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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元金、葛见珍、吴晓翠被山东胶州市法院非法判刑

更新: 2017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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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胶州市法轮功学员邱元金、葛见珍,吴晓翠、张秀兰在2016年8月27日晚上,用展板讲真相时,被胶州市中云派出所警察刘若栋、陈志杰、张超、周博等绑架。

胶州市检察院张纪娜将邱元金、葛见珍、吴晓翠非法起诉到法院,法院伙同胶州市政法委及610,非法阻止辩护律师出庭为邱元金、葛见珍辩护,秘密非法开庭。

近日法院非法判决邱元金刑期三年六个月,并勒索六千元;非法判葛见珍二年,勒索四千元;非法判吴晓翠二年,勒索二千元。

邱元金、葛见珍等正在上诉中。张秀兰走脱后被迫流离失所。

办案检察官为张纪娜,法官为鹿晓明、刘松光,陪审员徐香宝,书记员王波兰。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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