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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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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大陆综合报道)二零一八年,中共借扫黑绑架好人,把修炼真、善、忍的好人非法判刑送入监狱。中共的“依法治国”、“宪法梦”都是骗人的谎言,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从来都没有讲过法律。对法轮功学员的跟踪、监控、绑架、抄家、开除公职、拘留、劳教、庭审、判刑都是违法的。司法程序违法、证据造假、打压辩护律师,公检法司人员不能公正执法,狼狈为奸共同迫害法轮功学员,制造冤假错案。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中共对至少31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其中,律师为8名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48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其中,律师为34人做无罪辩护,律师们重申:信仰无罪,要求法庭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年龄最大的法轮功学员80岁,非法庭审年龄最大的法轮功学员89岁。十一月份,中共法庭警察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184000元。其中,法庭非法罚金55000元,警察抢劫勒索129000元。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法轮功学员高福志聘请的律师起诉巴彦公检法人员迫害高福志,巴彦公检法人员威胁高福志,让其辞退律师、撤销对他们的起诉,说可以对高福志从轻处理,否则对高福志重判。高福志辞退了律师。结果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开庭时,没有律师到庭为高福志辩护。法院最近宣布对高福志非法判刑3年。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份,非法判刑、庭审分布于全国十八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判刑最严重地区依次为:吉林9人,黑龙江4人,山东4人,河北3人,浙江3人。

判刑最严重城市依次为:辽源5人,哈尔滨4人,长春3人。

庭审最严重地区:河北12人,四川11人,山东5人,甘肃3人。

庭审最严重城市:巴中10人,秦皇岛6人,兰州3人。

图1:2018年1~11月中共对837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非法庭审805场
图1:2018年1~11月中共对837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非法庭审805场

二零一八年一至十一月份非法判刑更新为837人。其中,一月份判刑96人,二月份判刑50人,三月份判刑82人,四月份判刑86人,五月份判刑94人,六月份判刑95人,七月份判刑79人,八月份判刑72人,九月份判刑111人,十月份判刑41人,十一月判刑31人。

二零一八年一至十一月份非法庭审更新为805场。其中,一月份庭审65场,二月份庭审46场,三月份庭审79场,四月份庭审84场,五月份庭审97场,六月份庭审99场,七月份庭审91场,八月份庭审65场,九月份庭审89场,十月份庭审42场,十一月庭审48场。

(信息采集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一、11月份31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份3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分布与全国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5个城市。

图2:2018年11月大陆各地3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图2:2018年11月大陆各地3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表格一:2018年11月份非法判刑分布表

区域非法判刑人数
吉林9
黑龙江4
山东4
河北3
浙江3
北京2
辽宁2
山西2
重庆1
内蒙古1
2018年11月份非法判刑31人

表格二:2018年11月份,15个城市非法判刑分布表

城市非法判刑人数
辽源5
哈尔滨4
长春3
青岛2
烟台2
保定2
阳泉2
吉林1
秦皇岛1
嘉兴1
温州1
杭州1
锦州1
沈阳1
呼伦贝尔1

迫害案例:

哈尔滨市主治医师张桂芝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妇幼保健院主治医师张桂芝,怀着善心,去邮寄劝善信,希望百姓明明白白的生活,遭中共警察绑架。十一月十二日家属得知,张桂芝被非法判刑四年。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第二看守所。

张桂芝,哈尔滨市通河县法轮功学员,哈尔滨医科大学本科毕业,本是通河县妇幼保健院主治医师,一九九九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张桂芝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不断地要求自己,处处替别人着想,拒绝吃请和红包,放弃药品提成,其品行得到同事和患者的好评。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日,张桂芝在通河县邮政局邮寄劝善信,邮局工作人员拒邮后,说要请示一下领导。接着“610”头目张越伙同国保大队的张士国、邰凤海、张佳伟、张东星五人,绑架了张桂芝。张桂芝说:“我邮寄信件是合法的,你们抓我是违法的。”当天,中共人员就把张桂芝送到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鸭子圈)非法关押。

