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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被非法庭审

更新: 2017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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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法院于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十一时左右,对鞍山法轮功学员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非法庭审。法官李月光及幕后操控者违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解聘律师,制止非法开庭。

七月五日十时立山区法院欲第二次非法开庭。

事情经过: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出于善心,把二零一七年台历赠送给一名不明真相的人何海滨,被构陷举报。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再次给民众赠送台历时,被跟踪且被不明真相的警察绑架至鞍山立山区深北派出所,并被非法抄家。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被非法拘留,一月十九日被鞍山市立山分局逮捕。五月二日被非法起诉,六月十五日被非法庭审,七月五日欲第二次非法开庭。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张光媛、张伟华、高洪波三名法轮功学员对这次非法开庭表示拒绝出庭,立山法院派出武警把她们强行拉到法院。

上午十一时左右非法开庭,法官李月光摆出强硬的态势不让法轮功学员和律师正常维权。张光媛首先对这个不公正的法庭失望,主动解聘自己的维权律师。高洪波的律师指出这次开庭应该结束,因张光媛没有律师为自己维权,如果再开庭则违反法律规定。李月光法官拒绝了律师的合法要求,在法庭上大声说:不违法,继续开庭。

这时,一个人进入法庭给法官递了张纸条上来。法官看完纸条马上改变说法,张光媛择日开庭,今天不审,其他两人继续开庭!

律师马上反驳道:你应该出具书面的另案审理的文件,不是这样口头传达。

李月光法官强硬的表示就是继续开庭,无论律师怎样说他就是无理拒绝。

高洪波看到这个景象,告诉法官,这个法庭根本不让我的律师说话,我的律师的辩护权力得不到保障,那我还请律师有什么用,她也把律师当场解聘了!

张伟华看到这纷乱的局面,她高声说:我修炼法轮功前,家庭关系很紧张,与丈夫、公婆相处不好。修炼法轮功以后我按真、善、忍做好人,善待丈夫和公婆,家庭关系融洽了。中国法律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说法轮功违反了中国的什么法律,公安部和国务院定的十四种邪教根本没有法轮功,以三百条起诉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法官对张伟华的发言无言以对。

张伟华和她的辩护律师看到这是一个执意剥夺百姓权利的法庭,配合这样的法庭只能让他们继续违法下去。张伟华也提出了解聘律师。

法官李月光只有休庭了!李月光法官对政法委、610言听计从,根本视法律不顾(李月光曾对法轮功学员柏久荣等非法庭审,庭间不让律师发言,律师当庭退庭控告)。休庭后他恐吓张光媛,若再请律师就重判!

到法庭旁听的亲友和家人都很气愤,这些人太违法了,老百姓请律师了也不让说话,若不请律师就更无法无天了!

立山法院对多次对法轮功学员违法开庭,不让法轮功学员和律师维权已成了司空见惯的事了。

法轮功学员孙敏分别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和四月六日两次被非法开庭,法官王艺涵非法剥夺孙敏及律师的辩护权,维权律师去立山区政法委、610、立山法院纪检控告。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鞍山市立山区法院冤判法轮功学员柏久荣、马丽艳六年;李俊四年;关淑杰三年(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二日晚八点多辽宁鞍山市鞍山法轮功学员柏久荣的瘫痪的妻子寇晓坤凄惨离世。去世前也没有见到被警察抓走九个月的丈夫)。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和十二月二十六日,鞍山市立山法院先后两次非法庭审。辩护律师指出:整个执法过程都是违法的,是一个制造、拼凑的案件:鞍山立山区国保大队警察刘哲钓鱼执法、引诱侦察系违法之举,且非法监控跟踪他人;公诉机关没有查清事实违法提起公诉。当北京律师指出这些违法时,公诉人陈研恐吓律师要吊销其执业资格证。

法官李月光多次打断律师辩护,律师当庭退庭,并控告李月光的违法行为。


立山区法院地址:立山区胜利北路267号 邮编:114031
电话 0412-6821055
立山法院刑庭庭长:法官李月光 手机15941288258(主要责任人)

院长:江明海,办2696333 手机13998061555(原来的院长,现任可能姓高,不确定)
常务副院长:杨乃新,办2696202宅5521908手机13604910908
副院长:鄢茫,办2696205宅5222789 手机13941212555

