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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九年 李建美说公诉人应起诉江泽民(图)

更新: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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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 济南市今年五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李建美女士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四日下午开着电动三轮车拉着母亲刚回到家,围堵在家周围的二十多个恶警一拥而上,砸碎了车玻璃,把李建美拉出来绑架走。她八十六岁的母亲目睹恶警的疯狂行径,当即被吓瘫了。

李建美
李建美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上午,济南市槐荫区法院躲在在济南市看守所对李建美女士进行第三次开庭,李建美的女儿和李建美的妹妹都被警察阻挡在外不能旁听。李建美当庭对公诉人进行了驳斥,说明了法轮功要求修炼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江泽民伪造证据、栽赃嫁祸法轮功,公诉人应当去起诉江泽民,而不是起诉法轮功学员。李建美被枉判九年有期徒刑。

李建美女士早年离异,带着生活难以自理的女儿住在营市街济南军区木材厂宿舍的母亲家。李建美曾患先天性髋关节脱位,走路困难,有残疾证书;修炼法轮大法后走路腿不疼了,基本恢复了正常,能够照顾年老的母亲和残疾的女儿。

在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的十七年里,李建美女士因为坚持修炼使她受益的法轮功,遭三次非法劳教、三次非法抄家和多次绑架,在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遭酷刑九死一生。她曾被“五马分尸”的酷刑折磨的昏死过去;被恶警用两根大电棍电击手、头、脸和后脑,当场昏死;被捆在死人床上五十二天,期间还经常被打骂,甚至被浸尿的毛巾塞嘴。

酷刑演示:死人床
酷刑演示:死人床

李建美老母亲自从二零一四年亲眼目睹女儿在家中被中共警察绑架后受到强烈的刺激,从那以后意识更不清了,甚至连坐也坐不起来了,每天只能躺着。李建美的女儿患强直性脊椎炎,说几句话就虚汗频频,这位可怜的女孩从小就数次经历母亲被绑架、生活无着的遭遇。

左邻右舍都同情的说,这一家老小太可怜了!人家炼功强身健体,做好人犯什么法?把人家搞的这么惨?!

三次非法开庭

李建美这次被绑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济南市仲宫镇的济南看守所迫害。在济南市公安、槐荫区“610”、槐荫区公安国保大队的操控下,槐荫区法院三次非法开庭,图谋进一步迫害李建美。在三次非法庭审中,律师为李建美做了无罪辩护 ,依法指出李建美无罪,要求法庭放人。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济南市槐荫区法院非法庭审李健美,法院门口布满了警察和便衣。李健美是被人架着走进法庭的。原本健康的人,竟然落到不能独立行走的地步,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李健美曾当庭控诉自己在看守所受到过“死人床”的酷刑,导致其无法行走,但刚开始说就被法官朱振菊强行打断,并以“此事与本案无关”为由禁止李健美再次提及该事实。律师当庭为李健美做了无罪辩护。

槐荫区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审后,法轮功学员李建美一直在绝食反迫害,由此李建美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走路都很困难。二零一五年五月八日,槐荫区法院在济南看守所里的一个隐蔽的会议室里再次非法对李建美开庭,李建美被一个年轻的狱警背了出来,把她放在了被告席上。公诉人把上次的所谓“证据”拿了出来,还补充了一个新构陷的所谓“证据”。李建美坚决否定这是他们的东西,更没做过他们所说的那些事。律师也指出他们一系列的违法问题,并坚决否定这是当事人的东西。

法官还故意刁难发问:“信仰的人不是没病吗?”为李建美做无罪辩护的律师说:“信仰的人是没有病的,可是他们被你们关押着,他们能行使他们信仰的权利和自由修炼的环境吗?他们炼不了功,身体能好吗?”法官无言以对。在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中,法官和公诉人自知理亏也不去辩驳,还“嗯嗯、是是”的应和。律师在最后做了精彩的陈述,从法律的角度讲明了信仰无罪,修炼法轮功无罪。律师提出应该无罪释放当事人,法官说合议后再做裁决。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槐荫区法院再次在济南市看守所非法开庭迫害李建美。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的公诉人是田佩莹、孙文东,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诬告李建美。李建美对公诉人进行了驳斥,说明了法轮功要求修炼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江泽民伪造证据、栽赃嫁祸法轮功,公诉人应当去起诉江泽民,而不是起诉法轮功学员。当李建美讲到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证据时,被审判长朱振菊粗暴打断。

律师为李建美作了无罪辩护,律师指出:二零零零年,公安部有一个公通字[2000]39号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那里面宣布了国家的公安部、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综合了历年认定的十四中邪教组织,其中没有提到法轮功。二零零五年四月九日,公安部下达《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5]39号),重申了“已认定的邪教组织情况”,在邪教组织名单中仍然没有法轮功。律师说:没有任何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说法轮功是×教组织,法庭应当尊重李建美摆事实讲道理的自我辩护。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修炼群众,李建美作为一名受害者,有权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向世人讲明真相。李建美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的真相合法,根本不存在利用邪教组织迫害法律实施的问题,公诉人不能向法庭说明李建美破坏了哪一部、哪一条法律的实施,指控李建美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毫无道理。

