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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善之心化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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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四日】

  • 给公检法司及六一零工作人员的一封信

  • 亲人,我想对您说

  • 八十四岁老人给双流县政府、警察的一封公开信

  • 与济南地区各级政府官员、公、检、法人员的商榷

  • 致全国610、公检法人员公开信

  • 给公检法司及六一零工作人员的一封信

    各位公检法司工作人员:你们好!

    考虑了很久,终于拿起笔给你们写这封信。因为我觉得你们也是受害人员,很多事情的真实情况你们并不了解。在这个网络、电视、媒体被高度封锁的社会里,我们大多数人根本没有机会了解到很多事情的真实情况,我们就像是被封在密闭的高压锅里,接受着中共高度控制的、故意糊弄我们的信息,在这些错误信息判断下,我们无知的做了许多错事。当然我不是指责你们,我只是想以这种方式告诉你们法轮功的真实情况。

    一提到法轮功,希望你不要反感,不要用媒体上的一面之词,带着负面观念来看待这件事情。从你们经手的案件里你们也知道,无数法轮功修炼者为了坚持信仰,他们失去了亲人,家庭,工作,他们很多人被拘留,判刑,劳教,在其它地区很多法轮功修炼者被打残,打死,甚至被活体摘取器官……他们和普通人一样,也许是妻子、丈夫、女儿,也许是父亲、母亲、儿子,她们一样贤惠体贴,一样孝顺父母,一样慈爱孩子……这是为什么?他们真的傻吗?请你静下心来,仔细听听被中共媒体封锁的法轮功的真实情况。

    一、歪曲和真相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中央台《焦点访谈 》对法轮功的抹黑: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在天安门自焚案中,从央视播出的自焚画面上,人们发现许多明显的漏洞:1:被火烧过的王进东,全身衣服已全部烧黑,但两腿间装汽油的塑料雪碧瓶丝毫没有变形,就连最易点燃的头发和眉毛也还保持完好无损。2:一旁的警察拎着灭火毯,非要等待王进东对着镜头喊完口号才慢慢地把灭火毯盖上;3:自焚的女子刘春玲并不是被烧死的,当时她身上的火已被浇灭,从慢动作回放上可以看到有一条状重物猛击刘春玲头部,一穿大衣的男子站在出手打击的方位,还保持着一秒钟前用力打击的姿势,她是被现场打死的;4:被做了喉部切管手术的小女孩刘思影,在没有气流通过声带的情况下,怎么可能对着焦点访谈说出清晰的话语;5:第一个自焚者出现后, 一分钟之内警察从天安门的各个地方赶到,然后拿出多个灭火器,灭火毯,围着每个“自焚者”身边,一起灭火;在拍摄自焚者时,有远镜头、特写近镜头交替切换,多个不同角度拍摄,这分明是一场早已准备好的预谋。

    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倡导和保护人权附属委员会第53届会议上,天安门自焚案被当场揭穿。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指出:“我们的调查表明,真正残害生命的恰恰是中共当局……我们得到了一份该事件(天安门自焚案)的录像片,并从中得出结论,该事件是由这个政府一手导演的。”面对确凿证据,中共代表团哑口无言,没有辩辞。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2001年2月4日,美国《华盛顿邮报》发表报导《自焚的火焰照亮了中国的黑幕》,邮报记者亲自到自焚死亡者之一的刘春玲的家乡河南开封实地调查,邻居们说从来没有人看见过刘春玲炼法轮功。

    捏造事实炮制1400例:对法轮功的迫害,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中共从上至下,层层下达,要求各级配合,制造“证据”。于是炮制出一个又一个陷害法轮功的谎言。仅举一例:李淑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新华乡崔家屯农妇,婚后在阿城区大岭乡居住。1999年7月李淑贤患胃溃疡住进哈尔滨第四医院,病重期间因生活贫困交不上住院费,医院院长主动给他们出主意:你们就说李淑贤是炼法轮功炼的,就能获得免费治疗,并在生活上还能给予照顾。李淑贤及家属为了利益同意了。于是,哈尔滨市《新晚报》记者迅速赶到医院采访,用编好的台词让李淑贤的丈夫照着说,还告诉他:你得带着表情,说得像真的一样,人们才会相信。事后李淑贤病情不断加重,被医院强制出院,回家后时隔不久就死亡了。但李淑贤被列入栽赃法轮功的1400例中,被中央台多次播放。

