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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市69岁伍夕碧遭四年冤狱

更新: 2018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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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遂宁市六十九岁伍夕碧女士,二零零四年被病痛折磨的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修炼法轮功,刚炼了几天就感到一身轻松。二零一五年三月,时年六十六岁的伍夕碧,遭中共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到成都女子监狱,洗脑“转化”、欺辱、奴工迫害,给她及家人造成难以弥补的身心伤害。

下面是伍夕碧自述遭受的迫害经历:

我叫伍夕碧,今年六十九岁,家住安居区聚贤镇书院沟村。九十年代,为了养家糊口,我就在聚贤镇上开了一家照相馆兼做打印。年轻时代的我就虚弱不堪,肠胃炎、冠心病(昏倒四次)、高血压、风湿、失眠症等多病缠身。特别是失眠症,很多时候通宵不眠,到了白天精神不佳,搞的我头昏脑胀,疼痛不已,连电视都不敢看,全身酸软,手连拧毛巾的劲儿都没有,走平路都感到两腿象绑着石头一样沉重,而且心脏跳动缓慢,正常人七十次/分,我只有四十二次/分,胸口胀、肚子胀,闷油,再好吃的饭菜也难以下咽,更谈不上做体力活了,一年四季以药代饭,别人老远就能闻到我口中的药味。附近的大、小医院都跑遍了,中、西药对我身上的病都无济于事。遂宁中医院的院长李恒明曾建议我换心脏起搏器,我舍不得花钱,就放弃了。

二零零四年,一位大姐在修炼法轮功,看见我常年吃药,就劝我去炼功,说这个功法很神奇。我想,死马当作活马医,只要还有一线生的希望,就去试试吧。谁知刚炼了几天,就感到一身轻松,腿脚有力,走路生风,所有的病都不药而愈,心脏跳动也恢复了正常,干活儿一点也不累,心里别提多快活了。正如李洪志师父在第二套功法口诀中说的那样:“生慧增力 容心轻体”,我真正体验到了无病一身轻,直到如今,再也没吃过一粒药,为家庭彻底减轻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相馆生意也不错。

一、聚贤派出所对我的绑架、诬陷迫害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八日晚上八点钟左右,我被不明真相的人诬陷,遭到安居区派出所、会龙镇派出所、聚贤派出所及所长汪国烈及警察黄坤、谭兴(音)以及聚贤镇防邪办(综治办)徐福林和一个女人的绑架。门一开他们就一拥而入,在屋里乱翻一通,抢走我的大法书、师父法像(两张)、真相币、u盘、打印机、电脑、复印机、大型裁纸刀等私人物品。他们还把师父的法像扔在地下踩踏,然后把我的私人物品装在一辆车上,又用另一辆车将我直接绑架到了安居区派出所。

在安居区派出所,我遭到了黄坤和谭兴(三十多岁)的非法审讯,逼问我的打印设备从何而来?是谁教我的?u盘是谁拿的?还问我为什么要炼法轮功?不时用污秽恶毒的语言诽谤师父和教人向善的法轮大法,用“熬鹰”的形式将我非法审讯一个通宵,不让我合眼,还逼我摁手印、照相,最后又强行带我到安居医院去做体检,查出有高血压,也不放我,天刚亮就把我劫持到永兴看守所,非法关押到224号女监室。

大约一个星期后,聚贤派出所所长汪国烈与警察刘贤勇、黄坤、谭兴、安居法院杨院长一同来到看守所对我非法提审,将我的左手用手铐铐在坐椅上。为了不让他们对大法犯罪,我就不断给他们讲大法的真相。从我多病的身体一直讲到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发生的巨大变化,我说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没有瞎说。他们讲我在说鬼话、不认罪。刘贤勇还诬蔑法轮功,说我走火入魔、危害社会。我说:“全国多地火车站暴力杀人,有没有一个法轮功学员?” 刘贤勇说那是人民内部矛盾。我接着说:“他们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那我们(法轮功)就是敌我矛盾吗?!”刘贤勇听后顿觉理屈词穷,搭不上话来。

