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配合 营救五名同修回家(2)

更新: 2017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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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接上文

四、律师法庭控告法官 震慑整个法庭

时间回到二零一六年的八月份,这时在看守所里已有多名同修被非法关押在里面,是不同时间被绑架的。就说C同修(男)是二零一五年九月被非法关押的,直到二零一六年的七、八月份左右,同修得知后,就形成整体,去找他的妻子商量营救的事,几经辗转找到他家后,说搬家了,有幸门上贴了一个号码。

总算联系上他的妻子了,我们就在那等到他的妻子来后,并说明来意,他的妻子当时并没有反对,只是有些顾虑和经济困难,当同修说如果钱不够,大家可以帮忙,消除了她对经济困难的顾虑,很快的定下了这件事,让她等电话。

很快见到了律师,律师鼓励她要有信心,大难来临,要承担起做妻子的责任,也要他的儿子承担起责任,要共同营救亲人。当时同修的妻子不让儿子出面,因为既害怕又怕影响儿子,因为儿子从小也跟爸爸修炼,又怕找律师没用。去参与的同修和律师都交流了很多,消除他们的怕心和顾虑。

正念上来了,她的儿子开车带着律师,同修们也开车去了看守所。C同修见到律师后,正念也出来了,律师了解到同修在非法关押到看守所之前,也曾被关在洗脑班,就与C同修说要控告洗脑班犯罪,律师还说了如果没有人控告他们,他们更肆无忌惮的迫害其他同修,纵容他们犯罪也是害他们,同修同意控告了,并开始准备做好三件事了。

了解到这时同修的案子已经到法院了,律师从看守所出来后,立即写了关于法轮功无罪的法律文书,要求取保;同时写了控告书,控告洗脑班非法拘禁,控告参与绑架、迫害同修的所有人员,其中包括派出所里的人、国保里的人、公安里的人、检察院里的人等等。把这些文书打印几十份,让同修的儿子寄往各个公检法部门、国保、派出所、纪检部门等等;同时律师去法院亲自递交文书给具体办案人员,并与具体办案法官交涉,劝法官不要违法办此案,给自己找麻烦,并告诉法官如果办此案,律师也会控告法官违法;同修们也拿到了律师的法律文书,往市里各个部门又寄了一遍;同时上网曝光了同修的被迫害情况;又通知同修们形成整体发正念。

外面的同修也一直给C同修送衣物,鼓励同修。同修在里面不停的学法,不停的学新经文,归正自己的不足,从法上提高上来。

律师介入后不久,法院的开庭时间通知下来了。同修立即通知大家发正念。律师也经常去看守所鼓励C同修。开庭前,配合的同修打电话给C同修的家属,希望能多去一些家属亲人听听律师的辩护。因为C同修的案子是五个人一个案子,其他的三名同修一直取保在外,看守所非法关押的还有两名同修,那位被非法关押的同修家人反对、拒绝请律师,还出言不逊,就没请成。等于五个人上庭就一个律师,这时突然有个决定,干脆给C同修再请一个律师,很快达成了一致。

开庭当天两名律师到场,同修也到了法庭里发正念,法庭外面同修在发正念,全市能通知到的同修也在发正念。

五名同修到了庭上,两名同修从看守所来的,被戴上了手铐、脚镣。宣布开庭后,律师一开始就要求法官给两名同修打开手铐脚镣,非法押送同修的法警们还有说辞,说没有这样的先例,意思是说法轮功没有过这样的待遇,律师据理力争了几句。法官同意了律师的要求,并给五名同修一人一个凳子坐下。这样也捍卫了同修的尊严。三名法官坐在上面,台上的两边分别是检察院的公诉人和两位律师,五名同修也在台上,台下坐的是同修家属,还有很多便衣、国保的人。

先是公诉人高声的呱呱的讲个不停,都是诬陷大法和同修的违法的材料,同修们不停的发着正念。等到律师发言时,律师对法官说,公诉人说的这个罪名跟我的当事人没关系,同时请公诉人出具法轮功的相关法律来看看。公诉人说是根据两高的司法解释。律师说两高的司法解释是法律吗?立法权是全国人大不是两高,你是法律系毕业的,不会这个都不懂吧?公诉人被律师说的当时无言以对。