    善良的人们看了中央电视台对法轮功的歪曲报道,血淋淋的画面让人们信以为真,人们以为法轮功是如此残忍愚昧,让人不可理解,大家都带着仇恨和敌意对待法轮功和修炼者。这样江泽民就可以发动群众对法轮功大打出手了。这也是中共历来发动群众运动的伎俩,先在媒体上造谣被迫害者,让你没有辩解的余地,然后大打出手、消灭打倒。观中共历史,自1949年中共掌权后,短短60年来,运动不断,土改、工商改造、三反,五反,肃反、反右、大跃进、文化大革命、八九镇压学生、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哪一次被划进的“一小撮”是真正的坏人哪?只要党不喜欢,连国家主席刘少奇都被定成叛徒、内奸、工贼。我们的同胞们就是这样被中共“一小撮”,“一小撮”的清洗掉八千万之多(超过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中共为了维持它的统治,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搞一次暴力杀人运动,以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使民众对它充满恐惧,使民众在它的暴力淫威中颤栗着屈服,但是“人不治天治”,中共干下了那么多的坏事令天怒人怨,能没报应吗?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修炼者按照“真、善、忍”原则要求自己,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修去对名利的执着,使自己道德品质和生命境界不断提升。无数人修炼之后肝癌、肺癌等绝症,疑难杂症好了(详细真实案例明慧网有大量报道),无数人修炼之后变得慈祥平和,从此找到了人生的意义和真谛。1998年已故前人大委员长乔石与国家体委主任经过调查曾对法轮功做过这样的结论:法轮功对国家对百姓有百利而无一害。正因如此,法轮功目前已传遍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转法轮》一书被翻译成三十九种语言文字,得到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和信函3000多项;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还四次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我的同事到香港和台湾旅游后,回来都兴致勃勃的告诉我,他们看到的法轮功真实情况。这些都是我们身处在大陆的同胞不可能看到的,关于法轮功弘传全世界及其它正面信息全面被中共封锁,我们看到的是中共宣传部刻意的歪曲和造谣抹黑。

    法轮功修炼者是一群要求自己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放下世间名利和权力的欲望正是修炼者要去掉的执着,人各有志,不是每个人都把权力看的那么重。而且法轮功修炼来去自由,没有花名册。在中共镇压之前,在全国上下大小公园都可看到法轮功修炼者的足迹。那么,中共为什么要镇压法轮功呢?当时修炼法轮功的人数有一亿人,超过了当时共产党员六千万的人数,当时执政者江泽民妒嫉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才华和社会威望,这个汉奸卖国、踏着六四学生鲜血上台的江泽民,本能的惧怕民众回归传统文化后,具有真、善、忍的力量,所以挟持政治局,一意孤行地发动了这场对法轮功的惨绝人寰的镇压。

    那么,面对迫害,法轮功学员为什么不顾个人安危、坚持不懈向民众讲真相呢?法轮功是佛法修炼,迫害修佛之人罪恶滔天。共产党提倡无神论,它把进化论和斗争哲学灌进中国人的头脑,宣传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不再相信善恶有报,不再相信“三尺头上有神灵”,是社会道德急速下滑,你看,现在毒大米,毒奶粉,地沟油遍布,假货横行;在贪婪欲望作用下,空气,土壤,河流被严重污染。共产党更是全面腐败、淫乱、横行霸道。然而,人不治天治!2002年6月,在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风景区发现了一块“藏字石”,这块奇石长七米,高三米,五百年前崩裂的断面内惊现六个一尺见方排列整齐的大字“中国共产党亡”。年龄大的人都知道,这是上天在向世人传达“天灭中共”的天意!法轮功学员不畏生死,向世人讲真相,就是告诉还存有良知的善良人赶快退出共产党、共青团、少先队,洗清自己的灵魂,得到神佛的护佑,不要在天灭中共时给中共当殉葬品。2004年11月以来,中国出现了一个波澜壮阔的退党大潮,人们通过让亲戚帮助退,自己上网退、出国旅游退等多种方式进行“三退”,截止2016年6月,“三退”人数已达二点四亿人。(详细情况可以到大纪元退党网站查询)

    二、当政者在与江泽民的迫害政策相切割

    由于江泽民的一手操控,不少政法人员、警察以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人大通过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简称《决定》)作为给法轮功学员定罪的法律依据。可是请注意,这个《决定》从头到尾,根本没有提到法轮功。那么也就是说,《决定》只是确定对邪教的认定标准,并没有指出哪些是邪教,更没有提到法轮功三个字,因此这个法律文件不能作为套用刑法300条给法轮功学员定罪的依据。

    据一些律师了解,在一些基层派出所、国保大队、检察院、法院,他们在对待法轮功问题上执法依据是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分别作出的两个内部通知,即高检发研字(1999)22号与高法发(1999)29号,颁布时间分别是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和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五日。这两个内部通知声称是贯彻《决定》和两高的联合《解释》(一)而形成的,内容中公然针对了法轮功。律师们认为这两个内部通知是违背宪法与《立法法》的,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我国国家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司法的最终解释权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切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解释也自然失去法律效力,一切根据该无效解释作出的法律判决和处罚都应该纠正。所以,任何执法机关都无权超越立法机关、超越宪法,更无权给任何法律条款增加新概念。

