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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职八天 锦州警察刘文革遭恶报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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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锦州市公安局刚刚升职到“反×教”(中共是邪教)支队政委八天的刘文革,二零一六年四月三十日开车,从市女儿河桥上坠落丧命。

十几年来,中共江泽民一伙利用国家机器诬蔑、陷害法轮功学员,其中所谓的“反×教”(中共是邪教)的各种组织,包括公安局的“反×教”(中共是邪教)支队,实为迫害公民信仰自由权利的违法机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刘文革的“升职”也意味着向罪恶的深渊再迈一步。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刘文革紧随江氏集团,积极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在锦州市早已臭名昭著。明慧网多有报道,他多年来一直积极绑架法轮功学员,有明白真相的同行和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不断的向其讲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劝善,刘文革仍一意孤行,继续参与迫害。在此仅举几例: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日,刘文革任锦州太和区大薛派出所所长期间,绑架辖区内法轮功学员王玉兰和许清焱。两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许清焱被劳教迫害三年,期间在马三家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刘文革在任职太和派出所指导员时,对他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其中女学员胡秋霞被他打得最狠,后胡秋霞又被判冤狱。

刘文革调太和区公安分局后,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二日,迫害法轮功学员刘立涛。刘立涛在工作单位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五年,送至盘锦监狱非法关押。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刘文革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王孝民、景翠珍等人,后王孝民被非法判刑四年。景翠珍后来也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以刘文革为首的恶警对锦州市十八名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勒索巨额钱财和判刑。

刘文革不思悔改,积极追随邪党迫害法轮功。 结果刚被邪党“提升”,就恶报临头,成了中共的殉葬品。

正告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如不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这些恶报者的今天就将是你们的明天。恶报不是修炼人所愿看到的,尽管你们对法轮功学员犯下了极大罪行,但法轮功学员仍以大善之心劝你不要继续行恶,赶快将功补过,释放锦州市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否则,你不仅断送了自己的未来也会祸及你的家人及子孙。

愿刘文革的教训能警醒更多象他这样的人,只有及时悔悟、善待法轮功学员,赎回自己的罪恶,才会有未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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