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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学员无罪获释 迫害还能继续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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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八月十日】从2016年开始,大陆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案例越来越多,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

明慧网《2017上半年法轮功学员获释综述》一文,2017年1月到6月,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中级法院,都有阻止或终止迫害程序的案例,54名法轮功学员获释,另有97人被退卷。

这些案例发生在中国大陆的21个省、直辖市,包括安徽、北京、贵州、甘肃、广东、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苏、辽宁、内蒙古、宁夏、山东、陕西、上海、四川、天津、新疆、云南等。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已持续了19年,近期出现这种变化是偶然的吗?当然不是!迫害法轮功天理不容,世间理也是不容的!促成形势变化有哪些原因呢?

1. 按中国目前的法律,法轮功学员也是无罪的

法轮功修炼真、善、忍,不仅让修炼者祛病健身,而且通过修炼能让人道德升华,是于国于民有百利无一害的正法 。中共一直以《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来迫害法轮功学员。可是,立法、司法机关均无法律文件明确法轮功是邪教组织。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

1999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全文内容也没有提到法轮功三个字。公安部2000年《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中,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个,但法轮功并未在列。

实际上,邪教的污蔑来源于1999年10月25日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的采访谈话,而江泽民的个人谈话不是法律。相反正是江泽民自己践踏了法律!

《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信仰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告诉人们真相、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完全是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事,也是合法的。《宪法》第5条规定:“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还有,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也早已解除。2011年3月1日,《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中第99项、第100项明确废止以下两个1999年发布的文件:(1)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2)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所以,在中国大陆民众修炼、宣传法轮功是完全合理合法的。正象中国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时指出:“真正在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是江泽民,江泽民才是真正的罪犯!610办公室是江泽民为了镇压法轮功而非法设立的组织,应该依法撤销。”法庭立即爆发热烈掌声。

越来越多的正义律师敢为法轮功伸张正义;越来越多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公务人员良知发现做出了正确判断和行为。

2.全世界控告江泽民

自2002年至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中共前头目江泽民被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在美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阿根廷、瑞典等19个国家和地区被控告。

2015年5月司法系统出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立案登记制,中国大陆掀起了大规模的控告江泽民的浪潮,至今已有超过20万名大陆及海外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递交了诉状,实名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同时,全世界有几百万人签名声援起诉元凶江泽民。

3.迫害者恶报频发

人在做,天在看。过去几年高压反腐中的落马高官,大都是积极追随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的败类,包括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苏荣、李东生、周本顺、奚晓明、马建、王力军、张越、武长顺等等。表面上,这些人是因贪腐落马;实质上是他们迫害法轮功而遭了恶报。

“十八大”以来,当局“老虎苍蝇一起打”,迄今共查处了200多名副省部级以上中共高官,而落马的“苍蝇”更是数以万计,范围涵盖军队、政法、国安、民政等多领域。其中,中共政法系统被大清洗和降格,在过去4年间,有24省的公安厅长、31省的武警总队职务被更换,多省份的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落马,更有2名政法官员被判死刑。

外界观察发现,这些落马官员贪腐是中共官员娘胎里带来的不新鲜,但这些人普遍有两个突出特点:中共江泽民派系背景,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中共官员们在这阴云密布、噩耗频传的形势下,也悟出些道道来:赶快善待法轮功、和江系切割,是当务之急!

4.形势已变 迫害法轮功会被清算

2013年8月现政权出台了《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

当今最大的冤假错案就是迫害法轮功。这对于执法人员可以说是敲响了警钟。说白了就是,赶快和江系切割,不要被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政策绑架,谁做谁负责,终身负责。

2013年底当局废除了劳教制度,并将其内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全部释放。劳教制度是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最主要的工具之一,在劳教所关押的有一半以上是法轮功学员。这是对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直接否定。

2016年3月1号开始,新修订的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同一天,1999年6月11号实施的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废止。旧规定中,因执行上级命令而犯错,可以不追究警察责任的条款,在新规定中予以撤销。仍然执行上级违法命令、且有悖天理的迫害法轮功的警察,责任是要终身追究的。所有的退路都堵死了,还不醒悟不就是等着被收拾吗?

2016年4月23日时隔15年后再次召开了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主政者强调“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这个讲话是对江泽民宗教镇压政策的纠正。会议上不再有迫害法轮功的任何文字和言论。当局又在提法上明确表态“对宗教信仰不能用行政力量、用斗争方法去消灭”。

5.法轮功学员的慈悲唤醒良知

十八年来,法轮功学员坚守真、善、忍信仰的正念和在自己都处在危难中还苦口婆心地向参与迫害他们的公检法司及其他有关人员讲真相,这种行为本身就具有强大的道德感召力。一旦外界环境有所松动,就比较容易唤醒执法人员们的良知、善念与人性,感化着他们善待好人,也为自己留后路。

表面上看,是法轮功学员在恳请执法人员给他们一个公道,维护信仰自由。实质上,现在的时间是不是也给了执法人员们一个展示正义良知,对得起自己和家人,避免遭到清算的机会呢?如果真是等到形势完全变过来了,天理能容你吗?

今天“三退”(退出中共党团队)自救大潮席卷全球,已有3.1亿人以真名或化名退出了中共的党、团、队组织,天灭中共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自古邪不胜正,这场迫害终究会停止,惩恶扬善,正其时也。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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