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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大学期间被劳教 赵丽控告江泽民遭报复

更新: 2017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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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二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甘肃省兰州市现年三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赵丽女士,一九九八年幸运的被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了。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真善忍”的迫害,只因赵丽坚持对法轮功的信仰,到信访办反映法轮功的真实的情况,被非法拘禁、非法劳教一年半,遭受过绑死人床、铐刑、电刑、野蛮强制灌食、强制洗脑等迫害……

这场迫害毁了赵丽人生中最宝贵的青春时光及前程,使她的家庭雪上加霜。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赵丽女士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赵丽在出租屋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西固区寺儿沟拘留所7天,于十一月二十一日又被劫持到兰州市龚家湾洗脑班迫害,现被非法开除公职。

下面是赵丽自述她修炼法轮功与坚持修炼被迫害的经历:

我叫赵丽,今年三十六岁。自幼出身贫寒,父亲在我一岁时因替别人顶罪入狱十一年,我自小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原先在西固玻璃工艺品厂上班(私人小企业、已倒闭近二十年),靠微薄的收入养家糊口。因父亲的牢狱之灾,家庭失去了顶梁柱,经济陷入崩溃的边缘,母亲的精神也遭受沉重的打击。十二岁那年,父亲回来了,苍老许多,用他的话说是“五脏六腑没有一个地方是好的”。为了养家糊口也为了我的学费,父亲干了社会最底层的工作——蹬三轮车拉货为生,高强度的体力付出、老板的苛刻、客户的白眼加上家中解不开的矛盾使他身心憔悴。当时大陆掀起了气功热,父亲为祛病健身到处拜师学练气功,可惜练的都是假气功,还用气功给别人治病,父亲的身体没有好转反而更糟,还花了不少钱。

父亲回来后,同胞胎的哥哥也和我们住在一起,人与人之间的代沟、以前生活环境的差异、生活习惯的不同,家庭矛盾不断,天天小吵三五天一大吵,甚至为一点点小事就大打出手,谁也不让谁,之后谁也不理谁。我曾想通过努力学习来改变不幸的人生,刻苦勤奋的学习换来了优异的成绩,我被老师列为学习的榜样,虽然在外人眼里我很坚强,但是我的内心一直很痛苦,家境的贫寒、生活的拮据、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我常常想我为什么要来到世间?人为什么这么痛苦?我看过佛教的相关书籍,我相信人有生死轮回、善恶有报,但我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解脱,我很想出家修行却不知该去哪里。

正当家庭走入绝望之际,一九九七年父亲偶然的机遇得到了《转法轮》及《法轮佛法 大圆满法》两本书及一套炼功录音带。父亲看后说《转法轮》这本书很正,义务教功不收钱财,不象以前学的那个假气功分好多级,每级都得拜师,一级比一级学费贵很多,交都交不起;而且书中连屋里有了苍蝇、蚊子这样生活中的小事都提到了,也解决了他多年的人生困惑。父亲按照《大圆满法》书中的图片学炼动作,之后他的身体有了很大的变化,脸色由原来的发黄变为白里透红,而且再也不用为有病要花医药费而发愁了。父亲通过学炼大法身体恢复很快,他蹬三轮车到六十多岁才停止,对于这个重体力劳动的行业,没有几个人能够干到这个岁数,这也体现了大法的超常与威力。

曾遭十一年牢狱之灾的父亲觉得他的一切都被毁了,对曾经陷害他的人一直心怀深深的仇恨,几度想寻机报复,这件事一直积压在父亲心头多年,从未提及。然而有一天,父亲却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如果不是得了大法,我一定会找机会报仇,但是我现在修大法了,不会那么做了。谢谢大法师父,谢谢大法师父。”父亲还说:“我在监狱里待了十一年,有很多重罪犯虽然被减刑出狱,但是强制性的‘劳动改造’并不能使他们真正变好。有的罪犯最多有过五进宫。很遗憾,如果我能早些年得法,就不会那么年轻气盛,也绝对不会去坐牢的。”我听后很震惊,如果父亲真去报仇,还不知会闯出什么祸呢,同时又感叹这样大的冤屈与仇恨在大法的感召下都能被一一释怀、化解,心中暗自庆幸,大法不但挽救了父亲本人,同时也挽救了我们的家庭!

因生活的艰辛、家庭的苦难使整日沉浸在痛苦中只顾自己的我,原本而无暇关注外面的一切、对什么都不闻不问,当看到父亲突如其来的身心巨变时触动了我想探个究竟:到底是什么原因使父亲有如此大的变化?于是我也有了想看《转法轮》的愿望。拜读后,我终于明白原来法轮功并不是一般普通的气功,法轮功也叫作法轮大法,是一种佛家上乘高德修炼大法,辅以五套简单、优美的炼功动作;要求修炼者不仅是炼动作,更重要的是要按照“真、善、忍”的宇宙特性提升自己的道德标准,从做好人做起,做更好的人、更更好的人,最后超越于常人,达到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觉者的境界。

通过学炼,我不仅明白了人的生老病死及一切痛苦都来源于自己的业力,人可以通过修炼偿还业债从而达到祛病健身,还明白了人活着的真正目的与意义,更惊叹的是《转法轮》把几千年来人们如何修炼这个历来被认为深奥莫测的玄机用最浅白的现代语言并结合科学与人体科学阐述的如此明白,最适合有工作、家庭、生活在当下快节奏的社会中的人,可以一边照顾自己的事业、家庭、正常生活,一边修炼、不用出家。从此我的心变得敞亮起来,在按照大法要求去做的过程中我慢慢的改掉了自私、任性、争强好胜、妒嫉等一直以来无法改掉、令我痛苦烦恼的人性缺点、劣性,我开始为自己以前给家人带来的伤害深感愧疚与痛悔,我真诚的向哥哥道歉,他也很受感动。我很惊奇自己在很短时间内就放下了对父母对家庭多年的怨恨,忘记了成长中别人对我的伤害,变得愿意关心、同情、宽容别人。

