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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被迫害命危 吉林梨树县张景全被秘判八年半

更新: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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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法轮功学员张景全、刘金茹夫妇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被当地国保大队非法入室绑架、抄家,抢走现金十八万多,刘金茹当天在公安局里就受伤严重,左腿跟腱折了四根,浑身是血,至今生命垂危。张景全十月份被秘密开庭,非法判八年半。

据悉,梨树县政法委、610在幕后操控当地公检法,秘密下令要求做成“大案”,把张景全、刘金茹非法判刑,编造的所谓“案子”九月二十六日就已经到法院了,却没有通知家属和律师,并操控所有部门不许出声,使律师不能办案,家属去了就抓。

张景全先后被非法关押在梨树看守所和四平看守所,当地政法委操控国保阻止律师会见,国保一直阻断张景全和外界的所有联系。非法判刑后,家属申请二审,法院以各种方式阻挠。

警察翻墙入室绑架、抢劫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上午十一点三十分,梨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明山、警察杨文伙同梨树县树文派出所所长邵占山及宋姓警察等十多人,翻墙跳进张景全和刘金茹夫妇家的院内。夫妇俩从外面回到家中就被他们非法抓捕。之后,警察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非法入室,翻箱倒柜,大肆抄家,抢劫走的私人物品装了四车,同时还抢走十八万多元现金。

国保大队队长王明山称这次是秘密行动,根本不打算通知家属。

当天刘金茹在公安局里受伤严重,左小腿后外侧皮肤撕裂、左跟腱大部断裂、左腓骨长短肌断裂、左腓肠神经断裂、缺损,术后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血压高达210/140毫米汞柱,时常出现意识不清状态。即便刘金茹的身体出现如此危重的病状,警察仍威胁要随时把她关进看守所,并宣称要判他们夫妇六年。

张景全于当晚被劫持到梨树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阻挠律师会见

六月二十八日张景全被梨树县国保大队、梨树县检察院非法批捕。七月初,家属委托律师到梨树看守所会见张景全时,梨树县看守所负责人称,当时张景全被送来的时候,血压很高,看守所拒绝接收,是国保大队王明山给梨树县公安局打电话再三要求的,看守所也只是对张景全暂时关押。

律师到梨树县国保大队找到王明山,要求其提供案件始末,遭到王明山拒绝。律师当场指出当地国保以张景全、刘金茹控告江泽民为由将其逮捕是报复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以张景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将其批捕也是违法的,因为国家法律中明确的十四种邪教组织里没有法轮功,其家中的书籍、电脑、打印机、钱等物品自然不属违法。梨树县国保大队王明山对律师的回答是:“我认为,他们控告江泽民就是违法的。”

王明山得知张景全家属聘请律师气急败坏地进行打击报复,他们将张景全转送到吉林省四平市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七月二十六日,律师赶去四平市看守所要求会见时,四平市看守所拿出了一份由梨树县国保大队出具的:不许律师会见张景全的文件,文件注明:张景全涉嫌国家安全罪不许律师会见,并盖有梨树县国保大队的公章。

律师到四平市检察院控告,工作人员称:“吉林省有内部文件,法轮功就是不让会见。”之后还推脱说三至六个月检察院才能给予答复,称已经联系了国保大队,需要律师到国保大队开具让其 会见的证明才可会见。律师严肃的告知接待的检察人员,“内部文件不能代表法律,如果你将我的控告不予上交或没有答复,你也将受到追责。” 律师还向梨树县公安局纪检委书记丁锐、督查(姓名不详)反映情况,丁锐称给王明山打电话核实,“核实”后态度立马强硬,称了解情况后再作答复。

扣押、威胁家属

八月十五日中午十一点三十分,张景全家属去梨树县国保大队要人时,国保大队队长王明山说:“家属的思想必须认为法轮功是违法的,才是对的,你们越找律师,张景全判的越重。”这种没有理智、不合逻辑的话令在场家属感到诧异。家属再次向他说明,公安部规定的十四种邪教组织里没有法轮功,修炼法轮功不违法。

王明山气急败坏,当场叫了十几名穿便装的人员,以索要身份证为名,把张景全的两名远房亲属强行关在办公室。王明山说,“一看你们就是法轮功(学员),今天要是不查明白,谁也别想走。”随后让手下把二人拖拽到审讯室,声称不报身份就拘留七天。