副院长:王荣,办2696203宅6986655 手机13998031333
副院长:王卓,办2696206宅5398838 手机15694128838
副院长:于伟,办2696207宅5519053 手机13081220789
副院长:张雪,办2696208手机13274129366
纪检组长:赵明,办2696211 手机13898035599
政治处主任:陈忠泉,办2696209手机13322119518
执行局长:王铁杰,办2696210 宅 552880 手机13898000955
刑事审判厅:厅长李月光,手机15941288258(主要责任人)
副厅长王艺涵 0412-2696233、15842003991

蓸士杰 13889756003张健 13904124403
李劲夫 15842225733
刘阳阳 18804129109
赵宇 15942223000

审判监督庭:审监庭庭长 姜嬿 办2696306 手机13841210303
成员:张辉、李明炜

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案件管理室主任 董实 办2696238宅6346766 手机15942288420
成员:原飞、王褀、赵跃
纪检监察室:监察室主任 金岩 办2696213 手机13998000032
成员:王玉、胡科宇

鞍山市政法委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25号邮编114001
副书记李 勇 电话:13342100031、办公电话0412- 2210079
鞍山市“610”办: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36号,邮政编码:114000
主任谢荣芳0412-2225062、13644200338
鞍山市立山区政法委:
地址:鞍山市立山区北胜利路340号电话:0412-6612554
立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贾海军 办6636699宅5231799 手机13304128800
周景林 副书记 办6629833 手机13700170037
杜雅彬 副书记 办6632273 手机13909807190
刘金英 副书记 办6629233 手机13941207901
鞍山市公安局分局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湖营街2号 邮政编码:114002 电话:0412-5512509
鞍山市副市长、党委书记、局长 李超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徐启滨电话 0412--5512509 手机 15942230007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丁 威
鞍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办公室:0412-3226015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号
康凯 大队长 3209188 18241280541、15040667777
张军 教导员 3209288 15698903288
高洪岩 副队 3222621 3121848 13842201122
郝瀚 副队 3222621 3206188 13898022200
杨松 副队 3209388 13841278177 13050078188
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区分局
地址:鞍山市立山区建国东路61电话:0412-6614358
局长 沈民 办公室电话:15242203111 手机:15702425777
政委 王明骥 办公室电话15242202111手机 13514226767
常务副局长 李刚 办公室电话15140800078宅0412-6336000手机13704200780
副局长 侯伟 办公室电话15140800082宅0412-6386919手机15698906007、13998081958
副局长 高兴余 办公室电话0412-6916666宅0412-5968855手机15698906266、13998060818
政治处主任 苏勇 办公室电话15140800083手机15641255939、13898057766
纪检组长 吴升华 办公室电话15242203222手机15998099003
立山区国保大队大队长赵立军 办15140800087宅0412-6383663手机15842267555 13214128555
警长 邓学新 办公室电话15724633593宅0412-2576957手机15698906327民警 高真宇
宅0412-5823068手机13704126999
民警 原广兴 宅0412-5516361手机15698906380
民警 李朝辉 手机15698906091
科员 刘哲 手机15641256961 (构陷、跟踪、绑架柏久荣、关淑杰、马丽艳、李俊的直接责任人)
立山区检察院地址:立山区胜利北路209号
邮编:114031 电话:0412-6612000
一、院领导
孙巨博 党组书记 检察长 办6613333 宅 5987777 手机18241287777
郑艳萍 党组副书记 常务副检察长 办6633303 2887777 手机13998087777
曹力 副检察长 办6636808宅5222666 手机13998071156
刘国庆 副检察长 办6632211宅5923188手机13842266188
杨景慧 副检察长 办6633033宅5825503 手机13504120337
朱明刚 副检察长 办 6613233宅5966366 手机13304200008
时洋 纪检组长 办6648666宅5423333 手机13998050000
李志刚 政治处主任 办6627722宅5885656 手机13942278585
姜学东 反贪局局长 办6633858宅5852425 手机13514122425
王绍强 反读职侵权局长 办6633868宅2511197 手机13941240097
二、公诉科
张凤东 公诉科科长 办6600923宅2965850 手机18641216166
公诉科: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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