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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市中级法院维持对陈鑫的冤判

更新: 2018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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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湛江市法轮功学员陈鑫被非法关押在遂溪看守所近两年,被遂溪县法院冤判四年,陈鑫上诉至湛江市中级法院,湛江市中级法院不敢开庭而维持原判。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下午大约四点多,湛江市遂溪县城月镇法轮功学员陈鑫在家做饭,遂溪县国保大队程金凤、宋扣娟等十几人,开了五辆车到陈鑫家,绑架陈鑫到遂溪县看守所关押。

陈鑫被非法关押一年后的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湛江市遂溪县法院非法庭审陈鑫,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有理有据。审判员面对律师的辩护,显得心虚、语塞。案件推后宣判。

当天,法轮功学员高锋开车载着几个法轮功学员去到遂溪法院想了解庭审的情况,法院的警察声称要有旁听证才可以进入,拒绝他们进去。

随后遂溪公安调来大批警察、“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人员将来了解情况的高锋及其他数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关进附近的派出所(高锋被单独关到了其它地方)。

警察还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审问,搜身,并且暴力推撞两个男学员。被关押的学员与警察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并指出他们的行为违法。几个小时之后,除高锋外,其余法轮功学员获得释放。

据悉,高锋被转到了湛江市霞山新村洗脑班非法关押。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610主任黄祖华带人到高锋家骗他家人开门,劫走了一些法轮功资料。

据悉,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初,陈鑫得到非法冤判四年的结果,陈鑫不服提出上诉,湛江市中级法院不敢开庭而维持原判。陈鑫被非法押送到茂名化州监狱。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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