鸭子圈看守所声称“人性化管理”,特别是专职负责“转化”的吴艳丽,单独谈话时,经常宣说:这不是九九年了,哪有迫害了?这里只有关心,根本没有迫害,迫害这个词以后提都不能提了。听了这些话,张桂芝在监室里开始炼法轮功,没想到“关心”她的人立即变脸,拳打脚踢地“关照”过来,张桂芝被打得眼睛周围青紫肿胀,那些家伙逼着她改练瑜伽功。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随后,张桂芝被构陷到哈尔滨所属的依兰县。

八月二十三日,哈尔滨市依兰县第三法院对张桂芝非法庭审,整个开庭过程,只让张桂芝回答“是”或“不是”,还得让说的时候,才能说,其它话语不允许多说,不让自己辩护,也不允许家人当辩护人。

整个庭审过程,五名家属看在眼里:法院不讲理,法官执法犯法,法庭上他们随便问,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当事人张桂芝却有理不让说,整个庭审过程非常荒唐,严重侵犯了老百姓的人权,家属回家的路上,都感到心里堵得慌。

在依兰县非法开庭后,家属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打听到,张桂芝被非法判刑四年。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二零一一年张桂芝曾被非法判刑五年,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曾经被关小号,戴脚镣。七监区副队长常小丽指使七监区刑事犯人毒打张桂芝,导致张桂芝一度精神失常。

二、11月份非法庭审48场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十一月份,中共法庭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48场。其中,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34场。非法庭审分布于十六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23个城市。年龄最大者89岁。

表格三:2018年11月份非法庭审分布表

区域非法庭审场数
河北12
四川11
山东5
甘肃3
北京2
辽宁2
湖北2
陕西2
安徽2
天津1
黑龙江1
吉林1
内蒙古1
山西1
广东1
贵州1
2018年11月份非法庭审48场

表格四:2018年11月份,23个城市非法庭审分布表

城市庭审场
巴中10
秦皇岛6
兰州3
唐山2
张家口2
青岛2
莱芜2
西安2
合肥2
保定1
沧州1
广元1
烟台1
抚顺1
大连1
宜昌1
黄石1
大庆1
长春1
赤峰1
太原1
汕头1
贵阳1

迫害案例:

河北昌黎左洪涛等五人被开庭 录像曝光警察土匪般抢劫

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法院十一月十一日至十二日再次非法对四名法轮功学员左洪涛、刘长富、吴文章、李国爱与左洪涛的妻子崔求荣(未炼功)五人开庭。

几位法轮功学员、律师强烈要求播放当初被强行绑架抄家录像的全过程,法官张秋生、公诉人曹连财不得不把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秦皇岛山海关国保在“佳和中介”及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家中抄家绑架的全部录像播放一遍。录像中所有参与绑架的警察都没有着装,都穿着便衣,在没有搜查证、没有出示警官证,没有证人在场、没有被绑架公民本人签字,与土匪、黑社会一样,非法闯民宅,抢劫私人财物,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找不到。律师感慨地说,这就是中共的所谓“人民警察”。

律师在辩护中谴责中共警察在对法轮功学员的多年的迫害中,对法轮功学员迫害不合法,就象其它职业的潜规则,只要是法轮功的东西书籍、光盘、大小册子、条幅等都被诬陷为破坏法律实施,具体利用什么破坏的,有没有伤害到人与物、国家的哪条法律,用什么破坏的,怎么破坏的、扰乱了谁的安定都说不出来,就是强行污蔑、陷害和抹黑法轮功,不讲法律。

公诉人等由原来的嚣张,到最后的耷拉脑袋,两次陈述都是有气无力的重复利用三百条如何,几位法轮功学员多次被送看守所、洗脑班、被劳教等;这些说辞都被律师、法轮功学员一一驳回。律师指出:劳教制度早已被取缔,以前被执行过的所谓犯罪都是强加的,又被再次利用,都是违背《宪法》,罗列罪名构陷法轮功学员,再次利用根本不生效,也没有关联性。