我曾患有多年的胃疼与严重的痛经。因为胃寒,饮食得非常注意,只要吃了凉的东西就会加剧疼痛、无法忍受,喝一口凉水就得腹泻好几天,脸色发黄、四肢不温。如果再遇到经期就更痛苦了,腰及小腹就象坐在冰块里一样,小腹疼痛难忍,月经量很多还伴有许多黑色的血块,痛的时候会被痛哭、满床打滚,即使用刚烧开的水冲红糖喝下,除了食道烫的受不了,到了胃里也只感到温乎乎的,而小腹依然那么冰、那么痛,而且月经周期提前、经期延长,中药西药草药吃遍了也不管用。长期以来这两种病,给我的生活、学习带来了许多不便和烦恼。但是随着我的修炼,不知不觉病痛消失了,不药而愈,从此我身心健康,对生活充满了希望,我觉得自己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及父亲都深深感谢李洪志师父给我们这个家庭带来的福份。从此全家人都能以宽容的心态对待家庭矛盾,沉浸在大法的慈悲与祥和之中,一家人和睦相处,其乐融融。

因为学大法给我开发智慧,一九九八年我幸运的被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了。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真善忍”的迫害,只因我坚持对法轮功的信仰,大学里一份勤工俭学的活被无故取消。我到信访办反映法轮功的真实的情况,被多处非法拘禁、非法劳教一年半,遭受过绑死人床、铐刑、电刑、野蛮强制灌食、强制洗脑等迫害……这场迫害毁了我人生中最宝贵的青春时光及前程,我的家庭雪上加霜。

毕业后我一直四处打工,直到二零零八年应省卫生厅招生支农,我通过考试并分配到现在的工作单位,河口镇卫生院(原为河口乡卫生院)工作,二零零九年三月上班,勤勤恳恳工作七年半之久。后因诉江遭受迫害,现被非法开除公职。

一、大学期间因信仰法轮功,被非法关押多处、非法劳教一年半

1、因绝食抗议,被强迫绑“死人床”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之后,学校每天早晨与晚饭时喇叭里都在广播对法轮功及法轮功创始人进行妖魔化抹黑、栽赃宣传。学校经常找到我们炼法轮功的学生进行所谓“谈话”或让我们写所谓的对法轮功的认识,内容都是“不再参与法轮功组织”、“不要上访”并让我们放弃修炼。

二零零零年秋天,我因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非法拘禁在某地派出所后转至北京大兴区某看守所。因法轮功学员一旦说出自己是哪里的就会被遣返当地被劳教。因此我没有说自己的姓名、地址。我所在监室同时非法拘禁了许多其他法轮功学员,当谈论修炼方面的事时,就被监室号长厉声呵斥制止,我说:“人有说话的权利”,她马上起身走到我面前,抡起左臂就砸向我的右侧太阳穴,我顿感眼冒金星差点摔在通铺上,我又说:“打人犯法”,她就拎着我的后脖领将我拖出监室扔到后面的风场里,事后其他法轮功学员告诉我当时我的右眼整个充血很吓人。

不报姓名、地址就会被无限期关押,我开始绝食抗议,以表明修炼法轮功无罪,表明被无理关押中不报姓名、地址无罪。在看守所干警的指使下,监室犯人强行灌食我不配合,就将我打倒在地,当我挣扎着不躺在“死人床”上时,有几个男警察进来在我的腹部乱踩一气,我被强迫踩在“死人床”上被强迫绑上。

酷刑演示:死人床(呈“大”字型绑在抻床上)
酷刑演示:死人床(呈“大”字型绑在抻床上)

“死人床”由一块大约1.2米×2米的木板及下面两根约2米长的木条组成,木条与木板垂直分别固定在木板的上端和下端,受刑者仰面躺在木板上,四肢分别固定在木条上,人呈“大”字贴在木板上不能活动,吃饭、睡觉及大小便都在床上解决,因人不能坐起、翻身、侧卧,甚至连抬起身体都很困难,除了头外几乎动不了,故称“死人床”。

我的头被监室犯人摁住,插入鼻孔的胶皮管很粗,疼痛、恶心令我作呕,却被压着不能动弹,强行插入后被灌入米汤等液体食物,灌完后胶皮管被灌食者迅速拽出,我的嗓子、鼻道被刺的火辣辣的痛,我看到抽出的管子上有鲜血。后来他们嫌麻烦,插入的管子不拔了,将露出鼻子的一头固定在我头旁边,管子长期在我的鼻道、嗓子及食管里,我感到橡胶的刺激味道、疼痛、恶心,以致拔掉管子很久后我仍感到鼻子和食道里插着东西。

更让我痛苦的是解大小便的问题,多亏同号室的其他法轮功学员,帮我脱穿裤子,因四肢被绑的很紧,我使劲全身的力气才能勉强抬起一点,在她们的帮助下,排便器被紧紧的塞进身下,一解完就得马上撤掉,否则硌的受不了,有时因来不及放入排便器,尿在裤子上、木板上,并浸湿了上衣。事后我听说在我解手时,监室外的男警察不时的在门前走来走去并向里偷窥。

我绝食、被绑总共二十一天,从“死人床”下来时,毛衣的后背部因出汗、尿液浸泡、长期不能更换、压在木板上不通风早已变硬板结,脱下来居然可以立住,并伴着汗味、尿臊味、绝食后特殊的体味,混杂在一起,令身边的犯人捂鼻躲避。我离开那里的一个月中整个后背皮肤溃烂、疼痛、奇痒无比,体重由原先的八十多斤降到六十来斤。

