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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加罪名 中共诬陷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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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四日】中共在迫害法轮功这个善良的信仰群体时,那些所谓的执法者们,因为拿不出事实证据,也没有法律依据,一直在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强加罪名,诬良为莠,达到其迫害目的。

合法上访被诬陷为“闹事”

上访是百姓的基本权利,但却常常被中共以莫须有的借口加害。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三、二十四日,天津市公安局动用防暴警察无理殴打抓捕到天津教育学院反映情况的法轮功学员,并建议:“你们去北京吧,去北京才能解决问题。”四月二十五日,上万名法轮功学员自发来到中南海附近的国务院信访办上访。上访人员和平、理性、文明,当时的总理下令天津警察放人,重申了不会干涉群众炼功的政策。上访事件合情、合理、合法,但中共江泽民集团却诬陷法轮功学员“闹事”、“围攻中南海”,以此发动了迫害法轮功的狂潮巨难。

曝光恶行被诬陷为“泄露国家机密”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高压输变电专业硕士研究生魏星艳,二零零三年五月,在沙坪坝白鹤林看守所被恶警当着两个女嫌犯的面强奸。该恶行在国际社会曝光后,重庆“六一零”采取各种措施竭力掩盖,让魏星艳消失,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则进行了严密的监视、盘查、跟踪,绑架了四十多人,将至少十人以所谓“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五至十四年重刑。恶警强奸犯罪,竟成了国家机密,正义曝光者被枉判重刑,中共的法律与执法者多么荒唐。

受害人家属哭诉冤情被诬陷为“砸法院”

天津蓟县闻洪军散发神韵光盘遭到当地恶徒绑架后,他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和患有癫痫、腿脚手都有残疾的妻子因无法生存,于八月初走几百里地互相搀扶着到蓟县法院要人。婆媳俩在法院哭诉生活的艰难,却被蓟县法院法官、法警抬出扔到大门外。随后法院又叫来公安威胁着要抓人,对婆媳俩推、拉、拽、踢、吐口水,嘲笑、侮辱她们。最后老人病倒他乡,无奈回家。后被不法之徒诬陷说她们“砸法院”。

二零一零年九月五日晚,天津蓟县法院女法官乘天黑无人之际来到蓟县看守所,非法宣判闻洪军十年徒刑,并告诉当事人:给你们判这么重刑是因为你们家属把法院砸了。一个残疾人和老人走路都得互相搀扶着,怎么去“砸法院”?明明是恶徒把人家婆媳抬着扔出了法院,却信口害人“砸法院”,天津蓟县法院欺人太甚。

关注非法庭审被强行扣上“持有国家机密罪”

现年五十三岁的崔会芳,佳木斯市劳教所(劳教制度解体后,改为强制隔离戒毒所)退休警察。二零一四年底,崔会芳因到现场旁听“建三江案”非法庭审,于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被绑架劫持在佳木斯市看守所。不法警察在崔会芳的电脑中发现有三份佳木斯劳教所当时干警们共同“学习”的所谓“文件”(一份是黑龙江省劳教局(戒毒局)通知,另外二份是简报),佳木斯检察院就以此为借口,以“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为由,对其非法批捕枉判二年。辩护律师认为此案从立案、侦查到司法鉴定程序多处均属违法;涉案文件不构成国家机密。既然是共同学习的通知与简报,说明其中的信息是公开的,有何国家机密可言?但佳木斯所谓的执法者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设圈套抓好人,却说“审判黑社会”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在大连市政法委的操控下,大连市国保大队伙同警察、国安及街道社区不法人员,绑架了七十九名安装新唐人卫星电视的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大连中山区法院原定非法庭审其中的十三位法轮功学员,但在四月十一日晚突然通知辩护律师取消开庭。四月十二日早,大批警察在中级法院门外绑架前往旁听的法轮功学员与家属。他们欺骗百姓说是“审判黑社会”。其实是大连市公、检、法合谋设圈套,几百警察,在法院门外疯狂绑架了五十六名参加庭审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设圈套抓好人,大连公检法才是黑社会。

正义救母被捏造成“袭警罪”

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上午八时左右,硚口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陈志龙、徐进平、蔡晓兵、姜然身着便服,开着一辆外地牌照的面包车,伙同社区的曹金保〔主任〕、李双利等人直入武汉市第一拘留所,将非法拘留十天期满的法轮功学员黄海英劫持上车,正准备再次绑架到洗脑班继续迫害。当车行至拘留所大门时,黄海英的儿子潘登发现母亲被不明身份的人所劫持,于是拦车救出母亲。五月十日下午,国保大队警蹲坑袭击绑架他。后恶警陈志龙、蔡晓兵、姜然、曹金保、李双利做伪证诬告潘登“袭警”,导致潘登被拘留枉判。潘登正义救母被捏造成“袭警罪”,硚口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不是故意犯罪害人又是什么?

讲真相被以“煽颠罪”非法拘捕构陷

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下午,云南省镇雄县法轮功学员汪显树、赵祖荔、王建英在镇雄县大湾镇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恶人诬告而遭绑架,王建英于次日从镇雄县公安局走脱。汪显树、赵祖荔随后被警察以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名义非法刑拘和逮捕,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镇雄县看守所。十二月下旬,案件曾经由镇雄县检察院起诉到镇雄县法院,一月下旬又重新改由昭通市检察院出面起诉,昭通市中级法院进行审理。当事人有冤难诉,才不得不讲真相,还百姓知情权,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有什么联系?如果讲讲真相就能把国家政权颠覆了,正说明这个政权邪恶到什么程度。雄县公检法是法盲也是流氓,不言而喻。

明明是迫害好人,恶徒声称抓杀人犯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晚,暂居武汉市汉阳区王家湾的十堰市郧县法轮功学员徐旭东,刚下班回到暂住地,还没上楼,就被六、七名便衣拦住,几句简短问话后,便衣们一拥而上,将徐旭东按倒在地。面对围观民众的质问,恶警(其中有一圆脸男子40岁左右)竟反咬一口说是抓杀人犯,以掩盖其见不得人的勾当。徐旭东被六七名便衣抬上一辆车,徐旭东妻子闻讯赶来阻止恶警绑架,被两恶人抓进另一辆无牌照车辆,迅速驶离。参与此次绑架的是湖北省十堰市(郧县)的警察,他们采取见不得光的手段,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

依法诉江被以“扰治”等罪名报复陷害

原东北石油管理局铁岭管道工程公司职工李忠渊,因坚持法轮功的“真善忍”信仰,遭到中共当局非法拘留、劳教、判刑三年半,酷刑折磨。去年七月六日他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要求追究、公布元凶江泽民的故意杀人等刑事罪责。后被银州区公检法绑架抄家,以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非法批捕,以刑法三百条非法庭审,两位辩护律师严正指出:刑法三百条不适用于法轮功。完全是蓄意错用法律强加罪名,陷害法轮功。人们都知道,举报和控告是公民的权利,这是中共自己的法律条文,怎么依法控告恶首江泽民就扰乱社会秩序了?此案与刑法三百条又有何关系?到底是谁在破坏法律实施?

信仰自由,天赋人权,法律常识,人人皆知,然而,中共为了迫害法轮功,不顾践踏国际的法律,不惜破坏自己的法律(恶法),赤裸裸的制造冤案,每一起冤案都被其颠倒了黑白,混淆是非,所有的冤案都被其强加了罪名,陷人于不义,中共为什么如此邪恶?因为中共是黑帮邪教,它为什么如此骄横霸道?因为中共是个十足的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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