最后,法官终止庭审,告诉律师五天之内给法院书面辩护,他们再给法轮功学员做最后裁判参照。

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秦皇岛市山海关公安分局及南关派出所等十几个警察,闯入左洪涛、崔秋荣夫妇开的“佳合中介”,绑架了夫妻二人及吴文章、杨晓勇、袁素静及李国爱等五名法轮功学员,抄查中野蛮抢劫了中介周转资金十余万元现金及电动车一辆。并在同时间段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刘长富。山海关区公安分局为掩盖这次抢劫行为,几天后在山海关区电视台播报了假新闻,把抢劫到的中介周转资金说成是真相币(把法轮功真相写在纸币上,讲真相的一种方式),掩盖违法事实。被开庭的五人已被非法关押一年零四个月。

三、对老年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十一月份,有7名65岁以上的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庭审,其中,80岁以上的4人,四川巴中市89岁法轮功学员张新伟被非法庭审。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没有道德底线。

表格五:2018年11月份,65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统计表

姓名省份非法刑期法庭非法罚金65岁以上
丰台的老太太北京丰台区1年80
牛占华辽宁沈阳3年400070
2018年11月份,2名65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判刑。

表格六:2018年11月份,65岁老年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统计表

姓名省份65岁以上
张新伟四川巴中89
张明朗四川巴中82
孙仲芳北京孙中芳80
朱国英山东青岛70
王爱戈山东青岛69
2018年11月份,5名65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庭审。

迫害案例:

四川巴中市89岁老人在法庭上的自我辩护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细雨蒙蒙。十名法轮功学员在法院第十审判庭被非法庭审。律师与家属辩护人依法一一驳倒公诉人的所谓“指控”,要求无罪释放。

有的旁听者说:“除了手握国家权力的高官有本事可以废止或者破坏国家的法律,这些平民老人,七、八十岁了,手无缚鸡之力,走路都要人搀扶,怎么可能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啊!律师们辩的对啊,指控人家杀了人要有被害人的尸体啊,指控人家破坏法律实施,要有哪一条法律被破坏了事实证据啊!”

一个姓董的旁听者说,“起诉书把人家实名控告江泽民作为一条罪名,这份起诉书就是检察院破坏法律实施的罪证啊。阻止公民行使宪法权利,不是破坏宪法的实施吗?”

89岁高龄的法轮功学员张新伟白发苍苍,双手扶着拐杖,在家人的陪同下,走上法庭,用自己的亲身经历,义正词严地讲述了法轮功教人向善,祛病健身有奇效的故事,令很多旁听人感动。老人说:

“我八十九岁了,一九五零年参加革命(编注:共产党的所谓“革命”,就是用暴力与杀人等手段,抢劫国家与民众的财产,摧毁传统文化,迫害社会精英。许多民众被其谎言与威胁利诱参与),亲身参加过中共政府的一系列运动,从共青团到县委工作组再到粮食局工作,数十年奉公守法,兢兢业业,为国家和人民奋斗一生。由于过度劳累,神经官能症、尿路感染、近视、肝炎、肺结核、肺气肿、高血压、骨质增生等多种疾病缠身,特别是骨质增生压迫坐骨神经致使右腿失灵,无法走路,智力减退、健忘,多年来我经过了中医、西医和人世间各种治疗方法治疗均无疗效,六十岁病退。

“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法轮功神奇的使我所有疾病不翼而飞,而且戒掉了几十年的烟酒恶习,身体健康至今,没有吃过一粒药。近视眼也好了,三十年不戴眼镜也能读书看报。

张新伟老人说: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师父在他所有的著作里,一再教导弟子们要修心性做好人,做事不能伤害他人。

张新伟老人说:“这样一个教人向善、使人健康、福益社会、受到世界人民欢迎的高德大法,却遭到江泽民的无理打压,这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违宪违法,迫害的一切‘理由’都是谎言,都是为了抹黑法轮功而编造出来的。我们法轮功学员向世人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目的就是要澄清中共江泽民集团为打压法轮功而编造的谎言,使人们能从这些谎言中解脱出来,以免成为这些谎言的牺牲品。俗话说: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当你真正了解了法轮功,你自然就能从这场善与恶、是与非中得出自己的正确结论。”

