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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仓埠街道人员迫害法轮功遭恶报事例

更新: 2017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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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

1、金保明(音),男,五十岁左右,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道中共官员。任职期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协助新洲区610抄法轮功学员的家,抢走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等。金保明一心想利用迫害法轮功捞起政绩向上爬,却在二零一七年五月三日(阴历四月初八)遭到恶报入狱。那天晚八点左右,刚喝完晋升酒的金保明因酒后驾车,将一位做缝纫下班途中的女士撞死!金保明为了逃脱罪行,动用七、八个亲友做伪证(包括让哥哥冒充自己抽血,想证明自己不是酒驾)。并扬言他家的钱可压死人。结果凡是参加做伪证的都被查处,金保明本人已遭报入狱。

2、陶细福,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道中共官员,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抄法轮功学员的家,不到六十就因癌症身亡。

3、王柏寿,仓埠派出所工作人员,因迫害法轮功而成为植物人。

善恶有报是天理。法轮大法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佛法。全国上下因迫害大法和法轮功学员而遭恶报的事例比比皆是,愿天下所有人明真相、得福报,弃恶扬善,为自己及家人选择好未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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