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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项城市丁书君、童占民被非法判刑

更新: 2018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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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二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河南周口项城市法轮功学员丁书君、童占民被项城市公检法人员绑架、非法关押、构陷大半年,现在丁书君被非法判刑五年半、童占民被非法判刑五年,两人均已经上诉。

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项城市公安局以国保大队长靳海为首的五、六个警察,有的穿着便衣,开着无牌照小车,先后在路上和家里绑架了丁书君﹙男,55岁﹚、童占民﹙男,54岁﹚等五名法轮功学员,其中两人是八十多岁的老太太,在家人的强烈要求下,于当晚被放回。

丁书君、童占民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项城市看守所。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底,丁书君在外界和家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项城市法院非法庭审。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童占民被项城市法院非法审判。本来法官给童占民的律师说好在项城市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后来,法官突然说开庭改在项城市看守所内开,并且只准家人参加,不准外人旁听。

项城市法院刑事审判庭龚光明任审判长,公诉人是项城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朱培连。

在法庭上,北京律师依法为童占民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公诉人一会面红耳赤,一会哑口无言,一会乱翻资料,显得坐立不安,六神无主。辩护律师从指控的各个方面说明童占民无罪和本案不能成立。

在两三个小时的庭审中,公诉人指控童占民的三项:第一项是炼法轮功;第二项是“诉江”;第三项是被绑架时身上有三个U盘。公诉人在不讲法律和基本常识的情况下,依然坚持要法庭判童占民七年以上。

童占民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没有错。辩护律师说我的当事人无罪应当当庭释放。

最后,审判长说休庭,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再判。

二零一八年一月初,突然传出丁书君已被项城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童占民被非法判刑五年。丁书君和童占民在被非法宣布判决书的同时两人均当场表示不服判决坚决上诉。项城市法院法官知法犯法不同意两人口头或书面上诉,非要看守所中被剥夺一切自由的他们两人通知外面的家人再托关系或请律师到看守所中让他们签字才可以上诉。童占民家人在花了本不必花的几千元后,才艰难的提起上诉。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河南周口项城市公、检、法人员在已经了解法轮功基本真相的今天还要加重迫害法轮功学员。不但使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庭蒙受不白之冤,也会使公、检、法人员本人及家人在迫害佛法修炼人的无边报应中,失去美好未来。这正是法轮功学员最不愿见到的、劝他们要避免的。


项城有关讲真相电话(固定电话区号——0394)
公安局
局长 杨步超 13603942875
副 局 长 马哲峰 137076288999(长期任国保队长,专管迫害法轮功)
国保副队长 靳 海 13592206366(长期任国保副队长)
检察院
检 察 长 李 磊 13838667613 办公室 4303001
副检察长 田 立 公诉科办公室 4303009
政治处主任 刘春华 办公室 4303118
法院
院 长 张永波 15003945618
副 院 长 魏红星 13803945999
刑事庭庭长 龚光明 18625738002 13938090969
行政庭庭长 于宝智 18525737717
审监庭庭长 张胜利 18625737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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