律师要求法庭判决李建美无罪,立即释放。但是,朱振菊等执法犯法,仍然冤判李建美有期徒刑9年。

三次劳教迫害

李建美女士坚持真、善、忍信仰,修炼法轮大法,在二零零零年十月、二零零三年七月、二零零七年十月,三次分别被济南公安非法劳教三年、一年九个月、一年。在臭名昭著的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在济南历下区浆水泉路)遭受严重酷刑和奴役迫害,每次都因不放弃信仰被非法延期。在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李建美遭酷刑九死一生。

中共酷刑:五马分尸
中共酷刑:五马分尸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劳教所恶警指使二十几个犯人用“五马分尸”折磨她。揪住头发,拳打脚踢,又把她手脚分开绑在双人床上,在腰上系一根绳子,把绳的另一端系在对面床上,一个犯人就双手握绳子,整个身坠在上面。李建美感到一阵剧痛,好象五脏六腑都被揪出来了,她大叫一声就昏死过去。朦胧中她听到有人说:“装的,她是装的。”接着两盆冷水就劈头盖脸地泼下来。这种折磨直到早晨六点半才停止,李建美已奄奄一息。

二零零三年八月八日,李建美被第二次绑架到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恶警牛学莲和赵杰把她关在车间的一个房间里,她就不停地喊:“法轮大法好!破坏大法天理难容!”,使全车间被迫害的大法学员受到非常大的鼓舞,共同抵制迫害,全车间大法学员罢工,极大震慑了五大队恶警牛学莲、赵杰等,

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起,恶警大队长王淑贞指使犯人把她捆在“死人床”上五十二天,这期间经常 对她又打又骂,负责看守的犯人张红艳还用毛巾浸透尿塞到她嘴里。李建美因拒绝戴犯人标志牌,恶警王淑贞又令人将李建美捆绑起来,再次把她关禁闭。在这捆绑期间不给菜吃,胶带封嘴,打骂不断,由于恶警的长期折磨,李建美的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在二零零五年过年期间,有九天大口吐血。李建美被折磨得瘦得不象人样,而且满身出现疹子样的小疮。

李健美不仅被毒打,并被恶警戴上手铐,关押在楼梯底下的禁闭室长达三个月之久,十六个昼夜不让睡觉,迫害手段残忍之极。李健美先后被关了三次禁闭室(注:禁闭室是设在楼梯下面那又窄又小又暗的空间,白天都要电灯照明才能看见。里面除了一根固定在墙和地上的钢管(铐人用的)外,没有任何物品。冬天冷,夏天热,一般人呆在里面一两天都会恐惧甚至窒息,昏倒。

再次被野蛮绑架和洗劫抄家

二零一三年八月份,济南市槐荫区营市街派出所、美丽湖派出所围堵李建美的家,李建美没有开门,他们就在门口叫嚣什么你干的事你知道,威胁李建美星期一早上到美丽湖派出所配合所谓“调查事件”。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四日下午,李建美和母亲开着电动三轮车刚回到家,围堵在家周围的二十多个恶警一拥而上。中共警察们砸碎了车玻璃,把李建美拉出来绑架走。其母目睹恶警的疯狂行径,当即被吓傻。她母亲的住所和她在美里新居的廉租房陆续被抄。在房内无人的情况下,恶警强行破门抄家,抢走电脑等许多私人物品和现金。

据悉,李建美向民众发放法轮功的真相资料和发送真相短信被济南公安警察长期秘密监控、跟踪。

李建美的老母亲从那以后连坐也坐不起来了,每天只能躺着,意识更不清了。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当济南市槐荫区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审李建美时,家人把她放在轮椅中推着她进了法庭,而她已无力抬起头来看一眼自己的女儿。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四日李建美遭绑架后,当日,法轮功学员王彬(男,40左右)也遭槐荫区公安国保及营市街派出所警察绑架,王彬是济南市华润城市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工程主管部经理,是一位刚修炼法轮功不久的新学员。王彬与李建美一样都受到三次非法开庭迫害。槐荫区公安国保警察对王彬威胁、诱骗、逼供,使王彬身心受折磨。同时济南610洗脑班的恶头目毕思良,用谎言、伪善、高压、恐吓阴险的手段方式与王斌所谓交谈,给王斌造成很大精神伤害。在第三次非法开庭中,王斌醒悟过来,在法庭上当场揭露了毕思良的丑陋行为。

济南市“610”、槐荫区公安国保大队是导致李建美、王斌被非法判刑的幕后直接凶手,槐荫区营市街派出所、美里湖派出所等警察是具体迫害李建美、王斌的作恶者。“610”是中共江泽民一伙于1999年6月10日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遍布中共邪党中央到地方的恐怖性组织,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类似纳粹盖世太保。济南市610洗脑班,对外挂牌谎称 “济南市法制培训中心”,实为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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