    早在二零零零年初,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其中认定了十四种邪教组织(没有法轮功)。

    2014年,中共政局发生了变化,习李新政废除了劳教制度。劳教是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最主要的工具之一,这项举措,使大批法轮功学员获得了人身自由。这在一定程度上无疑抑制了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

    2014年10月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这也是为那些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者量身定做,违规者必将会受到终身追究,无可逃脱。

    2015年5月1日,最高法院发布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新政至今,全国已有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诉状被两高签收,这为清算江泽民埋下了伏笔。我想这些你们是有所耳闻的。江泽民被绳之以法的时刻已指日可待。那些只顾眼前短暂利益、一意孤行推动江泽民迫害政策的“610”组织成员和公检法司的执行者,一定会成为迫害元凶江泽民的牺牲品和替罪羊。

    2016年6月13日,美国国会众议院全体通过343号决议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针对法轮功学员和其他良心犯的活摘器官行径。

    2016年7月4日至8日十二位欧洲议员发表书面声明 呼吁调查中共器官交易,呼吁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

    2016年6月27日至30日世界社会福祉大会在韩国首尔国际会展中心(COEX)举行。大会期间,韩国非政府组织“国际器官移植伦理协会”(IAEOT,以下简称“伦理协会”)设置展位,揭露目前在中国发生的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暴行,并征集签名呼吁联合国尽快制止中共强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

    2016年6月28日英国《独立报》(Independent)报道,尽管中共两年前宣称它已经结束摘取死囚器官用于移植的做法,但是一项持续十年的研究显示,中共仍然在继续非法强摘数百万良心犯的器官,大多数来自法轮功修炼者。

    三、看清形势,选择美好未来

    抓捕李东生时公布的第一个头衔是“六一零办公室主任”,这不是一个明显的信号吗?显然现任领导人是想与江泽民犯罪集团切割,不想背负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血债。

    抓捕迫害元凶江泽民已处在国际国内的风口浪尖上,现任政权是绝对不会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背黑锅,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简称:《追究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明确,公安执法人员造成重大错案将会终身追责。预示着参与迫害者终将被清算。

    一系列相关政策,都说明现当局在与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政策相切割,堵死了所有对法轮功犯罪者的开脱之路。有心人之所以整理出来,是为了那些“大权在握”的执行者,看清当前时局之真实走向,规避执法行政操作中的风险,如何选择未来之路,请三思而后行!

    当江泽民想方设法为自己找替死鬼抵罪的时候,那些听江的命令、特别是610组织成员及公检法司公安系统里的基层警察,还没意识到自己早已处在被清算之中!这三年来,中国法制方面紧锣密鼓地制定了一系列新规,重申了相关法律法规,这目的是为了什么呢?面对当前形势你一定要审时度势,为自己的未来真正的负责!

    善恶到头终有报。法轮功是佛家修炼大法,迫害修佛之人必将受到上天的惩罚。人在做,天在看。迫害法轮功的江泽民集团正在土崩瓦解,当初因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得到江泽民快速提拔的人许多进了监狱甚至死亡。如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王立军、李东生、苏荣、张越等人纷纷落得凄惨下场,另外诬判大法弟子周口川汇区法院少年庭庭长刘国军遭报患癌症;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六一零人员徐长德患恶疾病亡;广东云浮云安区六一零主任黄旭芳遭恶报癌症死亡;甘肃省宁县“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孟兆庆,2011年12月23日在高速路上车祸当场死亡等等。2004年11月8日,吉林省梅河口市“六一零”主任王福年和“六一零”成员周某、刘鹏等去抓捕法轮功学员。途中车翻入桥下,王福年、周、刘三人当场身亡,大量恶报不一一再举。说到这些我们也感到非常痛惜,善恶在自己的选择之间,只是提醒你们不要盲目追随迫害,最终祸及自己。

    四、看看他们是如何做的

    广东河源市法轮功学员、原源城区组织部干事吴红卫,2015年8月5日被源城区公安国保警察绑架,在被非法拘禁一百多天后,于2015年11月27日上午遭非法庭审。吴红卫的妻子委托中国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为吴红卫做了无罪辩护。张赞宁教授指出:真正在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是江泽民,江泽民才是真正的大罪犯!610办公室是江泽民为了镇压法轮功而非法设立的组织,应该依法撤销。法庭立即爆发掌声。

