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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江泽民 山西汾西县崔广福被非法判刑(图)

更新: 2016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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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西报道)山西省汾西县法轮功学员崔广福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被骗到派出所,当时对竹镇派出所警察来电话称:“你来一下,有个事,十分钟就好。”可崔广福至今仍被非法关押。

崔广福二零一六年三月四日遭汾西县法院非法庭审。北京律师余文生当庭做了无罪辩护,余律师在法庭上把检察院的恶警公诉人郭毅驳的哑口无言。法官张晓丽宣布休庭,草草收场。

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崔广福家人却收到了汾西县法院非法判三年的刑事判决书。崔广福及家人上诉到中院。

五十岁的崔广福被非法关押在汾西县看守所,至七月二十四日被迫害出现脑梗,现被送到临汾市地区医院,双脚还铐着镣铐。

崔广福在临汾市地区医院,双脚戴着脚镣
崔广福在临汾市地区医院,双脚戴着脚镣

崔广福作为公民,有权利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迫害法轮功、践踏人权的首恶江泽民。然而,本县公检法恶人却知法犯法,替江泽民实施打击报复陷害,肆意践踏《宪法》、《刑法》等法律。这个公检法恶人执法犯法的罪恶行为一直延续到今天。

幸遇法轮功 崔广福绝处逢生

崔广福,汾西县对竹镇下庄村村民。上世纪九十年代,崔广福以贩药为生,贩药的丰厚利润使他家在短短几年富裕起来。有了钱崔广福沉溺于打麻将,有时一玩就是好几天。长时间恋在麻将场上,使得他身体越来越虚弱,到一九九八年春天,经常发生昏厥过去的现象。而后病情越来越重,最后老中医都说,“不用开药了,就在家静养好了。”言外之意是崔广福不行了,会象睡觉一样醒就醒,不醒就过去了。

就在这时,崔广福的一个朋友给他说,他妈以前生病吃药打针都没效,又找阴阳先生给看,也没好,后来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现在身体好了。于是,崔广福当天就去找炼法轮功的人,从此走入了法轮功修炼。修炼后的崔广福,开始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他认识到,人不管做了什么坏事自己都得偿还。他想到在无工作证、职业证、药检证的情况下贩药是违法行为,就主动停止了这个轻松赚钱的生计。

修炼后崔广福身心受益很多,再没有出现过昏厥的现象。村民们看他身体和精神上的变化后感到不可思议,经常说,法轮功真神奇,能让一个人不吃药身体就好了;能让一个麻将迷再也不摸麻将;能让人自觉遵纪守法。

履行公民义务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崔广福听说最高法院将公开庭审法轮大法研究会王治文等四人时,他和几个同修抱着一颗对政府、国家赤诚的心去北京看看开庭。想弄明白,作为按照真善忍标准修炼法轮功的人是咋样犯了国法的。

当他们走到天安门附近时,一穿军大衣的人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还没等回答,那人就说,你骂师父(军人说师父的名字,意思不骂就知道是修大法的)。崔广福说,骂人不好,为啥要骂人呢?那人说你一定是炼法轮功的,说话间军人手就伸进大衣内,二三分钟功夫,一辆警车就停在他们面前,连推带拽的把他们弄上警车,送至天安门广场附近的一小平房内登记姓名地址。

后来临汾驻京的汾西县警察用车把他们拉到汾西县拘留所,非法拘留了十几日。回家后过了一段时间,崔广福却被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劳教一年。

依法诉江 崔广福被非法判刑三年 民众声援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国最高法院发布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通告后,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纷纷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实名控告江泽民(简称诉江),提请最高检察院追究江泽民在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中所犯下的罪恶,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

崔广福在大法修炼中真正受益,当他知道了“两高”发的通知后,想到十七年来,那么多百姓受到江某的造谣宣传对佛法产生误解;那么多公检法人员在其蛊惑和欺骗下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追随其迫害法轮功学员。于是他决定行使公民的合法权利,为大法说句公道话,为大法师父说句公道话,也向两高邮寄了实名诉江的控告书。

就因为这个控告,崔广福被骗到派出所关押、构陷,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被汾西县法院非法判三年。

下庄村村民们得知律师从法律角度做了无罪辩护后,明白了修炼法轮功不违法,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散发自由等。于是众多村民就联名签字向汾西县法院强烈要求无罪释放好人崔广福,并且还得到下庄村民委员会盖章。

此次冤案中,极其恶劣的是:汾西县公检法相关人员,还延续其十七年来一贯执法犯法的罪恶行径:(1)没有搜查证就非法搜查,违法补上的搜查证却无任何单位的公章(2)对竹派出所恶警贾力威逼利诱老百姓作伪证,公诉单位却不提及被欺骗作出伪证的证人个人信息;(3)对竹派出所恶警贾力、闫凯伟替崔广福儿子崔雷雷在逮捕证上签字;(4)因为起诉江泽民而被非法审讯的笔录,检察院却隐瞒不敢在起诉书中提及。

以上这些行为只能说明一点:这是一个先定罪,后罗列罪证的犯罪行为。而最终能拿出的所谓“罪证”,就是崔广福用来修身养性的大法书籍、给人们讲述法轮大法好的资料、告诉人们所有对法轮大法的迫害都是违法的事实依据,这些“证据”不仅没有对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任何伤害、没有任何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反而对人的身心有很大益处,对社会精神文明能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奇怪的是作为公检法执法人员根本就不明白什么叫犯罪证据!事实上是,用于实施犯罪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东西才能成为犯罪证据。好比吃饭用的勺子,用于吃饭就一定不是犯罪证据,用于伤害他人才是犯罪证据。怎么这就不明白,还堂而皇之的登上“法庭”,十七年都没有改变?!共产党一直强调它的执政合法性,而这些公检法恶警却实实在在的代表其党体现出它的不合法性。

公检法具体参与执法犯罪办案恶警电话: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上诉受理案件法官:
刘海燕 办公电话:2189155

汾西县对竹镇主管领导:
马健明 电话:13994023508
对竹派出所所长:
贾力 电话:13753528508
汾西县政法委书记
张俊琪 电话:13994022566
其他有关人员: 18635716115
对竹派出所座机:0357—5169015

汾西县法院
院长 陈建国 电话:13503576386
副院长 武大兴 电话:13935757592
王文龙 电话:13753588608
郑宏亮 电话:13934171111
一审审判长 张晓丽 电话:13734078400 18634473798

汾西县检察院:
批捕科王毅18535706860
立案组桕爱平1853570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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