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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米易县冯娟自述被迫害经历

更新: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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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二零零七年,我被四川省米易县六一零警察周林等人非法抄家,警察抢走一台复印机、同修的电脑及纸、《明慧周刊》等,并将我绑架到看守所。

恶警用黑口袋罩住我的头,将我带到××稽查所刑讯逼供(后来听说一些同修也被带到这里迫害),周林、杨梓华(国保大队)将我双手捆绑在窗户上,只有脚尖着地,近乎吊铐着进行酷刑折磨。逼迫我出卖同修。

二零一零年四月,我讲真相被西昌市国安绑架,冬天在看守所时,看守所的警察把我们几位同修叫出去,我们不配合。被一个身高至少一米八的,又高又胖的警察狠狠的踹了一脚。而后我们几位同修被分别关小号。寒冷的冬天,我被迫蜷缩在门口睡了一晚。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我被四川省西昌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半,在四川省女子监狱,主管迫害法轮功的监狱队长王亚飞逼迫我写谤师谤法的“三书”,由于我拒绝写,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功教人做好人,没有错,你们迫害好人是有罪的。我就被王亚飞命令女犯将我穿上“束缚衣”,双手高高背铐在窗户上,脚尖点地,而后我脸色发青,突然昏厥过去,血压只有七十。

过后她们把我放下来,又问:写不写?我说:不写!我是好端端的被非法送进监狱里的,你们这样迫害我,如果少胳膊少腿的,我的家人,全世界法轮功学员也不会放过你的!

她们又将我吊起继续酷刑折磨。直至我承受不住违心写了假转化的“三书”,内心却是撕心裂肺的痛。之后我心灰意冷,感到自己不配做个法轮功学员,很消沉。

过后,在监狱中被安排半天学习半天劳动,无论在平时还是在车间里,都安排两个包夹人员监控着,连上厕所、洗碗、洗衣服、打饭都跟着。不允许与其他法轮功学员说话,连眼神的对视都不行。被强迫写思想汇报,唱邪党歌曲,改造歌等。

一次在洗脑中,一个警察叫我说污蔑法轮功的话。我拒不回答,争辩了几句,结果被罚站一个星期。

被迫害五年六个月后,我回到本地,又被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报到,到司法局签字按手印。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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