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七台河市设计师被枉判三年 中级法院维持冤判

更新: 2017年04月09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四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七台河市二零四勘探队工程设计师赵春阳,因信仰法轮大法,被冤判三年,她上诉至中院。在律师多次沟通讲明案件多处违法、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四月七日,中院仍然维持冤判。

法轮功学员赵春阳今年六十岁,七台河市二零四勘探队工程设计师,一九九九年之前,开始学炼法轮大法。她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事先考虑他人,在同事心中是公认的好人,更是妈妈心中的好女儿、丈夫心中的好妻子、儿子心中的好妈妈。

赵春阳的丈夫是个脑血栓后遗症患者,她一个人既要上班,还要照顾卧病在床的丈夫,丈夫去世后,她一个人把儿子养大成人,娶妻生子。

二零一六年五月七日,赵春阳被七台河市戍企分局桃南派出所宁宇、曲龙、李鑫等,在公交车上野蛮绑架,后被非法抄家,抄走电脑、打印机等大量私人物品。赵春阳被劫持到七台河市看守所,关押至今,已经十一个月之久。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七台河市桃山区法院对赵春阳非法开庭。在开庭前,赵春阳和儿子有个简短会面,母子俩抱头痛哭,儿子告诉戴着手铐的妈妈:“您永远都是无罪的,永远都是我的好妈妈,即使判刑、失去工资,我和妻子都会让您过上最好的日子,永远不会嫌弃您……”

在法庭上,赵春阳的辩护律师文东海按照中国的现行法律,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指出了办案人员先抓人后取证、对普通百姓采取特务手段等诸多违法行为,驳得法官和检察官(公诉人)哑口无言,公诉人和法官等人只得现场翻书,核对律师说的法律规定。文律师的精彩辩护博得了旁听席上的警察暗暗佩服。

即使这样,赵春阳还是被桃山法院一审判处三年刑期,并罚金三千。接到判决后,赵春阳不服一审判决,当即决定上诉。

她的二审律师王秋实,多次往返七台河市中级法院,多次和中院法官关勇沟通,赵春阳案件的多处违法,证据不足,希望二审法官依法办案。但是,在四月七日,王秋实律师接到中院法官关勇的通知:赵春阳被维持冤判。

赵春阳表示:我修炼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没错,更没有触犯法律,我会永远坚定信仰法轮大法。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