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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法院对侯成香非法判刑

更新: 2017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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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上午十一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法院在青岛市即墨普东看守所非法开庭,对法轮功学员侯成香非法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本案主审人是审判员栾冲,审判长是黄惠芳,合议庭另一审判员是刘鹏,黄岛区检察院公诉人是肖克娟、张红艳。

侯成香的亲属有五人前往要求旁听,审判庭却只准许三人进入,另两人被无理拒绝入内。

侯成香于二零一五年十月六日在青岛开发区扒山集市上向世人讲真相,回家的路上被青岛开发区公安分局长江路派出所警察绑架,黄岛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起诉,黄岛区法院于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非法庭审,北京律师到庭作了无罪辩护,至今被超期关押在青岛市即墨普东看守所一年四个多月。期间,侯成香曾绝食抗议,被看守所警察野蛮灌食。

侯的亲属看到侯成香时,完全不相信是侯成香本人,她身体消瘦,被折磨得不成样子。家人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厉声质问公、检、法人员还有没有人性?法官们无言以答,只是说着安慰的话。

法轮功是佛法修炼。江泽民犯罪集团迫害法轮功已经十八个年头了,善恶有报是天理,迫害法轮功的薄熙来、王立军、周永康、李东生、苏荣及其各级官员们纷纷遭到恶报,有的被判刑,有的患绝症而亡,有的因车祸绝命,有的自杀了结,等等,其亲属都跟着遭殃。

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大法弟子向世人讲真相是救人。在这历史巨变的紧要关头,每个人都在善恶之间选择着自己的未来。真心希望每一个人都能找回自己的良知,不要再被江泽民邪恶集团及中共利用,更不要给自己和家人种下祸根。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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