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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王彩霞和女儿遭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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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长春法轮功学员王彩霞、刘东洋母女于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被吉林省农安县610公安局刑警队、国保、警察联合绑架,现她们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

长春市南关区法院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周六)早七时非法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王彩霞和女儿刘东洋。

据悉,南关区法院给律师发了开庭通知,并邀请律师出庭辩护。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周一,通知律师九点庭前会议,商定于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周六早七点开庭。

按照《中国刑诉法》规定,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外,刑事案件一律公开审理。五月二十五日(周四)家属及亲朋好友去法院领取旁听证时,南关法院却只发给王彩霞儿子一个人的旁听证,别人不给发。问及为什么时,没人给予答复。

法庭外,盘查、绑架周边民众

五月二十七日早六点左右,法院门口就停了好几辆警车,陆续增加了大批警力。大概七点多时,一个中年男士被几个法警围着来到法院旁边的后院,法警吵吵他为什么在这停车,干什么。并吼他把自己车打开,说要翻他车,还要翻后备箱。一保安模样的人说:这车里之前还有一个年轻的女的呢!这名中年男子后被带往派出所。

不远处,还有一个白头发老太太被一群法院的人围住,并逼问她来干什么,说法院的人有权盘查周围的人,还要查她身份证,上派出所说去,老太太说自己也没干啥坏事。

后院的门已被法警拦截,过往行人一般也不让通过。法院的人开始挨个查看周边停放车辆,看其中有无人员坐在其内,并盘查路过法院门口的人,尤其是年龄大的老太太。

撬窗入室绑架、抢劫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早上五点,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彩霞听见有人敲门,说是警察,王彩霞开门看见有五、六个便衣围了上来,立即关上了门,并跟儿子刘志远,女儿刘东洋一起顶住了撞门。

这帮人竟然用工具撬开了窗户,跳窗而入,一共进来了十多个人。王彩霞儿子刘志远大声斥责他们,被警察打倒在地,腿上鲜血直流。警察从家中抢走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部手机、二套大法书、现金一万七千多元等私人财物。警察还假装问:这些是干什么用的?

王彩霞一家三口被带到了长春市农安县,才知道原来作恶的是农安县国保警察,他们头一天晚上就守在楼下。农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第五中队曹姓队长和十几个警察参与绑架。

农安县国保将刘东洋关进了长春市第四看守所,把没有修炼的刘志远给放了。王彩霞因血压太高,看守所拒收,被送到了农安县中医院住院一宿,警察给王彩霞注射降压药,硬是把王彩霞送进了长春市第四看守所继续迫害

看守所接收后第二天,量出王彩霞血压210。王彩霞儿子刘志远听说后,去农安县国保大队要人,农安县国保恬不知耻的说:你妈没有事,要不看守所不会收的。

非法构陷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王彩霞、刘东洋被非法批捕。家属同律师来到农安县国保大队询问,被告知:“现在(构陷案)不在我们这了,你们去检察院问吧。”家属说:“我们已经去过检察院了,检察院说没有到啊。”警察说:“我也不知道,得问我们领导。”家属说:“上次你们也是这么说的,你们领导啥时候来啊?我们住在长春,来一趟不容易,能不能给我们你们的电话?我好打电话咨询。”警察说:“我们是国家保密单位,没有电话。我们只是上午八点半~九点半在这,其余时间,你们别来。”

家属上前要被扣押的一万七千多元现金,警察歪着眼说:“你不知道你妈犯的是什么罪啊?还要钱?跟检察院说去吧!……你这个小伙子,不好好上班,老来我们这干什么?”家属愣住了:“你们不抓起来好人,家属能不上班,一百多里天天往这跑?人都是妈生的,妈妈出事了,儿子不应该来吗?来一次一个说词,到底哪句是真话?”

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于二零一七年二月份将构陷法轮功学员王彩霞、刘东洋的卷宗移交长春市南关区法院。

法官孙剑波电话:0431-88558968

长春市南关区公安分局:
地址:南关区自由大路3289号,邮编130000
总机:0431-85287000、0431-85205217、0431-85205794
局长0431-85297666
法制科长0431-88905060
国保大队:
电话:0431-85281970、0431-85214998、0431-88905090
大队长田国峰15904405128
国保警察陈某15904405185
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卫星路5333号,邮编130000
电话:0431-85377011

长春市南关区法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大马路1646号(130040)
以下电话区号:0431
法院总机:88712076
传 真:88740143

刑事审判庭:
孙天琴 531 88558970 85350223
直接责任人:孙剑波 529 88558968
张大石 530 88558969
孙振霆 529 88558968
王舒姝 527 88558967
立案咨询:88755666
信访接待:88734838
纪检监察:88742030
办公室:88753261
干部科:8873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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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室:85740154
法警队:887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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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庭:8873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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