不久,聚贤派出所所长汪国烈与警察又来对我第二次提审,所长汪国烈对我说:“我们去街上调查了,大家都说你是个能干人。”接着话锋一转:“你现在还不认罪,你信不信不到过年,我还要抓两个进来?敢惹我?把(法轮功)资料都扔到我派出所来了!”我说:“不是惹你,就是叫你了解真相,善待大法弟子会得福报的。”警察们见说服不了我,又过了一段时间,大概是十二月份,黄坤和谭兴第三次到看守所来提审。这次他们把抄家抢走的资料和真相币全部拿到看守所,一张一张分开摆在桌子上照相,黄坤一边照还一边假惺惺的对我说:“我们也不想把你关这么久,把材料重新整理了一遍,你用手指着材料照一照相。”他们为了达到构陷我的目的,叫我配合给材料照相,又让我签字。后来才知道是派出所补充整理我的黑材料,我上了当了。不久,派出所将我的构陷材料移交到了安居区检察院。

二、遭非法庭审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多钟,安居法院对我进行非法开庭。当我被车带到法院时,刚一下车,就被法院的人强行给我套上黑头套,被人拉到了庭上。非法庭审一个多小时,安居区公诉人李微微还带着她的老公参与非法起诉(这是违反法律程序的,她老公没有资格参与起诉),面对这种无理迫害,我说:“《宪法》允许公民有言论、集会、结社、出版、信仰自由,请问公诉人,我们炼法轮功,来去自由,没有任何组织,就是祛病健身,对别人好,没有伤害任何人,犯了哪条罪?”公诉人李微微的老公帮腔,说我是违法的,都是反共的。庭审无法继续,法院只好宣布休庭,未宣判结果。

二十天后的四月十六日,安居法院对我进行第二次非法开庭,家人为我代请了两位律师,两位律师在法庭上为我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但法院不予采信,却一意孤行。

审判长问我:“你承不承认法轮功是某教(中共才是真正的大邪教)?”我理直气壮的答道:“不承认!”他听后气愤的说:“拒不认罪,重判!”接着马上宣判我四年。我当场大喊:“法轮大法千古奇冤!你们做的事是为你们做的,要遭报应!”

我不服二审判决,依法上诉到市中级法院,要求中院撤销安居区法院对我的枉法冤判并对该案进行重审。五月,市中院派人送传票到看守所,同时还送了一张所谓的“优待通知”,说是最高法院出的,上面写着:凡年满六十五岁以上的老年人,要和未成年儿童同等对待,应轻判。当时我已年满六十六岁,但中院仍然罔顾事实,肆意践踏法律,照例执行江氏的迫害政策,执法犯法,终审裁定为四年。

三、永兴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二零一四年冬天,法轮功学员邓燕刚一进去,监室在押人员在狱警的指使下,强行将她的衣服脱掉,身上只剩下一件内衣,罚站厕所数小时。我和射洪县法轮功学员王彩雨是监室内年龄最大的,却罚我们做苦工,我洗了四十五天厕所后又接着洗碗,王彩雨洗了九个多月,手都洗烂了。

四、在成都女监遭受的迫害

逼迫“转化”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我被劫持到成都女子监狱五监区继续关押迫害。副监区长曹玉蓉(四十岁左右)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送去的当天就找我谈话,又指派犯人包夹龙志英转化我,龙志英将打印好的“四书”拿来叫我签字,我不签,把笔给她扔了,她又捡回来。我连续扔了很多次,龙志英说:“你心里怎么想我不管,你表面上要配合,这是我的任务。你们法轮功(学员)不是为别人着想吗?”

我知道这些犯人为了得表扬、挣分和减刑期,已经泯灭良知,沦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工具,是狱警最得力的帮凶。她们“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要加十分,而且还有物质奖励,因此这些犯人对狱警是言听计从、卑躬屈膝。只要法轮功学员不转化,不签字,就打。我被逼得签了字后,放声大哭了一场。

炼功遭辱骂

事隔一个月,有一天,我正在监室里炼第一套功法,包夹龙志英看见了,她气得暴跳如雷,对着我又吼又骂,举起拳头就要打我。此时,我心里一点也不怕她,只是目不转睛的直视她,只见她手停在空中,最终没落下来。

欺辱

二零一六年五月,我转到一楼八监室。有一个五十岁的犯人叫苟连华(音),视我如敌,经常遭到她的无端谩骂,我将此事告诉了主管干部李毅(五十多岁)。之前,李毅收了苟连华的礼(很多犯人都知道),因此,她不但不秉公执法、主持正义,反而纵容苟连华的违规行为。

