桂莲被冤判八年,薛其翠被判三缓五。

二零一二年,兰州市城关检察院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王有江、陈洁、葛青春、卢月玲。

二零一三年九月,陈洁被非法判刑五年、王有江六年、葛青春四年、卢月玲三年。

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王有江在兰州监狱被迫害致死,当天火化。王有江八十岁的双亲都没有让见最后一面,这就是在兰州上演的诸多悲剧中的一幕。

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于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将五位法轮功学员涂玉春、王毓蓉、焦丽丽、孟玉荣、杜淑珍非法起诉到兰州市城关区法院。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未经二审开庭,法院法官傅觉非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涂玉春被非法判刑八年,焦丽丽八年,王毓荣五年,杜淑珍三年半。

二零一六年法轮功学员岳普玲、马福兰被城关检察院非法起诉。岳普玲的丈夫就是在岳普玲被非法庭审之后,因上告无望,又被甘肃省六一零(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 施加压力,致使其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含冤离世。

二零一七年,法轮功学员杨学贵、周巍和李福斌、郑恕、方剑平被城关检察院非法起诉。李福斌被冤判六年、杨学贵被冤判五年、方剑平被冤判四年零六个月、周巍被冤判四年、郑恕被冤判三年、王继霖被冤判两年。

兰州市城关检察院在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将袁秀英、王雄珍二人非法起诉至城关法院。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迫害正法必遭天理报应。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晖,四十八岁,妻子在政法学院工作,儿子在澳洲。自二零零九年以来,赵晖一直在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公诉处工作。于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赵晖因肝癌晚期住在兰大一院肝病科,死前三天嚎叫痛苦死去。死前去了上海查出肝癌晚期,回兰后住兰大一院。

公诉人许娟在庭上污蔑法轮功会使人家破人亡,而恰恰是中共邪党的残酷迫害,使全国无数的法轮功学员家破人亡,而且这种罪恶仍在继续。这一幕幕悲剧的上演,就是在检察院和法院践踏法律相互配合的情况下发生。兰州市二零一五年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刘兰英,二零一六年被迫害致死的岳普玲的丈夫、二零一七年被迫害致死的王有江。

真心希望那些还在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人员,立即停止迫害,将功补过,留住你的未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