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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610对诉江公民的洗脑迫害

更新: 2017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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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绑架、强制洗脑,是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610”特务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精神迫害的主要方式。“610”办公室是江泽民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纠集的特务组织,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类似纳粹盖世太保。

本文主要揭露二零一五年诉江大潮以来,广州市天河区对依法诉江的法轮功学员绑架、强制洗脑迫害。

绑架到省、市洗脑班

天河区“610”特务系统按户口所在地或单位归属,将青壮年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广东省司法厅开设的三水洗脑班或广州市司法局开设的广州市洗脑班。

广东省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职员、天河区法轮功学员刘竞,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在单位上班时,被天河区“610”绑架并劫持到三水洗脑班迫害。

法轮功学员张建新,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号下午,在家中被天河区棠下派出所警察绑架并劫持到广州市洗脑班迫害。

开设区级洗脑班

天河区和黄埔区合办的位于黄浦区天鹿骑术俱乐部内的黄埔洗脑班是目前广州市唯一的区级洗脑班,主要用于迫害参与诉江的老年法轮功学员。洗脑班利用徐少奇等社会无业流氓对老年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暴力强制洗脑,造成至少一人死亡、一人重度残疾(眼睛失明)、多人身体不适。二零一六年广州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案例全部发生在天河区。

广州退休小学教师许慧珠女士,七十八岁,家住天河区六运二街小区。因为依法起诉江泽民,二零一六年七月底被绑架到黄埔洗脑班,几天内被迫害致死。详见《广州退休女教师许慧珠被洗脑班迫害致死》。

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退休员工武扬珍女士,七十二岁,家住广州市天河区名雅苑小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晚被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街及华新社区居委非法抓捕,劫持到黄埔洗脑班,后又被转移到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在党校,七十二岁的武扬珍女士遭连续七小时的罚站和强制双盘腿捆绑酷刑,被迫害致右眼失明,左眼视力模糊。详见《广州武扬珍被党校洗脑班迫害致眼睛失明》。

被绑架到黄埔洗脑班迫害的天河区老年法轮功学员还有莫炎燊、陈如云等,其中莫炎燊被迫害致身体不适送广东省武警医院救治。详见《曝光广州黄埔洗脑班的罪恶》。

开办临时洗脑班

临时洗脑班的实施方式是临时找个地点,由街道将法轮功学员劫持过来,进行暴力强制洗脑。武扬珍女士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被绑架后,十一月十六日被转移到位于龙口西路的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接待室二楼的一个房间,窗户被床垫和柜子完全挡住,两个包夹人员二十四小时监控。武扬珍被劫持到天河区委党校的第二天,即被迫害致眼睛失明。

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一位七十多岁的退休护士,被五山街综治办威逼每天准时去位于天河科贸园国际会议中心的临时洗脑班,被迫观看污蔑法轮大法的光盘,这种临时的洗脑班在出班时也要通过十几人的所谓验收。

以上门、约谈等方式随时随地洗脑

天河区“610”还利用街道随时对依法诉江的法轮功学员以打电话、上门、约谈等方式进行洗脑迫害。

天河区五山遭洗脑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年龄大多在七十五至八十五岁之间。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大约有二十余位老年法轮功学员,被五山街综治办吴敏强迫写“三书”。吴敏经常带着徐少奇等社会流氓上门或约谈诉江法轮功学员,常用的歪理是:活摘器官你亲眼看见了吗?没有看见的话,那就是诬告。

吴敏以停发退休金、送洗脑班对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年法轮功学员进行威胁,时间长达一年。还强迫该老年法轮功学员到石牌桥万菱汇的一家快餐店内,变相非法拘禁该学员,要求该法轮功学员在快餐店内写“三书”,期间还有身着便衣的男子摄像。

原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实验师王英女士,因坚守信仰,五次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劳教两年多、非法判刑三年,随后被单位无理开除。二零一五年七月,王英控告江泽民。同年十二月,五山综治办吴敏三次打电话给王英的丈夫进行骚扰。二零一六年十月,吴敏和另外两人从广州开车到茂名,骚扰王英的丈夫和儿子。

天河区石牌法轮功学员李桂贞女士,七十三岁,因实名诉江,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以来,被石牌街道办事处、石牌派出所、松岗居委会一些人多次上门骚扰,还强行将李桂贞带到松岗居委会约谈,逼迫签写“保证”。李桂贞女士被迫流离失所。天河“610”人员仍不罢休,继续骚扰李桂贞的儿子和几个远房亲戚。

天河区员村法轮功学员卢爱贞女士,六十岁,因参与诉江,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被天河员村街道办事处、员村司法所、员村昌乐园居委会赖玉容和荻成兰、片警多次上门骚扰,并照相和逼迫签字,威胁不签决裂书就送脑班。卢爱贞女士被迫离家出走。

诉江受宪法保护,中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任何国家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我国公民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广州市天河区“610”人员,对依法诉江公民的洗脑迫害已严重干扰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过程中更将法轮功学员直接迫害致死、致残,犯下了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罪。


相关责任人
天河区政法委的相关人员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天河区政法委与综治办、维稳办和防范办合署办公。综治办、维稳办和防范办主任由政法委副书记担任,防范办内设业务一科和业务二科。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中共邪教的防范办实际是与民为敌的犯罪系统。
天河区政法委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机关大院,邮编:510655
电话:020-38622192、38624121、38622191
传真:020-38623245
E-mail:zfw-bgs@thnet.gov.cn
黄彪, 天河区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谢伟, 政法委书记(前任)
周少飞,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防范办主任
欧伟光,政法委副书记、防范办主任(前任)
李明, 政法委副书记
王和维,政法委副书记
欧志雄,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张志坚,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前任)
邓丽娟,天河区防范办公室主任
全晓文,天河区防范办一科科长
防范办其他成员:陈长毅、邓洁萍、曾文昌、林海光、郑鹤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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