    一位主管刑事审判的法院副院长说:“我把所有法轮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审拖着”。

    2015年4月8日,辽宁省营口市法轮功学员吴瑞庭、朱瑞敏在营口市西市区法院被非法开庭,非法庭审无结果后,吴瑞庭、朱瑞敏被车载回看守所,但公安局、检察院、看守所都不想再管,吴瑞庭、朱瑞敏夫妇就自己找车回家了。

    这样事很多不一一列举。因为苍天有眼,善恶有报呀。其实,在你们的身边,因暗中保护法轮功学员而得福报的例子比比皆是,这些人都为自己选择了光明的未来。遗憾的是,时至今日,还有人看不清形势执迷不悟,还在为江泽民迫害集团站队、卖命。

    在这历史巨变的关键时刻,很多人在对待法轮功问题上想方设法撇清自己、不愿染指迫害法轮功,唯恐将来遭到清算;各位派出所警察,你们以前不了解法轮功真实情况,在中共的谎言宣传中无知的迫害了法轮功修炼者,今天,我们慈悲的师父让我们不顾个人安危,给你们讲清真相,目的是不让你们再继续做出错误的事情,以免将来遭到人间和上天最严厉的惩罚!

    一位法轮功修炼者


    亲人,我想对您说

    —— 致大法弟子亲人的信

    大法弟子的亲人们:

    你们好!你们辛苦了!大法弟子被迫害已整整十七年了,血脉相连的亲情将你们与大法弟子们的命运紧紧地连在了一起。作为亲人,你们在这场迫害中为大法弟子们付出了太多太多,我们用尽人类的任何语言都难以表达我们对家人的感激与感恩。

    十七年来,当我们被邪党人员骚扰时,是你们挺身而出保护我们;当我们被警察非法抓捕时,是你们千方百计设法营救我们;当我们被迫害得受伤时,是你们精心照料我们;当我们失去生活来源时,是你们资助我们;当别人疏远我们时,是你们坚定地站在我们的身旁;当我们背井离乡、流离失所时,是你们总是挂念着我们……大法弟子的被迫害,对很多世人来讲只是一个社会的事件,但你们体会到的却是磨难、痛苦、付出和艰难。亲人们!你们的付出我们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间,我们一定会回报所有曾关心和帮助过我们的亲人!

    面对邪党的迫害,只要说句不炼,或写份保证,甚至在写好的保证书上签个名,事情也就过去了。我们为什么却不做呢?其实事情并不象表面上看的这么简单。从常人角度上讲,“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们作为法轮大法弟子,在大法中深深受益,大法对我们有救命之恩,当大法蒙难之际,怎能背叛大法与师父?这种行为在人中也是可耻的。从修炼角度讲,背叛师父与大法,不仅前功尽弃,而且罪业深重如山如天,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大法弟子都不能向邪恶妥协。

    有人认为大法弟子的修炼给亲人带来了痛苦,是自私。其实这是邪党的谎言,污蔑之词。给我们的亲人制造痛苦的是中共,大法弟子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没有错,大法弟子在被迫害的情况下用和平的方式反迫害没有错,向不明真相的世人讲清真相没有错,大法弟子的亲人遭痛苦之源,罪在中共,根在中共,决不是大法弟子。

    有人问,大法弟子为了坚持“真善忍”信仰而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值得吗?其实,大法弟子都知道,法轮功不是一般的气功,他是佛法修炼,非同凡响!法轮功的出现并不偶然的,那是历史安排。关于法轮大法在人类这个时期洪传于世,以及今天出现的这场迫害及迫害停止人类进入历史新纪元等重大事件,在先人留下的《推背图》《马前课》《烧饼歌》《诸世纪》《格庵遗录》《圣经启示录》等中外各类预言中早有记载。在佛经中也明确讲到人类在末法时期将会出现转轮圣王下世传法之说,并讲到当优昙婆罗花盛开之时就是转轮圣王下世正法之时。一九九七年韩国媒体首次报导在清溪寺盛开优昙婆罗花,之后全世界包括中国在内有十多个国家先后发现了佛教中所说的三千年一开的优昙婆罗花,当今世界李洪志先生传出的法轮大法已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在中国国内有上亿人修炼,因此,法轮功是什么,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是谁您一定知道真相了吧!当您明白这些,自然也就明白了为什么有这么多大法弟子能在迫害中仍然坚修大法的原因了吧!