之后,王明山打电话叫来了610(或国保)的一名姓王的和一名姓林的领导,对张景全亲属进行强行拍照,还用手机敲头、用皮鞋踢脚,让其辱骂法轮功的创始人等。

检察院说:公检法都是在违法的

八月二十五日,张景全的律师再次去四平市看守所要求依法会见张景全,遭拒。随后律师又来到梨树国保找到队长王明山,并询问王明山案子进展到什么程度,王明山说律师要到律师所在地的司法局开证明才可以办理此案件,不然无权过问。律师说:“我的证件是全国的,为何要到当地开证明?而且法律上也没有此规定。”

律师认为,从四平检察院、公安局、看守所再到梨树公安局、国保大队,从上至下都是串通好了的,想以司法局压制律师,使律师受到威胁而放弃受理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律师表示,即使承受压力再大也不会放弃的。并且,律师已经向吉林省检察院邮寄了控告当地违法不许律师会见张景全的控告信。

八月二十五日下午两点,律师来到吉林省检察院控告申诉处,查询之前邮寄的控告信的处理情况,一个自称已有三十多年检察院工作经验的接待人员,拒绝受理律师的控告,并公开表示:“这是一个政治案件,我们国家对这种政治案件有专门的610办公室,我劝你还是要从政治角度去考虑。”律师回应:“610办公室属于公检法机关吗?”接待人员:“不属于,但是政治案件不要跟我们在正常法律上探讨。”律师质问:“政治问题不讲法律吗?一旦涉及政治问题就不讲法律了?政治大于法吗?”检察院接待人员:“你学过法律,应该知道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律师称:“我学到的是宪法至上、法律至上。” 检察院接待人员称:“等你撞南墙撞得头破血流,你就知道了,你可以随便邮控告状、也可以随便告,但是你看你最后能不能解决?你的控告状我是不会向上递交的。”律师:“你这样做是违法的。” 检察院接待人员:“公检法都是在违法的。我还是劝你回去多学学政治。”

律师表示:“一个具有三十几年工作经验的法律人员,却谈政治不讲法律,这是法律界的悲哀,这代表了整个吉林省公检法对处理法轮功案件的态度。起码是绝大部分吉林省内的公检法机关是这样做的。”

检察院构陷张景全、刘金茹

梨树县检察院九月二十六日将构陷法轮功学员张景全、刘金茹的案卷移交到梨树县法院,整个过程没有通知家属及律师,检察院还屏蔽了律师和家属的询问来电。

按照正常手续,案卷移交到法院后,其它办案机关就不得插手,可是当律师来到四平市看守所时,却还是被告知,梨树县国保大队不许律师会见张景全的文件仍在,还是无法会见。随后,律师们来到了四平市公安局信访办控告,另外,也已向最高检递交了控告信,现在都在等待回复中。

九月二十二日上午十点,张景全的家属和律师到梨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国保队长王明山先是拒不出面,后来又给家属打电话,称只见家属一人,不见律师。而此时王明山已经布下了偷拍设备(车钥匙版摄像器),准备构陷家属后实施绑架。王明山和公安局局长姚广宇操控当地交通部门拖走家属来时乘坐的车辆,威胁交通局局长,让其想办法拘留家属十五天、吊销驾照、罚款,否则就告他,还派了二十多名巡警拿着工作记录仪全程拍摄、监控交警处理。可是车并不是家属的,拘留家属的阴谋没能得逞,姚广宇、王明山不断的给交通局施加压力,最后,车主被罚款五千元、缴纳拖车费一千五百元、其它费用五百元,驾照扣十二分并吊扣半年。

通过这件事,交通局上下对王明山其人骂声不断,都认为做人不能没有底线,有的认为王做事太绝,不给自己留后路。有的同情家属,认为王和姚这么不择手段,一定是在极力掩盖着什么。

