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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市袁振兴被非法开庭

——律师受威胁

更新: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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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袁振兴自今年五月被绑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十月三日他被非法开庭。袁振兴的家属为他请律师做无罪辩护,但在庭审过程中和之后,律师都被恐吓与威胁。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袁振兴在家中被燕都新区分局警察王江、罗洪江等人绑架,五个多月后被构陷到双塔法院。

十月三日,袁振兴被非法开庭,家属聘请本地律师为袁振兴作了无罪辩护,法庭上律师合理合法阐述修炼法轮功合法。在庭审过程中法官白兰公然违反法律当庭恐吓律师:我提醒你,把你的辩护意见要交到政法委。庭审进行仅一个小时左右匆匆结束。

几天后,当地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人员找到律师威胁道:撤掉你的辩护意见,不然就吊销你的执照。

然而“六一零”办公室是中共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专门建立的类似“盖世太保”的非法机构,是超越一切权限范围的从中央到地方独立存在的非法机构,统管“公检法司”,黑箱作业多年来制造出大量冤案。

朝阳市政法委“六一零”给本地律师下令,不准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多年来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非法判刑时,都由朝阳市“六一零办公室”直接量刑、内部判决,最后法院照本宣科执行早已下达的判决。

中国宪法126条明确规定:“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只有法官有权力做出判决,只有司法才是判断法律是非的权力主体。法官要对法律负责,要对审判的案件负责,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裁判,依法负责。


直接参与的人员:

燕都新区分局刑侦大队队长刘强、办案人冀成、时通泽及双塔检察院康蕾,双塔法院白兰等人。

朝阳市政法委:电话:0421-2616615、0421-2625621
书记刘朝震 办0421-2612917;18009810009
副书记部振荣13942119612、0421-2612161、0421-7220015
副书记郑学林13304213010、0421-2620610、0421-2516699
纪工委书记李葵芳13304211606、0421-2611328、0421-2967577
政治部主任周福江15542139006、0421-2623139、0421-2835096
朝阳市维稳办:电话2611621传真0421-2929610
主任盖永武15304971777、13704915164办0421-2620610宅0421-2965210(已调离)
饶大鹏13842118880家住朝阳市“凌水明珠”北大街266号4单元401室(迫害直接责任人)
副主任段少峰13842198687
副主任于凤勇15042860887、7289455
燕都新区分局:值班电话0421-2201066
局长金志广13504213339
政委郑树森
警察冀成15524919220
警察罗洪江15040878588
王江指导员13904915226
李清波13504211905
双塔区检察院:
康蕾13314213999
双塔区法院刑庭法官:
赵广彬0421-7279333、18004210584、15524941717
张永明0421-7279336、18004210585、13842101862
张晓华0421-7279334、18004210583
陈海云0421-7279334、18004210613
白兰0421-7279388、18004210582、13704917968
杨辉0421-7279388、18004210578、15942151016
张柳0421-7279333、1800421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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