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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严辞驳斥指控 公诉人从出言不逊到哑口无言

更新: 2018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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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下午,信阳市浉河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司德利,所谓的“公诉人”开始是气急败坏,甚至出言不逊,可是随着一条条的荒谬指控被律师一一驳斥,最后理屈词穷,哑口无言。

在整个庭审过程,法官程金榜基本上一言不发。其实,稍有理智的人不难明白,这些指控是经不起推敲的,这些所谓“罪名”根本就不成立。

下午三点四十左右,司德利坐警车来到法院后,有法轮功学员上前高声说“你是主角”等,鼓励其正念。满头白发的司德利精神抖擞地走进法庭。

公诉人为信阳市浉河区检察院程宝华(女),在法庭上机械的宣读对法轮功学员的起诉书,其所谓的“罪名”居然是因为司德利在二零一五年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

律师当庭一一反驳对公诉人宣读的所谓“罪名”与“罪证”,告诉他们,报案、控告、举报他人的犯罪行为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而以从司德利家中非法抢走的对联为所谓罪证,更是荒唐。

律师指出,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侵害公民合法权益都可以控告、检举。所以向两高寄控告状是合法的,而且是受法律保护和鼓励的。而在中国所有的涉及法轮功的公开文件中,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民政部通告,到公安部的通告,再到全国人大的决定,以及之后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均没有定性法轮功是×教。二零零零年中共公安部发布《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中指出: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教组织有十四种,其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七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七种,其中没有法轮功。

司德利在法庭自诉中说,他于一九九六年因有严重的胃病等,经别人介绍才开始炼法轮功的,身体恢复了健康,明白做人的道理,立志做个好人。但从一九九九年至今,在不公平的对待下,多次被非法关押,被非法劳教,被非法判刑,浉河区“610”人员非法将其工资卡抢走,还多次非法搜查,多次非法抢走其家中的私人物品。多年来的非法关押等迫害,给其及家人带来巨大的痛苦与伤害,今天依法对江鬼提起刑事诉讼。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维护中国人做好人的权利。

司德利在法庭上正告所有参与这场迫害的人,包括公安部门、信阳老城派出所、610办公室、国保大队以及信阳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人员,如果不能及早悬崖勒马,选择正义与良知,那么等待他们的必是历史的审判!

庭审期间,还来了两个610人员,鬼鬼祟祟,偷偷摸摸的拍照,录像,还自以为做的隐蔽,别人不知道,如同小丑一般。

大约下午五点左右庭审结束,宣布休庭择日宣布结果。

好心人多次遭迫害

六十四的司德利先生,本是信阳市浉河区文化馆美术骨干,副教授。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大法后,原来严重的胃病、习惯性感冒、前列腺炎等多种疾病都好了,给国家和个人节省很多医药费。

司德利及家人炼了法轮功后与人为善,给社会做了很多好事。有一次,他去医院看望病人,遇到一个农民孩子被汽车轧断了腿,肇事司机逃走了,孩子无钱医治,司德利立即回家把家中现有的五百元钱拿来,捐给这个孩子,不留姓名走了。此事被当地电视台热线报道:“好心人,你在哪里!”

还有一次在报纸上看到本地有一个患癌症的姑娘急需四千元钱治疗的报道,他们冒着寒冷的天气,跑了很远的地方找到了她,给她送去了一千元钱。

然而就是这样的好人,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一直遭受着中共的迫害,司德利多次被非法关押,二零零零年七月及二零零一年三月两次被非法劳教,在河南省第三劳教所里遭受迫害;二零零五年被诬判三年;二零一一年又被诬判五年半,均在郑州监狱遭受过形形色色的折磨迫害。

长期的牢狱关押,司德利被迫害的牙齿脱落,头发花白,行走困难,身心受到巨大摧残。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国最高法院发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通告后,司德利二零一五年七月份向最高检察院与最高法院分别递交了上诉状,控告江泽民自一九九九年以来对他及家人的各种迫害。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下午六点多,信阳市公安局第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来到司德利先生家,以其控告江泽民为由,将他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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