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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法院枉判朱大江二年半

更新: 2018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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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省平江县法轮大法弟子朱大江,2017年1月1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镇向民众派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观澜派出所警察绑架。

随后朱大江住处被抄,电脑、打印机、手机、法轮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被警察当作证据抢走。

同日,深圳市龙华公安分局对朱大江非法刑拘。1月25日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对其实施逮捕,随后被起诉到法院。

2017年11月22日,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对朱大江非法庭审。开庭前,律师向法庭申请朱大江妻子出庭辩护,主审法官王恩建不但不予准许,并在开庭时阻止他妻子到庭旁听,并对朱大江的妻子非法询问,笔录。这样,除了律师外被告方就只有当事本人。

2017年12月27日,所谓的合议庭宣判结果是:判处朱大江二年六个月冤狱,并处罚金1000元。朱大江不服判决,上诉到深圳市中级法院,

目前,中院未作裁决,家人也没有朱大江的消息,不知是仍在宝安区看守所,还是已经送往监狱?

审判长王恩建075529997775
市中院周法官075586776359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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