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钱包的故事

更新: 2018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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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修炼中明白了不失不得的道理,逐渐看淡了钱财,使自己的内心逐渐地达到了宁静。现将自己九个月来做保洁工作中的几个故事写出来与朋友分享。

“阿姨,您去找找吧”

二零一七元月份开始,经一家电影院保洁领班张姐介绍,我在她那里做保洁工。这是一家由几人共同承包的私人保洁公司,几位经理都是三十多岁的女士。

干了这份工作才知道,这份工作经常能捡到钱。平时我在路上看到钱是从来不捡的,因为修炼人讲要回归传统。古人都讲“路不拾遗”。原因是如果大家都这样做,失主按原路返回来还能找到丢失的东西。但现在做保洁就不同了,但还是不能把钱扫到垃圾箱里去。因此开始我就将捡起来的钱直接放到电影院的卖品柜台上。

后来一想,不对呀,卖品柜台也没有将钱交给失主呀。再后来,五元、十元的不知道失主的,我就捡起来让丈夫在网上捐给需要救助的地方。大的能找到失主信息的就直接交给经理让经理还给失主。

去年十一月的一天上午十点钟,第一场电影开场后,一位昨天来看夜场电影的观众来到电影院,说他丢失了钱包,里面有身份证及很多重要证件,有银行卡,还有三千元钱。这位失主是个三十多岁的男子,他看完电影已是当日凌晨一点了。他来的时候,我们上午已经打扫完卫生。他在经理那里没得到任何有关信息,因此非常的着急。

当时经理就直接找到我说:“阿姨,您去找找吧。”她都没敢让领班的张姐去找,因为经理知道我炼法轮功,是最值得信赖的人。当时满场观众正在看电影,场子里电灯全熄了。我就约上领班张姐让她拿着扫帚,我则打着手机亮光去失主当时的座位上找。到了目标地,我就睁大眼睛仔细搜寻,啊!看到了,是一个深综色的钱包,静静地卡在一张坐椅的扶手下面,不注意根本就看不到。于是我就将钱包轻轻地取出来,并没有惊动座位上的观众,然后就交给了经理。

因为电影院里有规定,捡到丢失的物品须经过与失主认证和失主签字后才能领走,以防有诈骗或冒领。经确认是这位男子的,经理就将钱包还给了他。此时失主既高兴又感激,他说:“钱都不是主要的,关键是里面的好多证件太重要了,如果丢失了,损失无法弥补。”

“别急,让我再找找”

过了些时候,又有失主来说钱包丢在电影院了,这次是两个三十多岁的男子。他们不相信经理和任何员工,一定坚持要自己亲自進去找。经理只好带着他们進去找。可是,他们在自己坐过的座位及周围找来找去找了好几趟都没找到,两位先生急得不行。

当时我正在上班,经理就过来问我看到钱包没有,我说没看到,几个工作人员都说:“莲阿姨说没看到,那就肯定是没有。”他们都很相信我的人品,经理也说:“那是,莲阿姨最善良了。”经理就约我一起再去找。

经理找了几个回合没找到,就说:“算了,不找了。”我说:“别急,让我再找找。”我还坚持在找。经理就站在走道里等我,此时俩位失主正站在检票口焦急地朝我这儿张望,期盼能有好的结果。

我忽然一下来了灵感,心想:也许失主心里一急,已记不准坐的位置了,我不妨再在座位前后几排认真找找也许能找到。我就一排一排仔细寻找,也是找了几个来回,忽然在失主所说的座旁的第三个座位看到了一个卡在两张椅子之间的缝隙里的钱包。我又惊又喜:“啊,经理,找到了!找到了!”经理也是异常惊喜。

我将钱包交给经理,里面也是有几千块钱、重要证件、银行卡等。经与失主共同确认之后,经理将钱包还给了失主。在前后不到二十分钟里,重要物品失而复得,两位失主真是惊喜万分!经理对失主说:“是这位阿姨帮你们仔细找才找到的,你们要好好谢谢阿姨哦。”两位失主非常感激,当即拿出几百元钱要给我,我坚持不要。他们就买了一百多元钱的点心、水果请我们工作人员吃,以示感谢。

