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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12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

更新: 2017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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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今年一月十八日、十九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公安局松北分局出动治安大队、国保大队多名警员,非法抓捕了石香云、包义、贾艳玲、孔庆艳、刘君、张树霞、吴樨、宫文义、朱凤英、赵熙茹、杨騏骥、魏续旺、任秀英十三位法轮功学员。

任秀英被当日放回后,七月十三日再度被绑架。宫文义绝食出现生命危险,被家人接回。其他人三月九日、十日被批捕;任秀英七月十七日被批捕。

在看守所关押半年之后,赵熙茹、吴樨身体极度衰弱,看守所仍不放人。

七月十七日,哈尔滨松北检察院将十二人并为一案,对石香云、包义、贾艳玲、孔庆艳、刘君、张树霞、吴樨、朱凤英、赵熙茹、杨騏骥、魏续旺、任秀英非法起诉。

信仰法轮功是中国公民的合法权利,新闻出版总署二零一一年已废止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制作、拥有法轮功经书、资料,也是完全合法的。

今天,在公安部已废除警察执行错误命令不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公检法司办案终身追究制情况下,在全世界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前提下,警察的抓捕和检察院的起诉都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信仰权利、财产权,是在执法犯法。政府官员、公检法司人员切莫把犯罪当政绩,害人害己。

另,黑龙江依兰县法轮功学员闫继国,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被绑架,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市双城区看守所,今年五月份被哈尔滨市双城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罚金二万元。家属已上诉,要求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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