2、长期的、跨地区的非法拘禁、电击前胸后背

正常的上访渠道被拦截,唯一能够反映法轮功情况的地方就只有天安门广场了。二零零零年冬的某一天,我走向天安门。到广场不久,因天冷游客不多,我边走边想该怎么办,这时一个身穿黑色皮夹克的男子向我走来,问我在这里干什么,又问我是不是炼法轮功的,而且还说他就是炼法轮功的,我半信半疑中说自己来上访,他便露出狡猾的狞笑说:我带你去个地方反映,结果巡逻的警车向我驶来,我才明白他是个便衣,我被欺骗着非法带上了警车。

当晚天安门派出所警察非法审问我,我不说姓名地址就被他打翻在地,不屑一顾的说:小小年纪就敢跟“国家”对抗。因不报姓名、地址,我被非法拘禁在北京的海淀看守所。我最后所在的那个号的号长说为了关押你们这些法轮功,政府出钱在北京各区大力兴建看守所,还嚣张的说我们这里是“亚洲第一监”。的确,监房的门是镶嵌玻璃的那种锁子也很高档,住房与厕所是套间,中间用几乎落地式的玻璃墙隔开,厕所是马桶式的,在当时这样的配备只有高档宾馆才有。可见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投入了多少财力、物力、人力,不惜耗费公民的血汗钱用来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

因各地来北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太多了,北京的看守所已经装不下了,一天夜晚我们被装进大轿车中秘密转移,最后被非法拘禁在河北一个很简陋的看守所,警察明确告诉我们同批绑架的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就是要我们说出姓名、地址。我们集体绝食抗议,被插胃管灌食,期间还被拖出去刑讯逼问姓名、地址。

那一次轮到了我,我的双手被放到腰后铐上手铐离开了看守所,到了“亮甲店”派出所后,警察逼问我的姓名、地址,我不说,他就叫一个穿便装的坏人(长着一脸的奸猾痞相)用电棍电我,施行前先解开手铐让我把棉外套脱掉,然后仍在腰后铐上双手并将我摁跪在地上,那个坏人用电棍在我的头部、脖子电,又把毛衣领口拉开把电棍伸入、贴着我的身体电我的前胸、后背,一直电到脚后跟,电头时就感觉重锤砸到头上一般,电到皮肤上就感到像是被蛇咬到一样,灼热、烧痛,我感到全身每个细胞都在颤抖、每条神经都在抽搐,我咬紧牙关忍受着,但是剧烈的颤抖使我的上下牙咯咯作响,身上多处皮肤电破、流血并被烧焦,留下黑红色焦痕,周身一股焦糊味。

后来警察将我们分开关到不同的地方迫害,我一直不说姓名、地址,每天都有不同的包夹看着,警察反复威胁、诱骗,说只要你说出姓名地址就自由了,不说就找块没人知道的地方挖坑把我埋起来,就这样在警察的威逼利诱与刑讯逼供下,我说出了学校和姓名。我又被拘禁到原先的那个简陋的看守所,回去后才知道被非法拘禁在一起的同修还有黑龙江的、湖北的,他们都被刑讯逼供说了姓名、地址。我们这些被刑讯逼供说出姓名地址的人,最后的结果都是被非法劳教,有同修被遣返原籍。

3、恐怖的调遣处

还是大轿车劫持我们开往北京,每个炼功人都双手被铐,轿车的窗帘被拉上,我们看不到外面,即使这样警察也不允许抬头。等到了地方下车后手铐才被打开。
调遣处那两扇厚重的大门打开,两排手持警棍、身高在1.8米以上的警察虎视眈眈的看着我们,我们排成一队从两排警察中间往里走,警察大喝道:低头,前面的法轮功学员不低头,就当即被四五根电棍电头,直到她被电的低下头为止。

所有的人在监房门前都被全面搜身,包括拆开扎的头发,脱光所有的衣服一丝不挂;女监与男监紧邻,中间用很大空隙的铁丝网相隔,男监可以通过铁丝网看清女监门外发生的一切。脱下的所有衣服被里外翻遍的检查,看是否有与法轮功有关的物品、字条等,如果是手套会把每个指头翻过来看,如果有卫生卷纸会被从头到尾的抖开看是否有夹带,甚至是有女法轮功学员来月经,也要掀开月经纸下面查看。

我们被分成十个队,每个队都有一个小哨(社会上真正的罪犯)看管其他人,共十八人住一间窄小的屋子,睡的是上下铺,屋子里只能放下四张上下铺,共八张床,靠墙一边两张,相对的床与床之间是不到一米半的距离,还有十个人就得睡在地上,几张木板铺在地上上面铺上薄薄的露出黑心棉的褥子,睡觉时得先蜷着身体把头和脚伸进下铺的床下才能把身体伸展。警察为了不让我们说话,要求我们相邻的人头与脚错开睡。上下铺的床都是两米长,两米的地方要五个人并排躺下才能保证所有的人都睡下,躺下不能翻身,否则就会碰到两边的人。

全天军事化管理,早上五点起床,背监规、强迫劳动,晚上十点才能睡觉。每天只能喝两次水,一屋子人每次只给一小盆开水,全屋人轮着喝,每个人只能喝一两口。早晚洗漱包括上厕所每个队只给两分钟时间,洗漱的房间靠墙一边是水龙头,另一边是厕所的蹲坑,由于时间太短人又多,每次都只能做一件事情,要么洗漱,要么上厕所,两分钟一过,小哨就喝令着往外撵。在那里从来没洗过澡,衣服都是发霉的汗臭味。

