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上海任凤妹被绑架构陷 家属请律师维权

更新: 2018年03月15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上海市静安区法轮功学员任凤妹被警察非法入室绑架,二月五日警察将构陷她的案卷交到虹口区法院。近日虹口区法院通知律师,上海开始实行“指定管辖制”,任凤妹将被移交到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分部(原闸北法院)审理。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八日上午,上海市虹口区广中路派出所警察伙同虹口区国保,非法闯入家住静安区(原闸北区)法轮功学员任凤妹的家中,进行非法抄家。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抄走了家里一台电脑主机、二台打印机、多份资料。被非法关押在上海市虹口区看守所,一个月内都没有给过家属一张被关押的通知书。家属多次到看守所去送衣服都遭到拒绝,家属只好再去找虹口区广中路派出所和虹口区国保,他们相互推诿,不予理睬。

无奈家属只好委托律师介入此事,律师与任凤妹的家属前往虹口分局交涉。在虹口分局门口,律师通过门卫打电话给本案承办国保,要求其听取律师意见。该国保拒绝告知其姓名,只是说本案承办一个姓王,一个姓张,案子已经送到检察院报捕了,并拒绝面见律师听取律师意见。该国保表示律师有意见在法庭上说就行了,不用和他们说。

律师当即郑重声明,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案件侦查终结前,侦查机关应当依法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并记录在卷,因此,你们应当依法听取律师意见。该国保当即大发脾气,责怪律师要干什么,有什么意见现在就讲。律师要求当面提交书面意见,该国保表示不会来见,有书面材料放在门卫处。

下午一点半左右,律师再次来到虹口分局,门卫以还没上班为由不愿给那个国保打电话。于是律师将相关手续及律师意见留置在门卫处,要求其转交。

之后,律师与家属来到虹口检察院递交建议不予批捕的律师意见。在检察院案管中心,虽然查询到了审查的检察官,但是依然拒绝提供。案件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和审查的检察官联系上后,该检察官同意接受律师意见但不愿面见律师,只要律师将材料交给其同事即可。律师以还有后续材料为由需要邮寄给该检察官,要求告知联系方式。但遭到了检察院的拒绝,检察院说直接寄给案件管理中心即可。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任凤妹被非法批捕。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被移送到虹口区检察院,二月五日被移送到虹口区法院。近日虹口区法院称移交到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分部审理。

任凤妹被绑架前,丈夫的旧病复发,不得已下岗在家,每月只能拿社会救济金,任凤妹被抓后,家里失去了生活来源;家中还有85岁的老妈妈,丈夫是又要照顾老人又要照顾孩子,真的觉得力不从心,突如其来的变故,使整个家都陷入了困顿。

这么好的人怎么会被当坏人抓起来了,实在是想不通啊,任凤妹的家人在向虹口区的相关部门递交信件中写道:

“在分局被问及我妻子炼法轮功怎样,我很坦率的说,炼法轮功真的好。我妻子在炼功之前身体非常不好,身体没有力气,腹部囊肿,医生说要马上开刀。就没多久,妻子就开始炼法轮功,没想到几个月后,这个囊肿就消失了,任凤妹再去医院拍片子,医生很惊讶的问怎么就好了呢?她身体越来越好,人有力气了,家务都能做,工作也能胜任了。这给我、给这个家带来多大的安慰和感激啊。这么多年她都没有去看过医生,这不就是炼功炼好的吗?!

记得她炼后没多久,有一次过马路被车撞了,她裤子都划破了,手腿上皮肉擦伤,还有很大的瘀青。肇事者赶快说要带她去医院看,要付医药费,可她却说我是炼功人,不用去医院,也不要对方赔钱,让对方赶快走。回家后,炼炼功,没几天,身体就恢复正常了。这个事要是一般人哪能做的了,那还不赶紧讹对方点钱,可她却傻乎乎的什么都不要。她炼了这个功,心怎么就那么好,宁可自己吃亏,也不去麻烦别人。我是看在眼里,佩服在心里。

她平时还一直热心助人,善待老人,孝敬公婆,这几年退休后,她看到楼里的上下邻居都很忙,说人家上班都很辛苦,家中没有人收快递,能帮就帮,她就主动来收快递,晚上再送给邻居。

她一人炼功,全家受益。家里以前很穷,我为了生计,不得已去开出租车,可长期的劳累,我得了腰椎盘突出,发作的时候那个痛苦啊。可任凤妹炼功后,我在边上看看,不知不觉腰好了,不疼了。”

可就是这样一封真实、质朴的表达心声的信,却让中共的官员非常害怕,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下旬,居委会和片警去找任凤妹的丈夫,就是因为他给很多部门寄信,区长都关注了,他们吓唬他说,如果他下次再写,就不是他们去找他了(意思就要抓起来)。一周后,静安区610一个人在居委会约谈了任凤妹的丈夫,说任凤妹肯定会被判刑,他和上海市女子监狱关系比较好,可以安排他们单独会面,只能帮这个忙,还问家里有没有什么困难,可以帮怎么解决。

同时在十二月底,国保也让其他警察带话给任凤妹说,他做了30多年警察,还没有见过她丈夫这样的(指给各部门寄信),让任凤妹带话给她丈夫,不要再寄了,对他不好。任凤妹想了整晚,第二天和管教说,她丈夫在外面这么做是对的,他这么做也是合法的,她不会去劝他,如果真的因为他做这个事情进来了,那也是对他的迫害

上海市虹口区广中路派出所: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一路208号
电话:021-56961489
沈嵘 俞剑峰
副所长 陈羽枫
社保人员:乔方顺 朱孝永

虹口分局国保处
地址:闵行路260号
邮编:200080
总机:02163242200
电话:02123032130 电话:02123032131 电话:02123032068 电话:02163243434
孙黎明(科长,手机13701688766)
承办国保 周涵宇 18918083541 徐先俊 电话:02123031233
副局长 何陈男
周俊

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
地址:唐山路902号
邮编:200082
电话:02165856600
电话:02165862305
电话:02165852305门卫
电话:02165852000
邮箱:shkjcy@126.com
电话:02165852521
公诉人 秦蕾 电话:021-65852372

上海市虹口区法院
地址:北宝兴路531号
邮编:200083
电话:021-36123300
院长 席建林
承办法官 张金伟 电话:021-36123126
书记员 葛立刚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