    既然我们是修炼,为什么还要劝人三退?中共在历史上曾造成了八千多万中国同胞的非正常死亡,今天又疯狂对法轮佛法及大法弟子迫害,上天能不惩罚它吗?二零零二年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桃坡村发现了距今二亿多年的“藏字石”,上面有自然形成六个大字“中国共产党亡”。这就是上天对中共的死刑判决书。但中共在世间有八千多万的党员,又有无数的少先队和共青团员,这些人作为中共的一员,中共被灭亡,就意味着这些“党员”将被天理淘汰。但是毕竟他们中有很多人也是在无知和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加入中共的,因此必须要给这些生命得救的机会,而解救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这些人必须声明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才能得救。修炼人以慈悲为怀,既然知晓这样的天机,就不可能坐视不管,所以我们才劝这些党团队成员们三退,共根本目的是在救人,而不是搞政治。

    迫害已经这么长时间了,啥时候是个头?其实这场迫害已经快到头了。你们感受一下现在的社会形势,迫害大法弟子的劳教制度已经被取消了,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不断的在反腐中落马,迫害元凶江泽民已经在国际上被多个国家刑事起诉,在国内有二十多万人实名起诉要求追究江泽民的法律责任,全世界已经有二亿多人公开声明退出中共,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制造的谎言已经被一个个揭穿,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已经在全世界广为流传。这样的局面是当初迫害刚开始的时候不可想象的。

    人们常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图”,其实这是救一个普通人,作为大法弟子的亲人,在红色恐怖之下,又是在法轮佛法弟子蒙难之时,因此亲人们所做的一切就更了不起!更珍贵!更伟大!当然,重恩不言谢,我们真心希望我们的家人都能理解大法弟子,都能明白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和我们一起共同迎接人类历史新纪元的来临!

    大法弟子


    八十四岁老人给双流县政府、警察的一封公开信

    双流县政府、公安局、东升派出所等领导及科室警察:你们好! 我叫张淑琼,今年八十四岁,我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二十年前,满身的疾病,特别是困扰我多年的关节炎、乙肝、老花眼等使我痛苦难言。后来在公园里学炼了法轮功,令我惊奇,只是通过按“真、善、忍”修心性做好人,通过五套功法的修炼,三个月后,我的病全部消失,到医院检查都好了。无病一身轻,我年轻了许多。

    我没有多少文化,只读过几年扫盲班,自从走进大法修炼,李洪志师父给我开智开慧,使我能通读《转法轮》这本天书,使我明白了许许多多常人都不知道都不明白的宇宙真理。从此,我就坚持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身体越来越好。

    法轮功是由李洪志师父一九九二年五月公开传出的以真、善、忍为根本指导,教人修心向善做好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从一九九二年五月到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前在短短七年间,因其提升道德、祛病健身的独特显著效果,深受社会各界欢迎,吸引了国内上亿人修炼。一九九八年九月国家体总抽样调查法轮功修炼人一万二千五百五十三人,疾病痊愈和基本康复率为77.5%,加上好转者人数20.4%,祛病健身有效率总数高达97.9%。平均每人每年节约医药费一千七百多元,每年共节约医药费二千一百多万。法轮功的出现使亿万修炼者身心受益这对社会稳定、对国家、对个人都是一件大好事,所以当年中顾委的老领导通过调查得出了“炼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好评,现已弘传至香港、台湾、亚洲、澳洲、北美、欧洲等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荣获各国政府、议会和社会团体上千项褒奖。

    这哪象江泽民操控全国新闻、媒体那样的虚假、抹黑、栽赃宣传?如果这个社会人人都按“真、善、忍”三个字规范自己的言行,说真话、做真事、做真人;处处为他人着想,做到无私无我,先他后我,能有现在的这么多贪官、腐败分子和黑社会吗?能有这么多的乱象丛生的社会现象吗?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害怕修真善忍的好人多,嫉忌李洪志师父的威望,滥用所掌握的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发起了对信仰“真善忍”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把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卷入到长达十七年的浩劫之中。

    我和儿子周亚平也因为坚持修炼真、善、忍做好人,十多年来多次遭受迫害,我是派出所“常客”,警察经常骚扰不断。儿子十多年中被劳改、拘押、进学习班(实则洗脑班)等等多次迫害,媳妇因承受不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与儿子离婚,造成家庭破裂。二零一四年六月,儿子因向人讲真相揭露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罪行,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抓到派出所听说被打得很凶,后来派出所的警察和社区工作人员来家找人,我才知道他出事了,可能被迫流离失所,不能回家。至今已两年多了,我一直没有见到他,也不知他在哪里?

    去年十月份,我摔伤了腿住院,直到今天一直要请人护理,我的儿子他一直不能回来看我,也不知他现在何方?年迈之人想起这些常常泪流满襟。我已花了三、四万元的护理费再也没钱请人,我要求当年抓我儿子的派出所把我儿子找回来,让他来护理我尽他应尽的义务。 在此,我要郑重告诉你们:我们信仰真、善、忍无罪,修炼法轮功合法!