那里干的最多的活就是包卫生筷,成麻袋的卫生筷(重一二百斤)得我们从卡车上卸下来,由于筷子太多,只能堆在地上、掀开黑心棉褥子的床板上。我们除了早晚能洗漱平时根本无法洗手,房屋拥挤人多,长时间干活会出汗,手上的汗都粘在筷子上,包筷子的纸条印着“高温消毒” 的红色油墨经常把手指都染红了。调遣处的警察为了赚钱,根本不顾卫生条件,掉到地上被踩上脚印的筷子一样强制我们包上纸条以充数量。那里的犯人时不时的用筷子挠后背、蹭脚底,挠蹭完同样包上纸条。有时为赶任务,会加班干到夜里一两点,早上仍是五点起床。
成品的筷子再装进麻袋里被运走,我这才知道平时饭馆里用的卫生筷也出自这里,由于纸条掉色,如果再高温消毒筷子也会变成红色的,所以我们日常用的筷子根本就没有高温消毒。

除此之外,还干粘鞋底的活,把光滑的绸布粘在形状与鞋垫一样的纸板上,绸布只比纸板大一个边,粘的时候不能把胶水粘在布外,实在是个细活,胶水刺鼻呛人,屋里不通风,一天下来感到头晕恶心。

我们在调遣处干的活没有一分钱的回报,我们的劳动力被随意的榨取。

每天早晨洗漱完毕警察都会进行一次点名,每个被点到名字的人就要大声答“到”并由站姿立即变为抱头(两手手指交叉抱着后脑勺)同时蹲下、将头低下夹在两腿之间。而进出门都要低头抱手(双手叠扣放在腹前)大声喊“报告、是”,后来才知道这是对罪犯在出门或进门时要经过门口的小哨或队长同意才喊的。但是即使没有小哨或队长也得喊。

打饭时每个人要饭盆捧在胸前,以军蹲的姿势(双腿下蹲,一条单腿几乎跪地)报告说:我是劳教人员某某某,请队长打饭。有同修不堪其辱以绝食抗争立即被警察关起用电棍电,传出电棍啪啪的声响和同修的惨叫,令人毛骨悚然。之后的人都乖乖的很规矩的按照警察的要求打饭。而那个打饭的警察(脸很黑)却一手挥舞着饭勺一手叉腰,一脸淫荡的表情,得意洋洋的说:唉,这就对了,想吃饭就得听话,感谢我、感谢党嘛!

有许多老年法轮功修炼者被拘禁在那里,头发花白,年龄不等,最大的七十多岁。有一天一个老年修炼者突然昏倒在地,醒来后狱医量血压,血压很高,小哨就从警察那里拿来药片,这位老年修炼者不吃,就被关到黑屋子里被电棍电击,最后被强行野蛮的灌下去。

为了抗议调遣处对法轮功修炼者的侮辱,有一天早上我们在警察点名时除了答“到”外,不抱头、也不蹲下,警察把我们强行分开带到不同的地方进行迫害。我被带到警察呆的小屋子里,早有罪犯等在那里,开始时粗暴的命令我吃饭,我不同意,一个罪犯在我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从身后用脚踹我的膝部,我膝盖向前弯身体不由自主的向后倒去,站在我前面及两侧的罪犯顺势将我推倒在地,五个人分别摁住我的四肢和头,还有一个拿着湿毛巾死死压住我的鼻子,窒息迫使我张口呼吸,当我一张嘴时,罪犯就将米汤倒进我嘴里,米汤被我呛的吐出来,我咬紧牙关不张嘴,罪犯又用钢勺的勺把撬我的嘴,勺把捅到口腔里并使劲的划来划去,我立刻感到嘴里发咸。米汤被强行的灌进我嘴里,在一旁观看的警察说:把她(指我)送回去,至少三天不用再灌了。捂我鼻子的毛巾被送回来时上面沾满了鲜血。

我回到监室才发现自己吓的拉裤子了,小哨为了不被熏到赶紧报告给了警察,并用很嫌弃的眼神催促我去厕所换洗。小哨每到饭点就端来饭要看着我吃下,我没吃。

第二天,那个脸很黑的警察(就是打饭时侮辱我们的那个警察)听说我还没有吃,就把我叫到昨天去的黑屋子里,让我脱的只剩背心和裤头。我看到,虽然她也是个女的,四五十岁的样子,但是从她的两眼中一点也看不到女性的温柔和慈爱,而是冰冷的象两个玻璃球,没有一丝人性。她用电棍电我的手心,还把电棍放在我的两大腿内侧边电边说:哪儿肉嫩电哪儿。门口有人找她,她恐吓我说:给你几分钟时间考虑,再不吃饭,等我下次来用五万伏的电棍电。

另一个年轻的警察进来,拿起桌上五万伏的电棍按了两下,蓝色的电光缠绕在电棒上闪烁并伴随噼噼啪啪的响声。她看着我说:你一定没被电过,被电过的人看电棍时眼睛眨都不眨,你眨眼了。我立刻回忆起以前被电的情景与感受,并伴随着莫大的恐惧。我在恐惧下妥协吃饭了。

在调遣处呆了近三个月,听说只要是到了劳教所都“转化” 了,我知道不“转化”就要继续被酷刑残酷折磨。

4、恶毒至极的劳教所

一天傍晚,我们一批近百人被非法遣送至北京新安劳教所,我及其他十几人被关在三大队。

1)奴役劳动与体罚式的操练

劳教所逼迫所有劳教人员奴役劳动,经常制作违反《劳动法》和国际贸易规定的商品用于出口,包括:织毛衣、钩帽子及镂空针织工艺品、给布艺玩具缝眼睛、填太空棉并封口,包装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卫生筷供社会餐饮行业用,为了完成任务,经常延长劳动时间,有时要干到半夜一两点。

被强迫去操场上进行军训,包括:立正、踢腿、走正步、跑步等。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在大太阳底下练军姿,整整站了一下午(从一点到五点),回去后不让休息,继续站着练唱歌(为粉饰太平准备的演出),我由于体力不支,头晕恶心最后吐了一地,我全身发软栽倒。我被带到医务室,当医务人员问我站了多久时,这个警察还想阻止我的回答。那次排练因我的意外而终止。

