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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吴广成被昆明法院庭审 当庭善劝法官

更新: 2017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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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吴广成开庭。

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黄云爽出庭,指控吴广成在今年四月份的一天傍晚到西山区云山路教委小区散发《明慧特刊》和《九评共产党》等资料。

吴广成和辩护律师作了无罪辩护,认为相关材料仅是教人向善,于国于民没有任何危害,请求法庭依法宣告无罪。

吴广成,花甲老人,原系开封市房管局开发公司党委书记,早年疾病缠身,多方求医无果,后来修炼法轮功,得以康复。

当天的开庭,吴广成精神抖擞,思维清晰,语言干练,法庭表现令人耳目一新。

他说,从开封来到昆明,初来乍到,当天傍晚自己在一陌生小区溜达,被居民和保安以疑似盗窃为名扣留,在门卫室里保安说看他不是本地人要求他掏一千块钱“赎身”否则就报警让警察把他抓走。

吴广成身上没有钱,保安于是报警让附近的棕树营警察把他带走关进了看守所。后来,保安员在小区住户楼里发现了《明慧特刊》、《九评共产党》等刊物和光盘,于是这些物品都送往派出所作为证据,指控吴广成向居民小区散发了法轮功资料。

吴广成说,这些资料均是以温和友善的方式向世人诉说法轮功修炼者所遭受的冤屈,讲述近二十年来无数公民因为信仰法轮功坚持真善忍而被劳教、被判刑、被殴打虐待的真实故事,并没有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更无利用任何组织,也根本没有所谓破坏实施的客观事实和行为后果。

吴广成说,多年来无数法轮功修炼者妻离子散,被迫失去工作,有家不能归,遭受了无尽的不人道对待。法庭和法官应当肩负维护正义保障人权的使命。庭审最后,他希望法官结束对法轮功修炼者的审判,还法轮功修炼者的清白。

辩护律师还提出,吴广成从体弱多病到健康健朗的过程,从一个无神论的国家机关党群干部到走入法轮功修炼,事实本身有其内在的道理,值得国家、社会和法庭思考。这就是保障人权,尊重人性,弘扬善念和依法办事。吴广成的案件,从主观目的、客观行为、物品数量、思想内容等方面均不能认定吴广成有罪。

律师还指出,案件的侦办过程也不合法,小区保安以勒索钱财相要挟,将吴广成举报给公安机关,在警察带走吴广成之后保安私自从居民楼道找寻收集法轮功物品并据此指控吴广成向小区居民散发了违法宣传品,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物证的收集取得以及保安员勒索钱财失败而报警等方面均违法刑事诉讼法的原则规定。

辩护律师要求法庭依法宣告吴广成无罪。审判长吴兆敏最后说,控辩双方观点他已经听清,庭后将进行合议,择日判决。

请给吴广成办案的公检法相关人员,依法公正办案,无论在任何时候依据法律法规办案,长久看才是最安全的,特别是终身追责的条款就是给了公、检、法官员独立办案的护身符,也是在给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司法设立的防火墙。请记住:执行上级违法命令 将来没人为你担责。希望好人吴广成早日回家,重获自由!

审判长:吴兆敏
检察院检察员:黄云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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