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辽宁本溪法院二次庭审三位善良老太

更新: 2018年10月20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六日,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县法院对三位六旬以上的女法轮功学员二次开庭。

因第一次庭审未果,办案单位本溪县碱厂派出所继续拼凑材料,罗织罪名,甚至找了三个小学生作所谓的“证人”(所有证人均未出庭)。

三位维权律师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而公诉人黄伟却不顾法律、事实,扬言要重判三人三年到七年徒刑。庭审持续到下午四点多钟,当庭未宣判结果。

本溪市法轮功学员燕文芹、黄雅珍、于金凤女士均已六十多岁,只因向世人赠送几本台历,被本溪县碱厂派出所绑架。

她们在本溪市看守所被关押期间,被强迫每天长时间做奴工,完不成任务就罚站。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本溪县法院对三人非法开庭,律师当庭指出:公安机关捏造罪名、违法办案。因此庭审无法继续,草草收场。

三位老人本就无罪,本应尽快释放,没想到本溪公检法部门暗中勾结,制造冤案,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对被非法关押近一年的三位老人再次开庭,法律何在?天理何在?

当今社会,世风日下,道德沦丧,贪官横行,黄、赌、毒遍地,毒疫苗、毒奶粉事件频发,而信仰真、善、忍的三位善良老太却被绑架、被二次庭审,这是人类的耻辱,也使山城本溪蒙羞。


相关信息:
审判长:本溪县法院刑庭庭长范红18641473054、02446873054
公诉人:本溪县检察院黄伟 02446811540
责任法官潘虹竹:186414730951
本溪县碱厂派出所所长:朴胜崴13842489898,指导员:包维龙13841421973
办案警察:林福利、高鹏贺、陈斯、邓崇倓、曲江、宋志纯、王旭东、王兴丰、赵文鉴
恶意举报人:本溪县东营坊乡南营坊村 谢志钢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