2)不同于其他劳教人员,被非法拘禁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如下“待遇”:

每个法轮功学员都会有少则两个多则五六个包夹寸步不离、全天候的监管,这些包夹有劳教犯(吸毒犯、卖淫犯、盗窃犯等),也有已转化的“帮教”(已是被洗脑后完全背叛师父与大法的犹大)。这些劳教犯可以肆意的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侮辱、殴打,随意谩骂法轮功,语言污秽下流,不堪入耳。劳教犯与“帮教”为达到让法轮功学员屈服,相互配合用颠倒因果的逻辑迷惑、强行灌输,如把法轮功学员被开除学籍、工作等说成是炼法轮功的不顾学业与工作,把法轮功学员被抓导致家庭破裂说成是炼法轮功的不顾家庭、自私无情,把法轮功被非法拘禁到劳教所,说成是好人怎么会被劳教?把法轮功学员上访、发真相资料这些完全符合《宪法》的行为说成是扰乱社会秩序、跟政府对着干。只要法轮功学员不“转化”,就会不停的遭受殴打、辱骂、罚站、不让睡觉、被强制灌输颠倒黑白的歪理。

“转化”是对法轮功学员强制性的精神洗脑迫害:要求从思想上与法轮功(包括大法法理、法轮功的活动)决裂并站到法轮功的对立面上揭批大法师父,同时交出法轮功的书籍并告发其他法轮功学员;形式上要写“三书”及“大揭批”。这“四书”写完后,警察集中全劳教所各队的法轮功学员到礼堂开会,每个转化者在所有人面前挨个的念“揭批稿”,并被录像。除此还要现身说法做“帮教”,转化其他法轮功学员。

每天下午强制学习污蔑大法的黑材料,每晚都要强制所有法轮功学员看《焦点访谈》关于“天安门自焚案”骗局。我们一个姿势坐在很低的塑料小板凳上不许动,不许说话,不能低头,也不能闭眼。看完后要写观后感,如果认识不与媒体保持一致,就被视为“转化的不好”继续让“帮教”帮助“提高认识”,什么时候“认识”达标了什么时候睡觉。

“帮教”用整套歪理邪说迷惑、动摇、欺骗法轮功学员对大法的正信;同时还给予“帮教”特权:可以任意毒打、体罚不转化的学员,甚至动刑,如“帮教”可以拿着电棍电击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并邪恶的说:不转化是因为身上有附体,电她就是为了把附体电下来。为巩固“转化”成果,劳教所对已经“转化”的学员仍要求每天学习、看《焦点访谈》并写“认识”、“体会”及“观后感”等。

强制洗脑转化的高压手段包括:

a.罚站——双腿并拢一动不动的站立原地,不让上厕所,大小便解在裤子里;甚至有时让单腿站立,因难以掌握平衡常常摔倒。长期站立会使人双腿麻木、僵硬、水肿。

b.熬鹰——就是不让睡觉,稍有困意闭上眼睛就会被包夹骂醒,甚至抽打双眼。长期缺觉会使人双眼疼痛、干涩、红肿充血,同时破坏人正常的意识、记忆,以达到精神洗脑的恶毒手段。

c.用练操进行体罚——如长时间立正,一动不动;或将踢腿姿势分解,长期保持一腿站立一腿绷直抬起的姿势,抬起的腿不准挨地,否则被破口大骂或从头练起;绕操场一圈一圈不停的奔跑,速度慢了就加跑或被骂;烈日下长时间曝晒等。这些体罚手段的目的是给法轮功学员造成肉体的巨大痛苦,以迫使他们转化、屈服。

d.亲情折磨——不让同情法轮功的家属接见,令家属担忧焦虑、惶恐不安;或让反对法轮功的家属接见,一哭二闹三上吊式的向不转化的学员施以精神压力。

e.监控通讯信件——是凡有利于法轮功消息的来信都会被过滤掉,而涉及到揭露劳教所迫害的信件就会被警察私自扣押。

f.减少饭量——每顿只给两个窝窝头,每天一到两顿,不给水喝以进一步消耗体力,只限于让法轮功学员维持生命以继续遭受迫害。

g.无限度的延期拘禁——是凡不“转化”的学员,即使劳教到期,也不能获得自由,要么继续劳教被拘禁,要么转移到转化班或其它地方非法拘禁、继续洗脑。

3)对法轮功越坚定,转化手段越严酷:

我被非法拘禁在三大队期间,前前后后有近两百人在那里呆过,最大岁数七十多岁,最小的才十九岁。因每天进出筒道都要报数,人数最多时可达到一百六七十人。我碰到有三个月没有睡觉的,也有绝食近百天的,这些都远远超过了人类承受的极限。下面叙述我所知道的对法轮功学员张亦洁的非人般迫害:

a.隔离拘禁下毒手

有一个仍有良知的劳教犯曾对我说:张亦洁被拘禁在一间小屋里,屋子的窗户、门都被纸条封住,不让人知道时间,而且一天就给一顿饭,是一个小窝窝头,送饭的包夹使坏将窝窝头的尖部掰掉使她吃的更少,张亦洁因长期罚站双小腿肿得象海碗口一样粗,这个劳教犯不忍心这残酷的迫害含泪暗自为她搓腿,张亦洁问她今天是星期几,她如实回答,被包夹听到后就再也不让她接近张亦洁了。

劳教所里两个月洗一次澡,有一次,我看到张亦洁也在里面,但是她的下腹部淤紫发黑,象是遭受了很长时间连续不断的重力攻击造成的,不知是何时被塞到哪里迫害的。

b. 精神折磨

除了语言的侮辱外,劳教犯还往张亦洁的衣服上用涂改液写污蔑大法师父的话,即造成张亦洁无衣可换的窘迫,又从精神上进一步伤害法轮功学员对大法师父的敬仰之心,这种迫害带来的精神痛苦往往比肉身承受折磨的痛苦强过千百倍。

c.连坐全队:

