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按真善忍做好人 北京两女青年被非法判刑

更新: 2018年02月16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两位女青年董莹、张琪,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日前被通州法院非法判刑一年零二个月。

董莹和张琪都是单亲家庭,跟着妈妈生活。二十八岁的董莹,于二零一二年修炼了法轮大法后,明白了人生在世应为他人着想,承担应有的责任与义务,而不是及时行乐荒废青春,于是她抛弃了抽烟喝酒等不良习惯,变成了一个单纯、乐观、善良正直的人。

今年二十九岁的张琪,幼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因中共发动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一度迷失,整天沉溺于玩游戏,长期把自己封闭在小黑屋里,脾气越来越暴躁,逐渐的身体出现问题,患了甲状腺机能亢进。二零一二年,张琪重新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奇迹般的恢复健康,戒掉了游戏,性格也开朗大方、乐观。

董莹、张琪希望更多的世人能够明白法轮大法真相,从而摆脱现代生活的喧嚣与狂躁,获得健康的身心。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她们在北京通州一小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受谎言毒害的小区物业管理员绑架,劫持到通州梨园派出所,后被非法关押在通州看守所。

通州分局梨园派出所第三警组的办案人郭群、闫鹏二零一七年六月将构陷董莹、张琪的“案件”移送到通州检察院,曾被通州检察院退回公安补侦一次;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被构陷到通州法院。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董莹、张琪在通州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在法庭上,董莹、张琪一直坚持自己无罪,并坦然的为自己辩护,律师也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律师进一步指出,公检法人员一直对法轮功信仰活动存在三大误解:一是“天安门自焚”事件。法轮功书籍中明确指出炼功人禁止杀生和自杀,所以自焚非法轮功学员所为;二是有病不吃药。法轮功书籍中并没有有病不看病不吃药的说法,反而告诉大家你认为有病的时候是可以去医治的。

律师还指出,没有哪一个国家给邪教下过定义,也没有哪一个国家用法律的形式禁止邪教,宗教信仰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自由的。依据国家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本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应免予起诉,但案件到了今天,上到了法庭,无罪的案件被庭审,这是对司法资源的浪费。

那些假以法律之名迫害善良的所有参与者,请静心思考,扪心自问:做好人遭受迫害、讲真话遭受迫害的社会,可不可怕?你愿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社会吗?中国百姓希望中国的法制能够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都能遵照维护善良、公平、正义,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尊严,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

相关人员信息

法官:赵程宇(或赵宏宇)18610700676、15010164216 北京市通州区刑事审判第一庭
公诉人:熊志强 18601917963 北京市通州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 住址:北京市通州区京洲园326号楼3单元804

北京市通州区区610办
主任:朱军辉,电话:13901130502
住址:通州区如意园13号3单元351号,邮编:101100
副主任:张立志,电话:13611107590
住址:通州区北苑42号院2号楼1301号,邮编:101100
副主任高龙川:13683314633
主任科员董雷:13671019569