    一、我国《宪法》三十五条至三十七条都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人身自由的权利。而你们却追随江泽民对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法轮功修炼者一而再、再而三的迫害,你们是不是在知法犯法?今后追查责任时你们怎么办?

    二、在所有涉及法轮功的公开文件中,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民政部通告,到公安部通告,再到全国人大的决定,以及两高的司法解释,均没有定性法轮功是×教。二零零零年和二零零五年公安部先后发布(公通字[2000]39号)和(公通字[2005]39号)通知中关于《现已认定的邪教组织情况》表明,到目前为止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共有十四种。而这十四种里面没有法轮功。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这十四种邪教,明确向全世界表明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同时也否定了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诬蔑,表明了当今领导对法轮功的态度;法轮功是合法的。这也是在向各级公务员(尤其是公检法司人员)传递了一个清晰明确的站队信号。法轮功不是邪教,修炼法轮功合法,迫害法轮功、迫害大法弟子才是真正的违法。

    三、善恶有报是天理,三年来抓的那些以周永康、李东生等为代表的大小“老虎”们,表面上看是因为腐败原因被拿下的,而实质原因是他们替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得到的恶报。这是为把江泽民送上审判台清障铺路,也是对那些还在糊涂不收手的人的警告。当今人类最大的冤案就是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长达十七年的残酷迫害,要“依法治国、依宪治政”就必须要面对法轮功的问题。从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政府执行了司法新政,要求各级法院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至今,全国已有二十万法轮功学员以实名向两高控告了江泽民,有一百多万亚洲民众签名联署举报了江泽民,世界各国政府及政要也都纷纷致信中国政府,要求把迫害法轮功制造活体摘取人体器官的罪魁祸首江泽民抓出来绳之以法,此时刻已快了。

    四、法轮功学员是慈悲的,我们只控告了江泽民而没有控告其他参与的公务员(尤其是六一零、公检法司人员),是因为我们认为这些人是受江泽民欺骗、胁迫才给他们当枪使的,也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受害者和牺牲品,一旦明白了真相,就不会为了江泽民而毁自己,与天理、正义、法律、良知对着干了;暂不控告是给他们的希望和机会。在此,我衷心希望你们在这关键时刻一定要看清形势,摆好位置千万不要再迫害法轮功,善待大法弟子会得福报。不然后果难料。

    最后再重申:我儿子周亚平修“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不违法,请尽快放人。

    二零一六年八月六日 抄送:双流县政府、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六一零办公室、东升镇政府


    与济南地区各级政府官员、公、检、法人员的商榷

    济南地区各级政府官员、公、检、法人员:你好,全家好!

    请你在百忙中关注一下《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透露的信号,对您有百利而无一害。

    世人都知道,人心的败坏,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也就是到了“人不治天治”的时候。

    法轮大法是佛法,教人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人,祛病健身有奇效,在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亿万修炼人实践了这一真理。所到之处人心归正、向善、道德回升。实践证明世界需要“真、善、忍”。在当今人心魔变的情况下,没有直指人心的佛法威德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说法轮大法是高德大法,在目前这一特殊时期的出现就是在救人。

    国务院、公安部正式公布的所有的邪教中没有法轮功。就是江泽民一人在法国把法轮功说成×教,经国内党媒炒作,把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推向高潮。从江泽民口中说出的不是法律。因此,忠实听从、执行江泽民命令的:周永康、李东生、徐才厚、周本顺、张越等很多公安、政法委高官犯罪下马。对他们罪行的公布都是严重违法、违纪,能是偶然的吗?实际听从江泽民的迫害法轮功的命令就是犯法,已经彰显无疑了。

    这些高官的下场,表象是贪腐,实则是迫害佛法遭的恶报。比如,被法办的济南前市委书记王敏,在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委、副秘书长、宣传部部长期间,利用中共喉舌媒体大肆污蔑法轮功,毒害百姓。在任济南市委书记期间是济南市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落网的章丘原政法委书记时懐江,章丘迫害法轮功最严重时期起主导作用的就是他。江泽民也因严重违法,在国内已有超过21万人举报其违法行为;20万5000人之多,真名、实姓向最高法院、检察院起诉。两院已经受理,据可靠消息传江泽民已被软禁,何时立案,看来为时不远。