四个月后的一天,她见我要出监室门,就故意双手叉腰挡在门口不让我经过。见我过来,用胳膊肘儿使劲撞我,我个儿小,又不曾防备,一个趔趄,腰背一下子撞到门锁上,背部被撞破皮,我将此事报告给值班干部李玲,李玲马上拿着电棍过来,指着苟连华骂了一顿,并严管了她两个多月,苟连华遭到了报应。

在监狱,我还看到遂宁法轮功学员邓燕(四十岁左右),经常遭打骂,犯人用手指掐她的脸、拧她的胳膊,脸上经常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还有一位没转化的学员叫刘凤霞,也经常被毒打。

奴工迫害

五监区共关有二十多个法轮功学员,我的年龄最大,但分配的劳动任务却是最重的。我每天干的就是往棉袄里装棉花,只能站着做,每天要干十个小时的活,从上午七点出工到十二点十分收工,下午一点半干到晚上七点,长年累月为监狱赚取高额利润,而服刑人员的生活却非常的低劣和艰苦备尝。压力重,我的血压不断升高,天天累得精疲力竭,完不成任务,还要遭干部和技术员谩骂,说我们偷奸耍滑。

精神洗脑

凡是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监狱规定没“转化”的,每周要向监区写所谓的思想汇报,不符合包夹要求的,打回来重写,一直写到她们满意为止;“转化”之后,每月写一次。监区还每周把本监区的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集中在一起洗脑,学习所谓的《古今中外的邪教》等书籍及光碟,以混淆视听,从而达到诬蔑诽谤法轮功的邪恶目的。

肉体摧残

我因长期受到精神迫害,奴工任务重,心理压力大达到了极限,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五日,我突然昏倒在监狱医院的厕所旁边,狱医还强迫我服大剂量的西药,导致我全身无力、头脑昏沉、心跳缓慢。

二月十七日,监狱强行把我送到金堂男子监狱中心医院,当时我身体十分虚弱,尽管如此,狱警还叫人给我戴上五斤重的脚镣和手铐。到了医院是我自己爬到病床上去的。

去的当天医生就给我输一种不明液体,第二天我就感到全身无力、发抖、心慌意乱,走路、说话有气没力。我抗议:我没有病,不需要输液,可没有一个医生愿意听我的,仍然强行给我输液。二十四天(三月十五日)后我回到了监狱,可人变的又黄又瘦,与刚去时的我相比,简直判若两人,可狱警又叫我到医院住了一夜。于三月十八日结束冤狱回到了家。

结语

四年的牢狱生活使我的身心受到极度的摧残,曾经健康的我时常感到身体不适,记忆力衰退,容易健忘,没精打采。我虽已离开监狱,但却没有获得真正的人身自由。四月份,会龙派出所的警察胡鹏(音)又跑到我家里来骚扰。

参与迫害的相关单位及人员:
四川遂宁市安居区邮政编码:629000
四川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派出所:
所长汪国烈、警察:刘贤勇、黄坤、谭兴(音)
聚贤镇“防邪办”:徐福林、周主任、一个未知名的女人(三十岁左右)
会龙派出所的警察:胡鹏(音)
安居区法院:杨院长
安居区检察院公诉人:李微微及其丈夫
四川遂宁市永兴看守所
四川成都市龙泉驿成都女子监狱:
成都女子监狱 监狱长:毛新(女)、政委:石伦
教育科科长:廖群芳、警号:5104281 监狱内部刊物《新生导刊》的副编辑
二监区电话:028---84898101
二监区专门迫害狱警:卢巧霞(40多、藏族)、周桂芳(40多)
三监区专门迫害警察 :杨泳洪 四十几岁,警号5104299
四监区电话:028---84898283
五监区:监区长:彭洪文(音)、副监区长曹玉蓉(四十岁左右)、狱警:李毅(五十岁左右)、冯雪梅、窦红群(琼)、安茂(音)、副监区长:温学锋(现已调三监区)
五监区犯人:龙志英、苟连华(已出狱)、邓红霞(贩毒犯)、李云夏(经济犯已出狱)、王霜(已转押凉山监狱)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龙洪路200号 邮编:610109
四川成都市金堂男子监狱中心医院医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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