北京市通州区法院: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北街187号 邮编:101100
办公室:010-81553314 传 真:60529200
值班电话:60529211 值班传真:60529200
王成喜 副院长 13311501779
张永增 政治处主任 13311501530 81553313
蔡俊清 审委会专职委员 13601237017、69592350
徐伟东 审委会专职委员 15901218608、18610700808
连增平 纪检组长 13331106005、18610700917
朱长军 副院长 13901012778、18610700678
张朝阳 副院长 13910627319、18601395580
徐瑞成 副院长 13901137895、13381021000
樊守林 执行局局长 13901388765、18610700616
徐古月 纪检组副组长 13801037388、13801037388
王连勇 工会主席 13381135206
刑事审判第一庭:
赵海莹18611259071
王峥18611259070
赵程宇18610700676
徐春雨18611259067
孙晓东18610700680
杨月兰18601395538
樊秋苹15810517205
张赫赫18601395527
徐莉18611259297
赵智一18610700679
李红伟18611259063
朱长军18610700678
蒋为杰18610700677
李中华18610700686
刑事审判第二庭:
冯静18611259089
卫丹18610700768
王欢欢18610700832
黄勇花18611259296
立案庭:
刘蕊18611259068
鲍婕18510683375
杨阳18610185087
何婉如18610700653
于俊平18610700682
刘丹丹18610700711
何琳18610700685
韩颖18610700671
办公室:
王新颖13401073997
蔡俊清13601237017
徐瑞成13381021000
王伟18610700696
王亚洁18610700725
芦媛媛18611259316
李彪81553457
崔铁军18610700601
王海平13810822354
张静18610700706、13911276990
张荣旭18610700880
赵广兴18610700656
王振富18611259328
李雪莲18610700723
汪冬雪18610700882
付永同18610700873
郑文杰18610700710
杜磊13911079248
王春艳13810075906
孙海营18611259220
刘颖18610700857、13520832888
审判监督庭:
王爱农18610700828
齐茜15210934836
芦正明18610700752
赵红18610700758
陈汉东18610700707
李晶18610118553
黄春雪15801631156
劳动争议庭:
郭子群18601096377
白玉18610185761
姜楠18610185128
张亚男15010323065
张璐18610700697
李丹18611259175
芦玉杰18610700695
郑艺18601395503
原海涛18610700798
王迪18610700825
赵书通18610700800、13901058523
滕文学18611259311
信息技术办公室:
徐廷杰18610700863
李志国13051509211
李福安18610700866
执行局:
王雪13581513825
宋继超186107008872
王舰杰18611259022
雷小云18610700785
金绍育18611259002
杨少青18610700620
张涛13671149307
乔沁钰18611259001
樊守林18610700616
刘广强18610700756
王旭东81553457、13691118637
执行一庭:
杨正13051213366
杨雪沉18611259018
刘振18611259007
兰雅丽18610700830
刘芳13810188213
姜凤龙18610118556、13911191569
王林18610700612
徐寒军18610700627
马平18610700605
赖秀林18310700607
殷超18611259016
王辉18611259010
李春雨18611259013
执行二庭:
吴健18611259030
刘争荣18610700625
米粹18601395532
苏宝泉18610700622
邵玉喜18610700639
杨满生18610700631
陈红彦18610700638
李秀18611259025
马辉18610700818
孙峰18601395516
马巨18611259023
执行三庭:
刘相斌18610700651
张建财18810539882
李福华18610700615
陈晶晶18611259039
王颖慧81553462
曹正中18610185890
邹强18611259036
石彦孝18610700856、81553409
法警队:
郝海平18611259315
白荣江18610700887
刘志航18610700865
杨晓航18610700886
芦增义18610700895
肖晓萌13426102011
田浩民18611259322
李金山18610700896
郭新18610700889
胡祥18610700890
豆鹏18610700897
监察室:
连增平18610700917
张桂林13331109913
邢惠敏18611259355、13521265851
刘连成18610700858、13681120700
徐古月13801037388
赵辉18610700860
李倩琪010-80700520
蔄海文18810449417
后勤服务中心:
梁新杰18610700905
王铮18610700822
柳振军81553457
贾来喜18610700633
姜山18610700901
赵学田18610700906
研究室:
王俊18610185331
龚茜186101855310
孙钰18612181638
王薇18610700831
李璠18601395525
陈立如13331106111
黄源泉18611259331
刘乙璞13717723722
孙之智18610700780
张萍18610700658、13683026399
信访接待办公室:
马国连18610700762
蒋明兴18610700650
高志涛18610700629
张文林18610700786、80886557
武威18610700750
王丽颖18611259203
政治处:
朱跃娇15624973662
张彤15132880579
龙闪闪13488780352
李亚琳15210846236
窦娟18610700769
张文辉18910188573
任卫宁18611259310
李峥18610700603
管亚新18910720676
张然18610700711
白伯岩13901002700
洪晨18611259309
郭颖13810049992
张永增13311501530
民事审判第一庭
张培18611259083
洪春晓81553457
钱笑81553457
王成喜1311501779
杨光18610700619
李宇萌15210244536
徐伟东18610700808
王宝荣18610700855
柳爱花18611259057
民事审判第二庭
刘青霞18610185173
王艳春18611259061
佘亚妮18610700767
周婷18610700692
李建兰18611259269
杨晨18611259101
刘梅18610700621
郑营营17710020831
张若琳18610700709
苑路佳13260127656
张建国18610700778
姚玮东18610700816
周芸15011334619
尹博文18611259312
民事审判第三庭
陈衡平13641001311
杨海萌18611259157
孙桂祖18610185206
邓张恒一18610700730
陈素培010-81553462
张博18646986568
熊伟18610700716
刘斐洁18601395513
张燕18610700721
马帅18611259207
刘文18610700708
李慧18611259307
张朝阳18601395580
张璐18611278526
张学君18611259113
赵连峰18610700761
夏璐18610700609
民事审判第四庭
王静萍18310481025
刘燕莎18610555432
席玉洁18610185673
霍云18610700718
田雪姣13581878399
晋怡18610700733
刘琳18610700626
于素娟18610700630
梁睿诗18611259129
王妍杰18611259151
翟新忠18610700728
智耀军18610700732
龚亚东18611259112
朱璟18610700760

通州分局梨园派出所第三警组的办案人
警察郭群,电话:13426478421
住址:北京市通州区永顺西里25号楼312号
警察闫鹏 电话:13911123710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