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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遭八~九年冤狱折磨 黑龙江张国珍控告江泽民

更新: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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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黑龙江省庆安县六十六岁的老太太张国珍控告致使她家庭支离破碎、儿女遭八~九年冤狱折磨的元凶江泽民。

张国珍的儿子林树森在北京工作,两次被非法判刑、遭八年冤狱折磨,曾遭到十一根电棍持续电击手心、脚心、头、颈、生殖器等敏感部位;女儿林秀梅被非法劳教两年、判刑七年,现在仍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女子监狱。

张国珍老人控告说:“我们一家人炼法轮功只是努力按师父讲的真善忍要求自己,与人为善,不说假话,处处事事为他人着想,受到亲朋好友及邻里的称赞;我本来应该拥有幸福美满的家庭,活泼快乐的孙子;可由于江泽民的迫害政策,导致我们家庭支离破碎;迫害导致大女儿离婚,孩子学业被毁,二女儿被关进监狱夫妻感情生疏,人格被侮辱,人际关系遭到破坏;儿子离婚,儿媳被迫流产了未出世的孩子……”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江泽民疯狂发起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迫害,致使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七年的浩劫之中,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并造成现在社会道德急速下滑,社会秩序混乱,经济下滑,尤其是司法系统的混乱黑暗。

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目前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张国珍老人说,“控告发起这场浩劫的罪魁祸首江泽民,不光为了我和我的家人,也为了千千万万的被残酷迫害、虐杀的法轮功学员讨还公道!是他利用手中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发起的这场残酷迫害。江泽民必须对这一切承担法律责任。”

下面是张国珍老人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份事实:

我曾患严重的胆结石、颈椎病、神经性头痛,几乎丧失劳动能力,每天在生不如死中艰难度日;学炼法轮功后不但身体奇迹般康复,并且时刻按功法的真善忍心性要求做一个好人,做道德高尚的人,对家庭、对社会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为全家炼法轮功,我的家庭非常和睦,生活幸福,收入稳定。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时任当政者江泽民对法轮功发动疯狂迫害,导致我儿子、女儿多次遭到绑架,被非法拘留、劳教、软禁、恐吓;我的丈夫、外孙子也多次被恐吓、威胁。迫害给我的家庭造成巨大伤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庆安县前卫派出所来人把我绑架到派出所里拘禁了一整天,并逼迫我放弃信仰,还辱骂我师父,对我进行精神折磨。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当地“610”人员唆使片区警察、街道办十几人把我绑架到当地一旅店软禁了十五天,逼迫我放弃信仰。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二日,我的大女儿林秀兰、二女儿林秀梅出于对国家的信任,去北京上访,想向国家诉说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实;期盼国家能停止迫害我们,结果双双遭到抓捕关押六个半月。当时大女儿的孩子才刚刚六岁,就失去妈妈六个月,给幼小的心灵造成创伤,从此性格变得孤独、苦闷。

二女儿林秀梅被非法劳教两年、判刑七年

二零零一年夏季的一天,县国保大队警察四人突然闯入我家抄家、抓走我二女儿林秀梅,几天后又把我女儿送齐齐哈尔双河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在劳教所,我女儿因为不放弃信仰,被强制奴役制作有毒物质的劳工产品,装农药等非人的工作;因为中毒严重导致身体浮肿,我女儿抵制出工,被劳教所警察施用各种酷刑,在零下二十度的低温下冻、还被绑在铁椅子上五天五夜,刑满释放时已被折磨的骨瘦如柴。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一号,县国保大队八名警察闯入我家非法抄家,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不由分说就把我绑架到县看守所拘留十八天;这次抄家导致我二女儿从此流离失所,不敢回家,被单位开除。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我二女儿流离失所在绥化市被“610”警察绑架抄家,抢走现金三万二千元,还有价值三万元的洗衣粉、豆油、电脑、打印机等货物,家中被翻得一片狼藉,留下三岁幼小的孩子无人照料,女儿被羁押在绥化看守所期间,遭“610”警察刑讯逼供,并被注射不明药物,出现头脑晕眩、生命垂危;于十二月二十九日,绥化市北林区法院非法秘密开庭冤判我女儿七年徒刑。现在我女儿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女子监狱,因不放弃信仰曾遭受到关小号,浇凉水等虐待。因女儿的丈夫无经济能力抚养孩子,只好靠我的一点微薄的收入艰难度日,导致孩子严重的营养不良;我的外孙子幼小的年龄时刻承受失去妈妈的心灵煎熬。

