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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陷十一年冤判遭抻刑致残 吉林项丽杰再被诬判

更新: 2018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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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吉林省辽源市法轮功学员项丽杰,于邪党“十九大”之前被非法抓捕,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被龙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后冤判三年半。

法轮功学员项丽杰,现年五十三岁,台湾媳妇,她曾于二零零六年被冤判十一年徒刑,在吉林省女子监狱遭受种种屈辱和魔难,胳膊在被上抻刑中致残。

上抻刑的刑具就是四根用白布制成的绳子,表面看起来绳子挺柔软,可是一旦把人绑上之后,这四根绳子就如同四把刀,因为警察和刑事犯给法轮功学员上抻刑时,是四个角落的刑事犯先把绳子系成猪蹄扣,然后绑在法轮功学员的手腕和脚踝上。

酷刑演示:抻床
酷刑演示:抻床

接着,她们四个人一起喊“一、二、嘿”,就把绳子抻到了极限,然后,分别系在事先就固定好的床柱上部的橛子上。这个橛子是用透明胶带缠上硬塑料泡沫制成的,想多高就能多高,越高越疼。

只要绑完,警察和刑事犯这些人立刻离开房间,任凭法轮功学员怎么哭喊,都无济于事。

由于绳子是系的猪蹄扣,受害人越动,绳子越紧,手腕和脚脖子立刻就肿起来,鲜血顺着绳子勒的地方流下来。受刑人整个体重都作用在这四根绳子上,那种痛苦如同“五马分尸”。“五马分尸”时间短暂,而上抻刑是长时间地折磨,真是太残忍了。

项丽杰被上抻刑后,那些丧心病狂的恶人还坐在她身上。只要有挺不住“转化”的学员,那些参与迫害的犯人就能多得很多分,就能减刑早回家。

吉林省女子监狱为了追随江氏流氓集团的迫害政策,利用这些心狠手辣的长刑期的刑事犯参与抻刑迫害法轮功学员。严重的时候,教育监区几乎每个监舍都有法轮功学员被高高吊起的,在五楼的图书室里,在狱警的仓库里,都有被上抻刑的法轮功学员。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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