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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七旬张敬华被非法判刑

更新: 2017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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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济南法轮功学员张敬华,女,七十二岁,近日,在历下区公安国保的构陷操控下,张敬华老人被济南历下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监外执行(还得交罚款)。

张敬华老人在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在济南市历下区明湖东路、花园路一饭店附近给人们讲真相,给了一个人真相期刊,希望他了解法轮功真相,此人是个便衣警察,他跟踪张敬华老人到家,七月二十三日历下区公安派出所警察到张敬华老人家非法抄家,抢走私人物品。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历下区公安国保大队将构陷张敬华老人的材料移送到济南历下区检察院,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检察院退回公安所谓“补充侦查”。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历下区公安国保大队再次将构陷的案件送到历下区检察院,六月二十日,历下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历下区法院。

二零一七年二月份,张敬华被济南历下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监外执行(还得交罚款)。

张敬华老人因坚信真善忍信仰,多次遭到中共的迫害

在二零零二年的一天,张敬华老人看见认识的济南天桥区公安局一姓盛的局长,在路上缓慢行走,得知他患高血压,张敬华老人便善心相告,讲述她本人也是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通过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疾病消失了,希望他也炼法轮功获得一个健康身体,但是姓盛的局长将张敬华老人骗到610办公室(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恐怖性机构),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张敬华老人被济南公安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张敬华老人被济南槐荫区公安非法关押十天,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再次被非法劳教一年,被“所外执行”。

二零一四年四月八日张敬华被济南天桥区公安非法关押十天,被非法罚款五百元。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张敬华被非法刑事拘留,二十四日被济南历下区公安“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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