二零零一年年底,三大队警察焦学先为了“转化率”达到百分之百,在十二月的最后一天晚上将三大队所有人员叫到筒道里,对张亦洁说:“今天是新旧之交的日子,不要再把这件事(指转化)拖到新的一年中了,你不转化就让全楼道里的人都陪着你,直到你转化为止。”于是,全楼道一百多人都在筒道两侧站着,不管多大岁数(其中年龄最大的是七十几岁)、身体状况好坏,统统都被“连珠”。当时张亦洁被逼站在队列的最前头,楼道静悄悄的,压抑而恐怖,没有人说话,警察焦学先一次次的逼迫张亦洁口头“认识”, 过了零点,那些劳教犯和“帮教”开始协同警察向张亦洁施压,说张亦洁“自私”,挑起不明真相的劳教犯对法轮功学员的仇视与怨恨,最后几点睡觉的都不知道了。

以上所有转化方式的参与者,都是以获得利益为目的:劳教所警察的奖金与“转化率”挂钩;警察利用“提前解教”来诱迫“帮教”、劳教犯极力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迫害,转化的越多,越可以得到提前解教的机会。其中有一个劳教期三年的强盗犯,长得五大三粗,曾毒打过多名法轮功学员,得到提前三至五个月的解教;还有一个“帮教”,三队几乎所有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她洗脑、毒打过,她还积极参与所外的帮教工作,被提前半年解教。

4)将洗脑迫害输送到全国:

“帮教骨干”有外出离开劳教所的特权:不仅“转化”刚被非法押送到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而且还不时的外出到各个洗脑班对还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利诱、胁迫、洗脑迫害,而各地的洗脑班多以“法制培训班”、“法制教育学校”等冠名,不敢对外公开其机构的真实内幕。

在新安劳教所的一系列邪恶的转化手段,不断的向全国各地的劳教所及洗脑班进行邪恶的输出,并经常有各地劳教所的警察、邪悟者、司法部门召集来的教育、科协、心理研究的所谓“专家”到新安劳教“学习”所谓的“转化”经验。我们曾经就让答过“心理问卷”,对于得分低学员的“心理专家”会分析说正是因为你有这样那样的心理缺陷才会信法轮功。

5)面对国际上或国内上级领导的检查,劳教所造假演戏:

一有外面人要来劳教所检查,警察就将转化不彻底的法轮功学员统统转移至楼上,而特别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就消失不见了。然后在一楼的监室里摆上鲜花、鱼缸,并撤走几张床使得房屋显得宽敞,又让全楼道的人擦洗楼道地板——用蘸着洗洁精的抹布蹲在地上一遍一遍的擦,直到地板砖被擦的明亮洁净、干净的能用舌头舔。上级部门的来检查时,马上找来记者、摄像,采访被事前安排好的“转化”彻底、表现积极的“帮教”“现身说法”:这里的管教如何如何春风化雨般的感化我们这些“迷途的羔羊”,极力的营造出一系列虚假的局面粉饰出和谐的环境,用光鲜的假相掩盖背后残酷及血腥的迫害,而对威逼利诱、刑讯逼供、毒打迫害等高压转化手段却只字不提。等检查部门的人一走,马上一切原形毕露,恢复原样。

被转化了的法轮功学员,被警察强制要求参加舞蹈、经络保健操、广播体操等,在重大节假日到其它劳教所进行串通表演,同时让新闻媒体录像播放给社会各界进一步制造假相欺骗与毒害世人。

6)改头换面,使迫害更具迷惑性、隐蔽性,进一步合法化

后来劳教所搬迁,新所里面的建筑全是欧式建筑,我们被强迫要求对警察改称“老师”或“教师”,所名也改为“法制培训学校”。而表面的文明无法掩盖继续进行的罪恶行径。

一天晚上我被楼道里的争吵声吵醒,原来是新被非法拘禁的法轮功学员拒绝转化被劳教犯毒打,她疼痛的喊出了声,其它劳教犯以喊声影响了她们休息为由要“严惩”她,这时其他的法轮功学员说如果她不被打怎么会喊出声来,如果影响了别人休息那也是打人的人造成的,应由打人者“受惩”。此事告到警察焦学先那里,在道理前焦学先也无话可说,但是她并不服气,仍以各种借口折磨“不转化”或“转化不彻底”的学员,还时不时的提到别的劳教所是怎样折磨法轮功学员的,并扬言打死算自杀,打死人警察不担责任,谁也查不着!

终于熬到了“解教”的那一天,我得到了一张写着“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解教票离开劳教所。按常规离开劳教所要穿上新衣服换掉劳教服,而接我的老师没有带衣服,焦学先就找了一套和劳教服颜色、款式相似的衣服(白色的T衫、红色的七分裤)让我换上,还暗示我说:你迟早要回来。

五)迫害并没有结束

回到学校后我连降两级就学,每逢四·二五、七·二零等“敏感日”,我都会被“关照”:最好哪也别去,就呆在学校。

一天晚上我的宿舍门被宿舍楼值班室的老师敲开,她很不好意思的管我借东西急用,我二话没说翻找出来给了她,她感谢又惭愧的对我说,在我被非法劳教期间,学校保卫处的人让她打开我的宿舍门并抄走了法轮功的书籍。回校后不久,保卫处的人就通知我还有法轮功的书还要继续上交。

虽然我重回课堂,但是我忧郁痛苦,课堂上老师讲课大家静静的听,我脑中却不停的闪现被非法拘禁在劳教所里一幕幕对法轮功学员残酷折磨的场景,而社会、校园甚至是我身边的人却对这一切一无所知,反而为我“迷途知返”而庆幸,这巨大的冤屈与无处诉说的痛苦使我常常泪流满面,为了掩盖痛苦我压抑着自己不出声,任泪水不住的流淌。