是人家的东西,应该还给人家

一天,我与另一位保洁工王姐一起上班,她拎着袋子捡物品,我扫地。这时王姐捡到一个小巧的女士挎包,里面还有手机,按理说,这种情况信息明朗,应该很快就可还给失主。王姐对我说:“你看,里面还有手机。”我说:“快交给经理”。可王姐说不交,等别人来找就交,不找就拿着。我见她执意不交,也不好说什么,只觉的这种行为很不好,心想人家失主该多着急啊!

这时,我就拿起失主的手机查看,一看已关了机,我就打开手机,准备按里面的号码打电话联系失主,可手机锁屏了,我打不开。王姐见我打开手机就不高兴了,说:“不要打开,关机。”我心想是人家的东西就应该还给人家,就没关机。我说:“不关了,等失主打电话来找时好接电话。”说完我就将手机放在包里干活去了,此后王姐是否关了机我就不知道了。

这是前一天晚上发生的事,第二天上午十点多钟,失主找来了,是一位二十多岁的姑娘。当时我打扫完上午一场后,十点钟就回去吃午饭了,失主是十点多钟来的。我中午十一点半再来上班时,失主已来了一个小时了。因找不到钱包,就在电影院里大吵大闹,她说她打手机打不通,是不是有人故意关机也难说。我来时,经理还在与失主在楼上监控室里调监控查看,也没找到任何蛛丝马迹。

我一来,有位工作人员就问我:“莲阿姨,捡到一个小包没有?”我说:“捡到了。”工作人员就打电话告诉经理,经理从楼上下来一脸的不好看,第一句就质问我:“捡到了东西怎么不交呢?”我就将事情的原委讲给经理听,并让经理先别生气,我说我到休息室去找来给您。可是我在休息室里没有找到,不知王姐放在什么地方了。

经理就找来领班让她赶快处理,领班与王姐是儿女亲家,领班就打电话给王姐,王姐告诉她放的位置后,领班就拿出来交给经理,经理与失主双方确认后还给了失主。

当然失主拿到钱包后还是很感激的,说了很多感谢的话,也委婉地道了歉,说她里面的东西实在太重要了,马上要赶到省城去,要丢失了可就误了大事了。

等失主走后,领班张姐狠狠地训了我一顿,说我不该把王姐那段实情告诉经理,这样王姐就不能在这里干了。领班显然是无理维护王姐,我当时心里也是不平衡,心想,我为你们化解了纠纷,反倒还成了我的不是了?其实领班与她亲家平时关系是很糟糕的,互相不买账,背地里互相说长道短的,可关键时刻还是护着亲家。

我仔细一想,我是修炼人,只能截窒不好的,不能伤害任何人。王姐四年前丧夫,孤身一人过得很寂寞,她其实并不缺钱,找点事干只是为了过得充实些。我站在王姐的角度一想,她是中共统治下整体国民道德下滑的受害者,象她这种表现也远远不止她一个人,那公开抢钱、诈钱、骗钱的多的是了,不能因为这件事就让她失去这份工作。

于是我就去找经理帮王姐说好话,我对经理说:“人家的钱包已经找到了,王姐的事就别在人前说了,就只当这件事没发生,大家相处在一起也是缘份。”经理就有点为难,意思是不处理就不能防范以后。我说:“经理,请放心,我来给王姐说,以后大家都会注意,绝不会再有第二次了。”

经理见我诚恳,就答应下来,这件事就此作罢,王姐依然照常在这上班。

法轮大法让我明白了“不失不得”[1]的道理,能够自然而然的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而不是人前强装出来的。希望朋友们都能够认同“真、善、忍”好,愿幸福与美好常伴您与您的家人。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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