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广东佛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莫德富遭恶报

更新: 2017年06月08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原邪党委副书记、顺德区公安局原局长莫德富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审查。

莫德富二零零四年以来分别担任顺德区区委常委、顺德公安分局局长、政法委书记、佛山市公安局原邪党委副书记。

莫德富在顺德任职期间,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顺德大良区某工厂打工的法轮功学员王姨、高喜及刘叔(常人,王姨的丈夫)、刘福兰(常人,刘叔的侄女)在吉之岛超市发真相资料时,被保安恶意举报,遭派出所人员抓捕。当时王姨走脱,后刘叔带警察非法抄家时,抓到王姨,抄走大法书及电脑打印机等物。他们四人被非法关押到大良勒流看守所,不让家人见人。

莫德富在任职期间,盲目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在顺德,迫害本来就为数不多的法轮功学员,使顺德本地大部份法轮功学员遭受了绑架、关押、劳教、判刑、骚扰恐吓、监视跟踪、抄家、经济勒索,强制洗脑等迫害。

然而善恶有报。在大法洪传时期,迫害法轮功学员,站在大法的对立面坏事做尽,注定在可悲和可耻中收场。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