见到以前的同班同学,她们都很高兴我回到了学校,她们真以为我是在警察的“感化”下“迷途知返”呢,我对关心我的同学说:你不知道刑讯逼供的痛苦和屈打成招的耻辱,我随便提起劳教所里很“平常”的“待遇”时,同学会震惊的瞠目结舌,痛苦使她不想再问下去,马上躲闪的走开。

经历了一年半高压的、恐怖的、紧张的非法劳教迫害,再回到学校后,我明显感到,我的思维变的迟钝、精力很难集中、记忆力大不如前、理解能力减退,学习起来非常吃力,勉强完成了学业。

在我被非法劳教期间,西固城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我家,当着我母亲的面把我父亲绑架走,非法拘禁在新城乡(现叫新城镇)转化班强行洗脑。这一幕触发并加重了以前家庭变故给母亲带来的重创,使她又惊又怕,怕我父亲再次离开她、离开这个家。出于恐惧,母亲每次在我们外出时都会误认为我们会被抓走,说外面都是坏人,小心害了我们;即使在我父亲回家后,母亲仍往外跑,在西固区检察院门口向里面喊话,要我的父亲……这些让人看了真是心酸、心痛;生活中稍微有什么负面的事情都会触发母亲的精神失常。

面临毕业的时候,就业的形势相当严峻,而对于法轮功学员就更糟糕了,我亲眼看到多家公司的招聘广告,招聘条件中有一条为:曾经参加过法轮功的不予录用。因为这场迫害我的学业受到很大影响,虽然毕业了,我却没感觉学到了多少,而医生是和病人的性命打交道,这让我在选择自己相关专业时很是自卑。因此我二零零五年毕业后没有选择医疗行业,而是四处打工,为生计奔波;随着我年龄的增长,加上家庭环境特殊,实在需要一份稳定的工作,无奈之下选择了支农,在河口镇卫生院(原称河口乡卫生院)工作。

二、因诉江失去公职、流离失所又遭绑架

二零一五年五月,根据最高法院“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司法新政,我实名控告了江泽民,控告江泽民不仅是为自己的信仰讨回公道,更是为了停止这场迫害,从而解脱所有执行迫害政策的参与者,使可贵的世人能够有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了解法轮功真相、得到佛法救度,同时也为了恢复法律、惩恶扬善的本来作用,彰显司法公正的尊严。这也是与我一样的二十万法轮功民众不控告具体执行迫害政策的公检法司等各级人员,而只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原因。

随之而来的是社区、派出所的骚扰。二零一五年十月我所在辖区的清水桥社区以解决我家住房问题为由(我家一直没有房子)到我家,当时我在甘中附院学习,他们从我父亲那里套出了我的电话号码,十月底社区主任兼书记陈蓉及办事员王雅婷给我打电话,谎称我父亲告诉她们我已经不在河口卫生院上班了,目的是想套出我身在何处,还多次追问我在哪个医院学习。我没有告诉她们我的学习地点。十一月四日,西固城派出所张应年和王雅婷在甘中附院找到我,问我有没有写信,我以他们的手续不全为由没有回答他们,当时警察还问我要手机号,我没有告诉他。

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我结束了学习,回到卫生院上班。从八月二日,到九月二十三日,社区王雅婷、卫计局党委书记钟锡萍、局长杨世苍、原副局长秦国强、原卫生院院长郭建明、文卫和安检办公室主任唐世英、党政办公室科员鲁海花、西固区政法委书记陈绍清、610主任刘姓女士、卫生院新院长张祥荣等人多次到卫生院恐吓威胁我:如不写他们所谓的“三书”,就开除我的公职,并会强制送我到洗脑班,非法关押迫害。

我被逼无奈,只好离开工作单位——卫生院,在外面找房子租住。十一月十四日上午九点,在租住房内,被西固区新安路派出所所长张永忠、副所长杨昌建、指导员高昕、民警钱吉威、智晴、周武鹏,协警伏新功、王蓉兰等多人劫持到派出所。在张永忠指使下,两个女警察架住我下了楼,边下楼我边高声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杨昌建跟在我身后说“再喊看我不扇你?”我继续喊,他就在我身后踢我屁股一脚,又给我头右侧打了一巴掌。我继续喊,直到楼下被塞进警车里,两个女警察把我夹在中间,用我的羽绒服大衣盖住被铐的双手。

到了新安路派出所,我被他们拽下警车,在派出所一楼左侧我被带到隔壁也是最里面的一间房子,房子被一排栏杆隔开,一边是警察的办公桌,另一边正对办公桌的墙壁下面是过膝的台子,离台子十公分是一条长管子,整个墙又被隔档分成三部份,我被带到里面站着。

这时杨昌建来了,我被挤着后退到离门最远的隔档里坐下,杨昌建打开手铐,把铐子的一头铐在我身后的管子上,要把我双手铐在另一头里,我严厉的盯着他说“你敢迫害好人,你不怕善恶有报?你这样做一定会遭报应的”,他听后立即松了手,只把我的左手铐进铐子的另一头。

晚上七点左右,我被非法劫持到寺儿沟拘留所,非法拘留七天,期间我为了行使在押人员应有的举报、申诉、控告、申请行政复议等权利而索要笔纸,可惜这些权利没有得到,因此十五日中午开始绝食,在拘留所警察以我抱大法经书且不按报告词的规定回答、以我不穿拘留服、违反监规令我在风场罚站、挨冻。