责任单位信息:
梨树县地区还在积极迫害的人员名单信息:
梨树县政法委、610书记:(待查)
梨树县政法委、610副书记:李长富04345234610、0434-5223984宅043452235021564345833313304359610
梨树县法院主管刑事庭:李仁13630745999
梨树县法院刑事庭庭长:田文军13904359898、0434-3196048
梨树县法院刑事庭副庭长:李楠0434-3196046
梨树县公安局局长:姚广宇(电话待查中)
梨树县公安局副局长:左海滨13943316628、18043407008、04345254008
梨树县公安局副局长:孟智群13604343798、04345254001
梨树县国保大队队长:王明山18629859933、15590236999、04345254041
梨树县国保大队副队长:马文洋18543417077、13154343456、18043407082、13154343456、04345254045
梨树县国保大队教导员:张喜昆18543417076、15004468567、18043407288、04345254041
梨树县国保大队警察:杨文18043407083、15981598900、04345254041、04345254044
梨树县公安局及国保大队地址: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南大路260号邮编:136500
10、梨树县检察院刑检科主任检察官:姜彤辉04345275512、04345275507
11、梨树县检察院刑检科检察官:王志国17604345127、04345275512、04345275507
梨树县检察院地址: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南大路260号邮编:136500
12、梨树县检察院刑检科检察官:04345275509
13、梨树县检察院大厅公诉科:04345275241、04345275242
14、四平市国保支队:姓王、姓徐的领导04343130475
15、四平市看守所所长:王海波04346993201
16、四平市看守所监区:04346993213
17、吉林省政法委、610:(待查中)
梨树县法院其他人员名单信息:
刑事庭:崔仁0434-3196047;朱颖0434-3196045;王吉0434-3196044;孙胜男0434-3196044;
任静华0434-3196049;栾岚0434-3196043;刘畅0434-3196043;刘珈言0434-3196045
执行局:李叶平0343-3196078;王永利0434-3196085;许卫东0434-3196076;李福柱0434-3196084;
路默然0434-3196035;吴学田0434-3196083;苏海波0434-3196659;周吉喆0434-3196075;
邵世勇0434-3196078;管啸0434-3196075;金洪斌0434-3196081;潘艳0434-3196073;
王哲0434-3196077;王雪0434-3196076;齐知勇0434-3196074;贾贺0434-3196084;
侯博特0434-3196035;卞旭东0434-3196077;董兴楠0434-3196074
档案室:邢跃武0434-3196071
审监庭:刘秀平0434-3196068;苏景娟0434-3196069
司法辅助:张喜才0434-3196051;王大鹏0434-3196059
梨树法庭:陈明弟0434-3196042;张洪光0434-3196041;赵宝彬0434-3196039;耿震0434-3196038;
王丹0434-3196037;高攀0434-3196040
民一庭:刘建华0434-3196062;王抒芳0434-3196060;赵艳江0434-3196057;王立新0434-3196061;
王春多0434-3196063;孙亚红0434-3196057;颜迪0434-3196063;张德鸿0434-3196060;
岳雯雯0434-3196058
民二庭:张可维0434-3196061;刘连生0434-3196053;王建军0434-3196053;兰莹莹0434-3196052;
张梦瑶0434-3196052;孙莹0434-3196055;韩雪冬0434-3196055
立案庭:陈洪伟0434-3196030;张海燕0434-3196034;王景春0434-3196031;蒋伟光0434-3196033;
郭春颖0434-3196032;杜鹤0434-3196033;宋晓光0434-3196031;刘淑芝0434-3196631
10、行政庭:胡海峰0434-3196064;赵艳平0434-3196066;牛广武0434-3196067;李雪0434-3196067
梨树县公安局其他人员名单信息:
1、梨树县公安局副局长:王金友13804475890、18043407003、04345254003、04345240688;纪东岩13944424442、18043407004、04345254004、04343224442;卓同玉15104340191、18043407005、04345254005、04343248566;侯乃清13894450000、18043407006、04345254006、04345225428
2、纪委书记:丁锐04345254025、04343272977、13844402257、18043407010
政委:张平13894449999、18043407002、04345254002
3、总机:0434-52238680434-5223822
梨树县其他参与迫害的人员信息:
1、梨树县树文派出所所长邵占山:0434-522604015044417777 18043407623
地址:吉林省梨树县树文街邮编:136500
2、吉林省梨树县看守所所长李哲:0434-5222023
地址:吉林省梨树县梨树镇消防路邮编:136500
3、吉林省四平市检察院控告申诉处处长:宋姓处长、科长孙明阳
接待大厅电话:04343198125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紫气大路,邮编13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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