紧接着,两位律师都轮番驳回了公诉人的指证。公诉人又出具新的所谓证据和证词,又被律师驳回去了,只要公诉人说什么,律师就驳回什么,律师并不陷于公诉人的思维逻辑中,几番争战,公诉人早已没了开始的气焰。当律师再次举证,当庭宣读公安机关、检察院机关、国保等人对C同修的违法犯罪事实和法律依据时,法官就有意打断,几次打断,最后休庭几分钟。

在休庭的时间里,律师找法官理论,为什么要有意打断律师的辩护和指控,剥夺了律师的发言权。法官自知理亏。下半场的辩护,法官没有再打断,几乎都是两位律师轮番的正义之声,说的有理有据,从法律、从人性、从修炼人的受益等等讲了很多,下面的人都在静静的听着。

当律师再次指控所有参与此案件的人都犯罪时,并当庭对着公诉人说出公诉人的名字加上犯罪嫌疑人时,并说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时,在那一瞬间,公诉人的脸一下红了,两只手不停的在动,以掩盖自己心虚的情绪,因为公诉人后来再发言时,语无伦次的,声音很弱,轮到女公诉人发言时,也草草收场,也不敢再抬头看律师,与开头判若两人。

当律师又指控到法官时,同时说出法官的名字,也涉嫌徇私枉法罪,如果给当事人判刑的话,就控告法官徇私枉法罪等,这时的主审法官瞬间头耷拉下来了,只听到律师直呼法官的名字和所涉嫌犯罪名后,下面的法警一片喧哗,非常诧异,有史以来第一次当庭听到律师的控告。

律师还特意强调,书记员记下律师的当庭控告法官和检察官的内容,不准遗漏,因为控告的内容要订到卷宗里的,以后法官等人的个人档案里就多了一个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了,仕途可想而知。

最后主审官问两个陪审官有没有要补充和发言的,两个陪审官没有发言,一直就没开过口。这次当庭控告使法官和检察官始料不及,对法庭的震慑力和冲击力非常大。最后在两位律师正义的辩护完成后,法官结束开庭,择日宣判。

C同修的家属、父亲也出来了,在法院门口,同修的父亲高兴的手舞足蹈,激动的说:“我儿子原来是无罪的呀!我儿子无罪的!律师总算替我儿子出了一口气了。”一位老人快乐的像个孩子。还有C同修的许多家属由不明白真相和不理解,由于当庭听了律师的辩护,全明白了,也支持同修了,也理解同修了,也尊重同修了。尤其是C同修的姐姐以前反对同修,当时就是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出了法院后,又激动又高兴。

五、坚持不懈 第三位同修出来了

开庭过后,律师即时整理出辩护意见书,又寄给检察官和各个法官。后来律师又经常去看守所鼓励同修,外面的同修每次都陪律师去看守所,C同修很感谢所有同修们的付出和关心,同修们也经常送些衣物,去鼓励同修,C同修在里面也努力做好三件事,不停的学法、背法、向内找。在这里简单的说一下,C同修的儿子(青年大法弟子)在这次过程中也受整体配合的感动,在同修的带动下,很快提高上来做三件事,也一直坚持参加了集体学法和集体炼功,在法上也提高了、心性也提高上来了。使在看守所的C同修很欣慰。

开庭有两个月了,迟迟没下判决,中途有个小插曲。法官主动给律师打电话说,律师,你过来商量商量这事。律师没有立马去,让他们依法办案。因为他们也为难,判吧,没法律依据,还要被告,不判吧,我是法官,上面又是强压,真是進退两难。就这样耗着,又过了一段时间,律师让家人给审判委员会每人寄一份律师的辩护意见书。因为现在不光是法官说了算的,是要通过审判委员会讨论的。这个审判委员会的成员是由法院院长、副院长、所有刑庭的法官、部份民庭的法官等共十几、二十几个不等。我们考虑过程中要让所有参与的办案人员明白法轮功是无罪的才行。整个过程中,律师和家属都在盯着、催着要人。

寄过律师的辩护意见书的不长时间,新的“司法解释”又下来了,律师又赶过来,立即写了紧急辩护意见和取保书。不但用EMS先寄到法院去了,年初七刚上班,律师就和家人直接去了法院,和法官当面交涉了取保的事,法官说,马上就研究,很快就有结果。律师回来说,可能下周就会有结果。不到一周,律师就打电话给家人去看守所接人。C同修赶回来,过了正月十五。这是今年二月份的事。但是一起开庭的那位男同修至今还没出来,他的家人不配合找律师。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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