十一月二十一日,西固区国保大队队长蔺海琰及新安路派出所的周武鹏、智晴、王蓉兰等之前送我的三个警察来到拘留所。我一进屋就被蔺海琰问道“你有没有性病?”我看到旁边桌上放着采血的器皿。我说“我炼功十几年了,一分医药费没有花过,哪来的性病?”那三个警察不由分说,在蔺海琰的指令下拽住我的左手强行采血,蔺海琰趁机来抢我抱的大法经书以分散我的注意力,我因六天没有进食,拼尽全身的力气也挣脱不出左手,我对蔺海琰说“大法经书就是我的命,你不能拿走一本书”,蔺海琰说“我就是看看,看完就还给你”,其实这些书被摊放在新安路派出所地上的时候他全都看过。

我的左手大拇指被狠狠扎了两下,因手指干瘪强挤也挤不出血来,我说“你们采血就是为了活摘,我告诉你们不要参与迫害,谁没有家庭,谁没有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儿女?谁参与迫害以后都会被殃及。生命是宝贵的,我绝食是用生命的真诚告诉你们‘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劝你们不要参与,给自己及自己的家人留一条后路。”我边说边哭,他们根本不听,又在我左手的无名指上采血,采血后,蔺海琰才把手里的书还给我。拘留所的值班警察把我的MP3等物品及腰带转交给新安路派出所警察,我抱着书双手被铐、被他们带走。

蔺海琰开车将我劫持到七里河区强制戒毒所(龚家湾洗脑班)非法关押,十一月二十三日被单位人员和清水桥社区新上任的书记景旭接回家。

从我亲戚的口中得知,家里人是周四、周五才看到“行政处罚书”插在单元电子门上。周五去新安路派出所,所长张永忠态度非常蛮横,对法轮功、对我说些不干不净的话,家人说“法轮功就是让人做好人的”就被他扣上“法轮功份子”的帽子,另一家人说“炼法轮功就是为了能治病”也被他扣上“法轮功份子”的帽子。

得知二十一号放人,亲人一早八点就去了,给我送毛裤时,拘留所的一个男警察态度非常恶劣,污蔑我。而且还看到蔺海琰从车上下来说什么采血、验DNA,还骗我亲戚说不是来接赵丽的、是办别的事情的,所以家人白白在寒风里站了一上午。

十一月二十四日,因我所有的必需品(钥匙、身份证、零钱等)都在派出所,便出门买东西,回到家母亲告诉我单位来找我,见我不在,就让她签字,因我母亲没什么文化,脑子又不太好使,所以她就签字了。我一看是西固区人社区发的【西人社发〔2016〕90号】文件“关于同意解聘赵丽的批复”,落款日期是十一月二十四日,单位发的解聘通知是十一月二十二日的。

十一月二十八日,我给新安路派出所打电话,问能否今天取我的东西,电话里周武鹏说管内勤的王克军休公假了,他周一上班,让我下周一(十二月五日)来取。

十二月五日,我在家人的陪同下一早来到新安路派出所,民警钱吉威、所长张永忠说“内勤的休息了,没人取东西”推诿我。可见派出所故意刁难。我走出派出所,刚走到大马路的时候,看见周武鹏向里走,我上去打招呼,问内勤的人什么时候上班,他说“这不就是王克军吗?”原来他身边的小伙子就是内勤呀,我问“您公休休完了?”他说“休完了”,我问您休多长时间,他说“也就一周”,说着我们走回派出所,我来到所长办公室,张永忠很尴尬,同意我取回东西。

周武鹏从内勤王克军处取来钥匙,打开他自己的办公室柜子,拿出扣押我的私人物品,同时打开卷宗,让我签字,我说“这个字我不能签”,我又把二十万民众起诉江泽民的形势给他们讲了一遍,如果我签字就留下了你们迫害法轮功的证据。周武鹏说:“这是程序,不签字就不能领东西。”我说:“我可以写一个字据,某年某月某日从新安路派出所领取被扣押物品如下,并签字。但是这个字据你们不要粘到卷宗里,夹进去就行了,证明东西确实被我领走了。”周武鹏说“不行,只能按照程序办事”。

因当天他们上午一直开会,我等到中午一点向所长张永忠陈述不签字写一个收据的想法,他没有同意,考虑他做不了主,我就给公安局督察队的沈警官打电话,可是他却说法轮功是×教,必须签字才能取东西,随即挂电话。张永忠以公事外出为由让我离开他的办公室。直到近五点他们快下班时,张永忠回来了,我想当着他的面再打电话,他很不耐烦的将我赶走。

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晚七点多,一月四日早九点我两次来到派出所都没取上自己的东西。

因十一月十四日被他们绑到派出所的时候我的一件长羽绒服大衣留在了他们派出所,而押送我去拘留所的时候并没有让我穿这件衣服,还有十二月五日取东西时虽然我没有签字,但是核对物品时发现没有联想手机,而且当天我桌子上装着二十支笔芯的塑料桶也被警察拿走,我向张永忠反映这些情况,他都推托不管,我就再次给督察队沈警官打电话,得到的答复是让我等着。同时,我向张永忠提及租房合同时,他不但不给我,还说我炼法轮功不允许我在外面租房子。当时我被关在拘留所的时候,家人听房东说因为他们给法轮功学员租了房子没报派出所备案,两位房东都被罚款两百元钱,还说派出所把房产科的领导批评了一顿,并且要在全厂把他们弄成典型开会批评。

一月十八日人社局电话口头通知我的工作复核结果仍是开除公职,并说不给书面的通知。一月十八日下午我给督察队打电话询问东西的下落,沈警官说我的手机在兰州市(具体是公安局还是国保没说清楚),还说要我等上面的消息。给新安路派出所打电话,对方说所长张永忠开会,我问副所长杨昌建租房合同的事,他说让我直接找房东,并匆匆撂下电话,再打过去找他对方告知杨昌建开会去了。

一月二十三日,单位到我家送来通知,大意是我对区人社局做出的《关于同意解聘赵丽的批复》(区人社发[2016]90号)决定不服,需向西固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落款时间是一月十七日。这个通知明显是后补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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