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刘嫦娥在江西省女子监狱遭受的残忍迫害

更新: 2018年11月25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江西省女子监狱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所谓“转化”,所用手段残忍、阴毒,且不顾学员死活。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负责人有:科长胡丽华,三监区狱警吴静敏。她们常用的手段就是操控吸毒犯、死刑犯(一般都是无期徒刑)来包夹迫害法轮功学员,如果法轮功学员不“转化”,就采用二十四小时罚站、不准动、不准洗漱、不准上厕所、吊铐等多种方法来折磨法轮功学员。

鹰潭市法轮功学员刘嫦娥四年前在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时被鹰潭市月湖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遭诬判后被劫持到江西省女子监狱。她刚入监狱时因不肯“转化”便被罚站了八个月,吃了不少苦。

酷刑演示:吊铐
酷刑演示:吊铐

二零一六年一月中旬,狱警吴静敏、陆媛、胡丽华把刘嫦娥单独关在江西省女子监狱教育科二楼的一个房间里,房间里贴满了类似“文革”的大字报,上面都是污蔑大法的标语,狱警伙同包夹犯人杨丽红(吸毒犯,长春人)、余俊阳(沈阳人)对刘嫦娥进行了半个月的攻坚“转化”。她们把刘嫦娥反手吊铐起来,吊得老高,手腕、脚腕都分别套上束缚带,束缚带外表看起来是用布缝制的,里面藏着机关,当包夹犯人用手去转动束缚带时,束缚带就变得越来越紧,死死卡在刘嫦娥的手腕上。

没多久,刘嫦娥就被折磨得痛不欲生,整个手臂变得软塌塌的,就象断了一样,左手大拇指连动都不会动一下,手几乎残废。为了防止刘嫦娥喊叫,包夹犯人杨丽红把刘嫦娥的短裤、袜子塞住她的口鼻,并叫嚣着要把她搞死。

就在这种痛苦的折磨下,身体的疼痛到了极限,在这种极度的痛苦中失去理性的刘嫦娥只好违心地说了几句对大法不敬的话,这样才被放了下来,违心地写了所谓“四书”。这就是所谓的“转化”。

刘嫦娥被放下来后,半个多月双手都无法动弹,生活不能自理,特别是左手至今还留有残疾。

刘嫦娥女士今年六十五岁左右,银行退休职工,她曾于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九年被中共人员非法劳教两次。二零一四年十月十日上午八点多钟,鹰潭市国保大队警察夏水开、贾瑞等四、五人,在鹰潭市百家村居委会人员的带领下,闯进刘嫦娥的家,抄家绑架、构陷。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鹰潭市月湖区白露乡法庭非法庭审刘嫦娥。刘嫦娥被判刑四年,送往江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