    赶快清醒吧,现在对法轮功的迫害,就象那个拉了闸的电机,电已经断了,只是齿轮的惯性还在转。只有江泽民派系部分残余势力、手上沾满了法轮功学员鲜血的恶人、无法无天、怕遭事后清算还坚持着迫害。正直善良的人是不愿意背迫害佛法的黑锅的,习近平政权正在努力与之切割。已经多次强调要下大气力实行“依法治国,以宪治国”,因此,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是奄奄一息。人在做天在看,在迫害真、善、忍佛法的同时,把社会道德也破坏了,如果追随江派残余势力下去将是什么结果?古语说的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所以,善待佛法、善待法轮功学员就是善待自己。

    新旧规定有一个显著区别:

    从2016年3月1号开始,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同一天,1999年6月11号开始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废止。江泽民集团为了能顺利的迫害法轮功,于1999年6月10日成立了一个凌驾于法律和政府权力部门之上的以权代法机构“610”。这个机构表面上是挂靠在中共的政法委,实际上它直接听命于江泽民。成立“610”的第二天出台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这个规定告诉警察:只要是上级命令,无论对错警察都必须执行,如果因执行上级命令而犯错,可以不追究警察的责任。这个规定的出台就是让警察放开手执行江泽民集团的迫害计划,无数的警察在无知中充当了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工具。

    在新规定中没有出现,这透露出一个很重要的信息:如果上级的命令是错误的,那么警察有拒绝执行的权利,可是旧规定中规定只要是上级命令,无论对错警察必须执行,说明旧规定不但不合理而且严重违法。

    新规定中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如果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因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刑讯逼供、伪造证据、通风报信、蓄意报复、陷害等故意造成执法过错等情形,将被从重追究。”新规定的出台无疑是告诉警察,在迫害法轮功问题上,只要是不合法的,警察就可以不执行,因为执行了错误的命令将来是要被追究责任的。

    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

    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发真相资料也是合法的。

    1、《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信仰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告诉人们真相、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完全是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事,也是合法的。

    2、1999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全文内容也没有提到法轮功三个字。

    3、公安部2000年和2005发布了《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和公通字[2005]39号),宣布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这一通知在2014年又公布一次,内容中也没有法轮功。

    2014年山东招远故意杀人案,官方宣称“全能神”组织成员所为。6月2号法制晚报公布了包括“全能神”在内的14中邪教,没有法轮功。诡异的是随即“中国反邪教协会”公布了20种邪教,把法轮功列到第一位,需要指出的是这个协会是江派势力利用的民间组织,它以民间组织的形式愚弄群众,没有任何法律效应,他背后的影子就是610,是这个系统直接在做。

    4、自1999年10月至今,公检法对法轮功定罪的借口有:公安部通知、民政部通知,还有两个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司法解释,这两个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没有提到法轮功三个字。

    《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公安部通知》、《民政部通知》、两个《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司法解释》以及《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与宪法第36 条相违背,本身就是违法的。

    在中国大陆,已有上千场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案例

    很多律师在辩护词中告诫那些执法人员:中共对法轮功这么多年的持续迫害,触目惊心。以刑事司法的方式对信仰者进行打压、迫害,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在这一过程中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当事人采取非法关押、刑事处罚,相关责任人都已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非法拘禁、制造伪证、徇私枉法等违法犯罪行为,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律师还特别提醒:和文革的迫害案例一样,将来一定会对参与人员进行清算。

    中共一向擅长“卸磨杀驴,丢卒保车”的把戏,中共发动的无数次政治运动,都是利用一批人去整另一批人,一旦党要自保时,被利用的人就会成为替罪羊。当年“文革”结束后,在文革中积极参与打砸抢、迫害老干部的公检法人员,计有军管干部17人、警察793人被拉到云南秘密枪毙,然后告诉家属说是“因公殉职”;文革中的许多打手们后来被定为“三种人”,受到审查清理。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级党政官员和公检法司人员如不悬崖勒马,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就真的会当江泽民的陪葬品,就会成为真正的受害者。

    新华社7月17日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题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立足当前,制定问责条例就是要释放强烈政治信号:对问责是动真格的,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在此,奉劝那些还在以权代法的执法人员,珍重自己吧。

    不知你是否听说过贵州的“藏字石”,2002年6月,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惊现“藏字石”:在距今2.7亿年左右的二叠统栖霞组深灰色岩中,天然形成的“中国共产党亡”六个横排大字,浮雕般突出于石面,实话石说。中共官媒也纷纷报导此事,只是不敢提最后一个“亡”字。在生活的奔忙中,人们似乎已经淡忘了这个本不可忽视而尽泄的天机。对于这惊天新闻尽管有人持怀疑观望态度,殊不知迫害佛法犯的是天罪,不少人坚信冥冥中自有天意,也许很快就在眼前。

    现在已近二亿四千多万有良知的中国人声明退出了“党、团、队”组织,为自己生命选择了美好未来。如果你还没有“三退”(退党、退团、退队),那可得抓紧退出呀(用化名、小名也可以),并从心里把那个“为党牺牲一切”宣的誓作废了,就会远离灾难、永保平安;记住法轮大法好,就会有美好的未来。