当天,从检察院退休下来的八十二岁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在法庭上坚称自己修炼法轮功合法,信仰无罪。

法轮功学员代万义、陈国琼在法庭上也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

陈国琼的女儿陈湘,二十多岁,挺身出庭为亲生母亲做无罪辩护,要求当庭宣判妈妈无罪释放。

法轮功学员孙容的丈夫陈平,出庭为自己的妻子做了无罪辩护:要求法庭无罪释放妻子孙容。

庭审于上午十点开始,晚上接近十一点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审判长说要执行中国的法律。希望审判长与合议庭法官和陪审员们,作出的判决是公正的,经得起终身负责的历史检验,经得起良心的评判。

青岛即墨古稀老人宋平年被劫持入狱

山东青岛市七十一岁法轮功学员宋平年被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被劫持到位于济南的山东省监狱。

家住青岛市即墨区田横镇的宋平年于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在山会上给群众讲真相时,被田横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并抄家。

二零一七年五月三日,宋平年被非法关押于即墨普东看守所,国保警察要求老人写所谓《悔过书》,宋平年断然拒绝,老人说:“我炼法轮功病全好了,身体健康,按真善忍做好人,叫别人也按真善忍做好人,这不犯任何法!更没有任何罪!何来(悔过)?!”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六日宋平年被非法关押一年零三个月,被即墨法院在即墨普东看守所非法庭审,家属为宋平年请的北京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公诉人高海燕指控的所谓五项罪名被律师一一驳回,律师义正词严地指出:公安提供的所谓证据全部非法,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宋平年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叫别人向善,按真善忍做好人是好事,让别人也受益,没有造成任何危害,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没有破坏任何法律实施,更没有任何罪!宋平年是好人,应立即当庭无罪释放!

法官韩红星自知理亏,以公诉人要求补充证据为由宣布休庭,改日再审。

即墨法院违反法律,违背道德良知,在没有通知家属,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暗箱操作,没有再公开开庭,秘密诬判善良老人宋平年三年冤狱。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宋平年被劫持到位于济南的山东省监狱。

四、经济迫害

据明慧网信息统计,十一月份,中共法庭警察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184000元。其中,法庭非法罚金55000元,警察抢劫勒索129000元。

姓名省份非法刑期法庭非法罚金警察抢劫
孙桂昌吉林长春6-7年30000
李德宽吉林吉林7年95000
侯丽凤黑龙江哈尔滨2年10000
刘奉春山东青岛4年10000
王海燕河北秦皇岛4年3个月3000
王杏妹浙江嘉兴1年半2000
牛占华辽宁沈阳3年4000
田润华山西阳泉2年6个月20000
张爱梅山西阳泉1年10000

结语: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一日发表文章:《迫害法轮功 70名中共法院院长遭恶报(一)》

文章指出:“中共的法院院长,被中共赋予了生杀予夺大权,部份人放弃良知,参与迫害法轮功,执行江泽民集团荒谬绝伦的迫害政策,在法庭上一次次灭天理、丧天良,诬判法轮功学员,使这些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人们无端遭受迫害,甚至失去生命。

“根据明慧网报道中的不完全统计,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截至二零一七年七月,仅吉林省一地,被中共法院枉判的法轮功学员就达1292人之多。全国各省份对法轮功学员的诬判至今未停止。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这些曾死心塌地效忠中共的法院正、副院长,如今得到了天理的惩治。本文所列举七十余名法院院长,被中共自己的网站公开通报、审查、免职、判刑等,看似被中共以贪腐的罪名“请君入瓮”,实则是全部遭了天谴。他们徇私枉法迫害修炼人的行为,已被法轮功学员在国际社会曝光。”

中国有句俗语:害人如害己。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70名中共法院院长遭恶报的下场,也是他们与中共保持一致的恶果。中共一贯是卸磨杀驴的。

附录:统计资料下载(61.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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