儿子林树森两次被非法判刑、遭八年冤狱折磨

我儿子林树森大学毕业后在北京工作,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四日,也因为炼法轮功遭北京警方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五日被转入北京清河监管分局前进监狱,备受折磨。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入狱第十六天时,即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早八点,时任六分监区副指导员刘波船让他写“四书”,我儿子拒绝后,刘波船恼羞成怒,先给他在头皮颈部敏感部位上了两根电棍电击五分多钟(每根电棍三万三千伏);又命人到其它监区借来一桶电棍。先给林树森扒光衣服,随后上“背铐”用脚踩实在地。当时六分区所有在班人员一齐上阵,有人拿一根,有人拿二根蜂拥而上,电击我儿子的头、颈、胸、腹、生殖器、脚心等敏感部位长达一上午,一直到电量用尽,毛发及皮肤烧灼的焦臭味刺鼻,使人十分恐怖。我儿子林树森形容当时感受:“全身象有无数把钢刀在一片一片往下割肉,类似古代酷刑‘凌迟’极其痛苦,生不如死”。

经过这次酷刑电击及前十五天的长期睡眠被剥夺,严重刺激损伤了林树森的神经。三月三日转入了二分监区(新前进监狱九分监区的前身)后,在九个月持续高压的严管环境及包夹刑事犯人随意打骂体罚下,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初,终因压力超过极限,睡梦中大喊大叫醒来,值班的中队长陈俊(现任九分监区指导员)说他“闹监”,又拉出去电击,电的满嘴都是鲜血,导致他精神进一步崩溃,神志不清。然后把他关进一个约五平方米大小的房间内。在其后几日内,小队长刘光辉让包夹犯人把林树森拖入办公室内再次进行电击,导致他精神完全崩溃,神志不清。当时的清河医院的医生开有诊断书。

还需要说明的是,在这期间,林树森被单位开除公职,使每年损失收入二十万元,我的儿媳由于受到迫害政策及方方面面的压力,在已怀孕的情况下,打掉了孩子,含泪另嫁他人,使林树森的身心备受摧残与折磨。

从二零零一年一月到二零零一年七月中旬,林树森是戴着手铐脚镣,穿着约束衣被绑在一张放在地面的木板床上度过的(每天只有大小便时才被解开一会),时间长达七个多月。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北京西城区新街口派出所警察以检查登记所辖区域租房住户情况为由,强行入室搜查并绑架了林树森。从五月三十一日至十一月二十五日,林树森被转到北京市七处关押,在此期间,林树森进行了绝食抗议,由原来的一百三十斤到最瘦时降至八十七斤,骨瘦如柴。期间七处看守所医生孙宁、张建曾对其进行过高达至少四千毫升的浓盐水的虐待性灌食。

非法关押期间,林树森在看守所内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检察院及七处驻检机构提交了他于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至二零零三年八月在前进监狱关押期间所遭受的非法酷刑及虐待情况;我们家属于二零零五年六月曾先后两次进京,把林树森在前进监狱受迫害的经历以书信方式向相关单位及部门投诉,不同监管部门调查人员为此分二次去前进监狱调查,结论是“基本属实”。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林树森又被劫持回西城看守所,因长期绝食,医检中查出血尿,初步诊断为肾衰竭早期。于十二底被送到北京公安医院继续灌食迫害。不法人员拒不放人,并欺骗家属,说林很好,家人这时都不知林在绝食。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三日,北京西城法院非法判处林树森五年徒刑。有目击者在法院门口证实:林树森当时极度虚弱,面色苍白,极消瘦憔悴,鼻部插管,被身穿大红囚衣,用轮椅抬到三楼遭非法审讯。期间其家属要求取保候审,又遭法庭及公安部门拒绝。

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林树森再次被劫持到前进监狱,关押至三月上旬刚刚成立的八分监区“隔离审查”。该监区对法轮功学员施行更加残酷的迫害,林树森被多名包夹监视,行动坐卧都在包夹的百般虐待和侮辱之下,受到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摧残。

警察折磨法轮功学员手段非常多,比如电棍、不许睡觉、坐小板凳、在规定的时间内强迫吃下滚烫的食物、长时间面壁等,暴力加人格侮辱。

当时许多警察都唆使刑事犯、包夹,予以减刑、加分为诱饵迫害法轮功学员。林树森经常被谩骂毒打。监狱授意这些包夹,高度防范大法学员之间的任何信息沟通,连相互对视一眼都可能招致疯狂的毒打 。“转化”每一个法轮功学员,监狱都要针对这个学员的特点针对性有系统的琢磨对策:这个法轮功有哪些弱点可以利用,有什么亲人可以叫来协助“转化”,第一步由谁去谈话,第二步谁去恐吓,第三步谁去安抚,接着找谁来座谈,再接着关小黑屋强制剥夺睡眠……我儿子就曾被剥夺睡眠三十天。

在此期间家人未收到林树森任何电话及书信,直到 二零零七年七月下旬,才知道林树森的确切消息:右脚踝骨骨折,右小腿肌肉萎缩,住院四个多月,至得到消息时还不能正常走路。

前进监狱对我儿子林树森的残酷迫害,只是中共江氏迫害集团对千千万万个法轮功学员迫害的缩影,至今这场浩劫仍在进行着,这也是对世界上所有公民良心的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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