    法轮功学员


    致全国610、公检法人员公开信

    610、公检法系统的工作人员:

    你们好:

    可能你们已经注意到了在7月份《人民日报》连续发表三篇相关文章,解读习近平关于宗教政策的讲话。文章要求“注意防止把信仰上的差异扩大为政治上的对立”,“对宗教信仰不能用行政力量、用斗争方法去消灭”。

    7月19日,习近平在宁夏银川市再度就宗教政策表态。习在会见宗教界人士时表示,中国的各民族和宗教是在5000多年的文明史中孕育发展起来的,只有落地生根才能生生不息。

    这一系列讲话与活动,预示着不久的将来法轮功这一当代最大冤案就会得到公正的评判,非法发动迫害法轮功的罪魁祸首江泽民以及爪牙610也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相信你们心里都非常清楚每一位法轮大法修炼者,他们的行为是从未触犯过国家刑法的。对他们的抓捕关押及所谓的审判其实没是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找不到任何法律条文的,因此是违法行为,这点你们心里可比一般老百姓清楚。

    新版“错案终身追究负责制”你们更是都知道了。知法犯法、执法违法的罪责你们也明白。面对这些善良无辜的法轮功修炼者,你是选择违法乱判还是选择依法无罪释放?这是一道法律考题,也是一道良心题,更是你们对自己未来生命是否负责的二选一。生命中给了你们这个选择机会,是依法做好人还是违法做坏人呢?好坏出自一念,在这个特殊历史转折时期,这一念必将会决定你的未来,你回避不了。

    在此善意提醒:在所有法轮功的办案中,在你们履行法律职责过程中,如果有无视法律的“批条子”、“打招呼”、“未开庭先定罪”等形形色色践踏法律、干扰正常办案的行为,你可以堂堂正正的以法律的名义给予抵制,因为你清楚的知道:所有法轮功修炼者并没有违反任何一条法律,相反,他的行为是在维护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他是在维护国家法律,给他定任何一条罪错都是违法行为,有朝一日都将会以非法执法予以追责,我们也会始终关注所有参与有关法轮功案件整个过程的每一位办案人员以及每一个判决书的签名责任者。给法轮功以公正保护善莫大焉!

    在当今世界诉江和三退大潮的天象下,“610”(专职迫害法轮功的机构)人员和公检法中,还有人在不识时务地为江氏卖命,迫害捍卫正义的法轮功学员。事实上,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自始至终都是违法的。就连“天安门自焚”都是江泽民、罗干一手导演嫁祸、诬陷法轮功的伪案。十几年来,那些律师们在法庭上义正辞严地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列出一条条法律条文澄清法轮功学员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把法官们说得哑口无言,理屈词穷。

    2016年3月1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简称:《追究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明确,公安执法人员造成重大错案将会终身追责。中国最大的冤假错案是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目前公检法开始实施重大错案终身追责制,预示着清算江泽民将开始。

    试想,当你们用法律的名义,在法庭这样一个本应该伸张正义的地方,把善良的好人诬判有罪,并在公诉书上写下自己的名字时,你一定要为自己及家人的将来好好想想。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你的工作和法律有关,然而,如果你们不仅没有用法律维护善良公民的合法权利,相反,却积极的主动执行江泽民的迫害政策,知法犯法,成为了江泽民犯罪集团利用的直接迫害工具。

    当这场迫害结束,那时你们会发现,其实你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真正邪恶的是江泽民流氓集团。是它命令你们作恶,逼迫你们放弃道德底线,羞辱你们的良知,最后让你们来承担它的罪责,充当替罪羊。

    现在的诉江大潮,正是那些曾经在江泽民的指使下及谎言毒害下,被迫卷入参与加害法轮功学员的那些党政人员自我救赎的机会。当看到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等人的下场时,如果你也是其人员之一应该清醒了,抓紧时间弃暗投明,揭露当初江泽民是如何下令(包括口头及文字)迫使你们参与迫害法轮功。可以向国际有关组织揭露他们这场血腥暴力、包括活摘器官的迫害行为。中国诉江大潮正是不能错过的最后机会。

    古语“天地之大德日生”,顺天保命。朋友,当您与亲友能在大灾难中平安脱险、幸存下来的时候,一定会为接受今天的建议和提醒而感到万分幸运,切勿失去这个宝贵的机缘,瞬间即逝啊!

    愿你和你的家人朋友抛弃中共,选择美好未来!给自己留一条后路,给自己的家人多积一些福德。

    劝善者
    二零一六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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