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构陷68岁善良老太 伊春市法院如临大敌

更新: 2016年08月29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八月二十二日,伊春市金山屯法院门前如临大敌,调动南岔区所有警力,连城管都被调动过来,在法院附近都布满了公安人员,法院周围到处都有警察来回走动,驱赶并威胁在法院周围的人。法院门前拉上了警线,便衣、警察随处可见。

大约十点多,两辆警车来到法院门前,车一停两个武装人员端着冲锋枪跳下车来,等了很久,不见梁翠荣下来,这时听到有一个人喊,给她拿杯水来,只见一个人端出一杯水送到车里。

之后,看到两个人架着梁翠荣慢慢地从车上下来。虽然她身体被迫害的极度虚弱,但仍然喊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她身边还跟着两个医护人员。

今年六十八岁的梁翠荣从警车上下来,喊着“法轮大法好”走进法庭!

梁翠荣家属和很多群众都想进去旁听,但被拒绝。法院只允许四名家属进入法庭。而一些不明身份的人拿着庭审单却顺利进入法庭。

约十一点四十八分左右非法庭审结束。十二点十分左右,律师走出法庭。大约半个小时后才看到梁翠荣闭着眼睛,呻吟着:“哎呀!别碰我的腰。”被两个人架着慢慢地上了警车。

十点零六分开始,公诉人申相福念了起诉书之后,梁翠荣为自己做了自我辩护;她说自己没修炼的时候身体一身的病,修炼了大法以后无病一身轻,所以从内心感谢大法,感谢大法师父慈悲救度,从心里明白了怎么样做一个好人。所以我认为我并没有犯什么罪,个人信仰是我的权利和自由。

律师做了有理有据有力的辩护,律师说:在中国大陆根据现行的法律条文,没有一款说炼法轮功是违法的。所以说当事人有什么物品,都是个人私人物品,不构成犯罪证据,更何况当事人以真善忍为标准做个好人也没有错,所以建议法庭无条件释放当事人梁翠荣。

在律师辩护过程中,法庭没人干扰或阻止。参加庭审的有一大部份是法庭安排的,只有两位当事人的家属,现场所有人都在静静的听。庭审结束时律师表示感谢法庭给予了辩护人的权利、尊重与保护。

历时两小时的庭审,结束时法庭宣布此案以后再说。

案情回顾:

梁翠荣,今年六十八岁,以前一身病,修炼大法以后,严格按照真善忍宇宙特性要求自己,心性提高,身体健康,面色红润,表面看上去才五十多岁,见到她的人都说:“你这么年轻啊!”梁翠荣说:“这是修炼法轮大法得到的。”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黑龙江省巡视组在金山屯区。金山屯区杜鹃小区楼长尹玉梅跟踪陷害梁翠荣,四月十四日下午,公安局610秦汉东、李明军和团结派出所所长周成及国保张立国等入室抢劫,抢走梁翠荣的大法书和三千多元钱及楼房钥匙、户口、工资卡、身份证、两个一万元存折还有一万元现金等,并将梁翠荣绑架到派出所。在派出所,梁翠荣遭张立国、孙立龙、陈佳明、季占兴及其刑警队的莫英哲、高廷贵的折磨后,十五日下午,被劫持到伊春新建看守所。

梁翠荣被非法关押在伊春看守所四个多月。梁翠荣家属请了律师,得知梁翠荣在伊春看守所被迫害成脑血栓的症状,手脚不灵便,走路得有人扶着走,不能自理,两手发抖签字都签不了,情绪很低落,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让律师告诉她的弟弟照顾好她九十二岁的母亲。并告诉她弟弟要回她楼的钥匙,防止向别人家漏水(她家是六楼)。

公检法人员故意制造冤案错案,利用在梁翠荣家里看到的《明慧周刊》和《正见周刊》及其随身听和手机当“罪证”非法起诉,其实这些都是梁翠荣自己的私人正常物品。家属去公安局去要工资卡和钥匙,公安局不给。家属去要楼房钥匙和两个一万元钱存折和钱物,610秦汉东说:我只管抓人、别的不管,楼房钥匙和工资卡身份证、户口由检察院管,楼房钥匙,检察院要是不给就没收,钱有很多人在场不能差你钱。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