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辩时把公检法作为受害者

更新: 2016年09月25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本地营救同修过程中整体配合,在矛盾中向内找,不断修正自己。当整体悟到如何做到纯善之后,律师和法官也随之改变。
  
(一)营救请律师,反被律师指责

同修被抓后,本地整体配合较好,集体发正念,集中大范围揭露本地的恶人,在当地形成了巨大的舆论压力,致使有的恶人上门来道歉。还有同修到公检法人员家里讲真相,基本都得到了认可。这样的形势下,是否还要请律师?意见分歧很大。
  
一些同修认为:无罪辩护那套词,大家都会了,自己完全可以为自己辩护,甚至同修的家属也能作为公民代表,为家人无罪辩护,所以没必要劳民伤财请律师。他们理解师父关于请律师的那段讲法,核心也在于讲真相,目前真相已经讲到位了,就是请来律师,在讲真相上也没有什么可推進的了。况且当前已经有几位为大法说话的维权律师被抓坐牢,律师未必再敢顶风为大法弟子发声。
  
另一些同修认为:我们辩护只会照本宣科,律师毕竟比我们专业,能灵活面对变化的局面。律师从第三方宣讲,比大法弟子自己讲,力度要大,而且律师能见到监牢中的同修,能传递消息,这是我们所做不到的。师父《在明慧网十周年法会上讲法》中请律师的那段讲法,只看字面上的“讲真相”不行,涵义更深远。

结果整体上没有共识。坚持请律师的同修,绕过别人自己做。开始很多维权律师、甚至跟大法弟子合作过的律师不愿意接案,但是他们锲而不舍,终于请成了。出人意料的是,律师和他们很对立。
  
(二)向内找不走极端,整体悟到要纯善
  
既然律师已经请来了,原来反对的同修也参与進来,一同分析原因。
  
原来,很多同修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的同时,当庭指出公检法人员执法犯法,践踏宪法和法律;还要求律师根据现在诉江的形势,警告法官,不要与江同流合污,以周永康为例,不要迫害大法最终害了自己;甚至有人说要做就做个大的,做到底,当庭递交诉江状,指证中共是邪教,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反诉江鬼。结果律师觉得这些同修神叨叨的不正常,不但反感,还拒绝配合。
  
同修反复交流中,形成了这样的共识:律师之所以和同修对立,是因为这些同修是让律师去和法官争斗、对立,让律师替他们去冲锋,这里边有强烈的争斗心在。而且,对律师的要求太高,人家无法达到,等于讲真相讲高了给人吓住一样,起反作用。这样设计的辩护,是强烈指责公检法人员,激怒对方恶的一面,和顺着对方的执著去讲真相的要求相反。在法庭上一边讲真相,一边指责对方,只能起到负面作用,结果会更糟。这样的教训已经不少,表面上气势很大,最终效果很差,甚至加大了迫害。
  
那么这次法庭辩护和辩论应该怎样把握方向呢?有同修说:无罪辩护要做,真相要讲,中共歪曲、践踏法律要讲,但是心态不要争斗,言语不要指责。
  
关于诉江,师父说:“是啊,应该起诉它,(众弟子热烈鼓掌)全人类都应该起诉它。它害了所有的中国人,它也害了很多世界上其它地区的人。那么多人都因为它的谎言,将被拖入地狱。”[1]
  
对此同修理解:公检法人员,当然也是被恶首迫害的,而且迫害得更惨,要毁掉生命的永远。所以庭辩要明确讲出:公检法人员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是中共恶首的替罪羊,法网恢恢,公道难逃,象周永康这样为江卖命,结果也是很可悲的。希望公检法人员不要被恶首利用,随波逐流最终会害了自己。要把公检法人员引导到被迫害者的一边,也作为受害者去共同抵制迫害,绝不能当他们是对立面。
  
还有人说:应该列举当前一些法院的善举,法院对大法弟子取保、判处缓刑、释放的那些例子,给公检法一些正面的能量,一系列能逐步走上去的台阶——这也是引导他们依法办善事。而不是上来就要求太高,象墙一样挡住他们。
  
这样的庭辩方向,改变了长久以来控辩双方、大法弟子和法院双方完全对立的模式,从内心到形式上都体现了纯善,常人也能感受的到,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
  
(三)律师巨变,全面配合
  
这样再和律师交流,没想到律师来了个180度转弯,对这个新方向完全认同,并积极付诸实施。
  
律师在看守所会见大法弟子,全面转达了大家的嘱托和鼓励,牢狱中的同修们也很振奋。内外形成了一致的配合。
  
又有同修去办案法官家里讲真相,私下里结合海外的形势,讲了更多,都是本着善念,为对方考虑,真为对方的未来幸福着想,得到了法官及其家人的认同,表示出于职业无奈,会尽量帮助。
  
(四)纯善的辩护,法官的变化
  
这次开庭和以往大不相同。以前开庭,律师因为激烈的辩护,被法官责令架了出去;而这次,律师的辩论、说理很出色很感人,同修的法庭陈述也很到位,公检法一方对我方的发言,没有做实质的反驳,显得无奈、低落。
  
法院没做当庭宣判,事后也一直拖延,早该有结果了,却没有音讯,一直拖延着。
  
同修们认为,要按以前,早就下判决了,迫害起来没有顾忌,而现在应该是真相讲到位了,正的力量制约着邪恶。本案有的同修已经出牢了,公检法对他们也比较友善,另案处理,也不想再把他们判刑收监。这也是正义力量的体现,但是,毕竟有同修还在监牢中,表明针对此次迫害的邪恶因素没有被完全肃清,还在垂死挣扎,那么我们自身的问题出在哪里?
  
(五)整体提高,重在过程
  
后来有人了解到,里面的同修心不稳,急于出来,没达到师父讲的:“静思几多执著事 了却人心恶自败”[2],也就是在这个环境中没达到标准,杂念丛生,越来越怀疑,“怎么我总背法,好象没用啊?还不放我出去啊?……”作为此次被营救的主体,可能问题就卡在这。

这些问题,其实我们早已通过律师跟他重点交待过了,让他心态一定要稳,放掉一切杂念,不行就不断背法,一念代万念。可能时间一长,懈怠了,嘴上背,心里狐疑。

外面同修给他发正念,也明显比以前费劲,功能很难打進去。
  
师父讲:“我经常讲,我们不求世间的得失,是吧?我做事最注重过程,因为在这个过程中能叫人认识真相,在过程中能救度世人,在过程中能揭示那真相。”[3]
  
在营救中,外面的同修积极配合,整体发正念,整体向内找,整体揭露当地的恶人,在本地社会上形成了正面的舆论压力,真相深入人心。整体修去了暴露出来的争斗、指责、贪大等等问题,形式一直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律师也由对立变为全面配合,公检法人员的变化也很大,打心里不愿意配合迫害。这个修正自己,整体升华,不断讲清真相、救众生的过程,走的比较正。
  
还在监牢里没出来的同修,如果能稳定心态,达到大法法理的标准,哪怕达到字面上的标准,营救就会有大的突破。我们只能继续发正念营救,而不应再有求于结果——如果有求,反而是我们没有达到标准,也会被旧势力抓住继续迫害的借口。
  
以上所悟,不当之处请大家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五年纽约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二》〈别哀〉
[3]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三》〈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