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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遭酷刑 内蒙古赤峰市王艳平控告元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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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八家村四组的王艳平,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向最高检察院递交了控告书。

王艳平多年来因修炼法轮功被当地的公安机关、国保大队等迫害,三次被劫持进洗脑班累计三十一天,被拘留看押累计一次累计十五天,被劳教迫害二年,十多年来被迫抓进派出所多次。

以下是王艳平在控告书里自述遭迫害事实:

1、二零零零年三月份的一天晚上十点左右,元宝山镇派出所片警王军闯进我家中把我强行带到派出所,刑警孙玉路问我,知道找你干什么吗?我说不知道,他说,好好想想吧,又问你是炼法轮功的吧。我说是,他问我最近干什么了。我就把炼功后身体健康、身心受益的体会讲给他们,他们不让我往下说,让我说说正事,我说没干什么,炼功就是做好人,这时孙玉路生气滴从床上站起来,来回打了我两个嘴巴子。接着又过来一个戴眼镜的叫刘伟民(原国保大队队长)“啪”一拍桌子说,你给我站起来。走到我跟前就把我从凳子上拽起来,打了我三、四拳,口中说:“一个大老爷们不好好工作炼什么功,炼功能当饭吃吗?想起来了吗?”说着走到桌子跟前把一篇经文甩给我看,又拽着我的胡子瞪着眼看着我。夜里,片警王春看着我,嘴里说了很多不干净的话和不尊敬师父的话。第二天他们问经文到底哪来的,我说捡来的。又是一顿拳打脚踢,最后不得已说出实情。这样他们还不满意,勒索说要二千元钱,不然的话就拘留十五天,当时家里没有钱,借钱交足了二千元才被放回家中。从此后,片警经常进家骚扰,生活不得安宁。因为骚扰抄家的次数实在太多,时间相隔十五年之多我也记不清有几次。

2、二零零一年三月份,当地片警强行将我从家中带到八家派出所,强行洗脑五天,洗脑头目有元宝山区610的牛剑平和魏勇。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六日下午,片警王军又强行将我从家中带到派出所,说是有点情况,上面想了解了解。进屋后,刘伟民(原国保大队队长)满嘴脏话,问我最近跟谁联系了,地区出现的大面积的法轮功真相传单是怎么回事,还说他们为了查清这件事件,已经“蹲坑”一个多月了,仍然没找到线索,想在我这突破。八家派出所副所长王校(音)说,只要我说出那些真相传单是从哪来的,就将上次(二零零零年三月份)罚的二千元钱还给我。我不知道真相传单哪来的,无法告诉他,他们没有任何证据,他们气急败坏第二次到我家中非法抄走的法轮功书籍为由,在派出所非法关押两天半。后又将我送到平庄看守所,被关押到第三天的晚上,发传单的人被蹲坑的警察抓住了,这样我才被放回家中。

二零零一年五月份片警王军上我家说填个表,因上面有污蔑大法和不准炼法轮功的内容。我坚决不填,并给他讲明法轮功的真相,他不听怒气冲冲的走了,还扬言说把我的情况向上级反映。

3、二零零一年中秋节前一天,片警来到家中,让我到派出所里了解点情况。我说没时间去不了,没什么可说的,当晚就没去派出所。因我前一天没有跟去派出所,他们恼羞成怒,第二天中秋节上午又骚扰家中,让我去派出所,我没有去。当天中午再次上门骚扰,我又被片警强行带到了派出所。到了派出所片警说:“你不是挺牛吗?我们是不想整你,你信吗?我现在到你家就能翻出法轮功的东西来。”就这样,他们当天下午第三次骚扰、抄家,抢走我师父法像和法轮图。下午,元宝山镇党委书记雷书记看我就跟派出所所长说:“就把他送看守所吧,他也不改”。指我还修法轮功。随后片警王春、郑军将我送到平庄看守所,并教唆管教好好管教我(随意打骂)。进号里后,犯人强行脱掉我的衣服,谁看衣服好谁穿。号里的迫害用在我身上有很多种: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冰水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冰水

第一种,浇凉水,中秋的天气很凉,剥去衣服用自来水浇身洗澡,还被犯人拳打脚踢,一边打一边用凉水浇身体,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号长跟犯人说用凉水给我浇一百瓢,被指使的犯人嫌少不干,又强加一百瓢。

第二种,“看电视”,就是把我的脑袋往便池里按,把整个头都堵在流水口,不断放凉水浇脑袋,并问“电视”里有什么,不说就一顿拳打脚踢。

第三种,喘气游戏,就是让我使劲喘气,并使劲用手按我胸口,直至缺氧休克。苏醒后,继续同样方式折磨迫害。

第四种,用牙刷敲打脚趾盖,先多人将我手脚身体按在地上,用牙刷使劲轮流敲打脚趾盖,十指连心,敲打心痛恶心后干呕不止,十个脚趾盖被敲打青了不能着地后还强制擦玻璃。

第五种,蹲地踢后背,就是让我蹲着,犯人用脚后跟使劲往我后背踢,肿起馒头大小的包。

第六种,手掌砍咽喉,夜里强制要求我打更,其中一个叫田小齐的犯人,见我瞌睡犯困就用手掌砍咽喉。

第七种,打肿脸充胖子,犯人见我脸瘦,就说让我胖点,用手打嘴巴子,后因用手打疼改用拖鞋打,把我脸打的肿起变形。

第八种,全身殴打,几个犯人同时打我身体的脸部、胸部、后背、咽喉等处。其中有个犯人,体质健壮,把我的梭子骨给打断了,咳嗽都不敢。

在这种白天被殴打,晚上还在号里打更的情况下,我熬过了十五个日日夜夜,当哥哥来接我时,距离不到五米,没能认出我来。才离开看守所,我就被强行直接送到元宝山区平庄洗脑班进行非法强制洗脑十二天。我给洗脑班的610头目们都看到过身上的伤。回到家后,一个多月才能平躺,因梭子骨被打坏了,三个多月不能干重活,脚趾头最少半年以上才不像开始那样疼。

二零零二年八月,片警王军又翻墙闯进我家,把大门打开后,让镇政府洗脑班头目崔桂芝、镇武装部孟凡仁、镇长、副镇长一行五人闯入我家,我当时正要去卖菜,他们不让,把我强行带到镇兽医站后院招待所,非法强行洗脑十二天。期间警察和610头目经常恐吓威胁。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七日中午开始,内蒙古赤峰市“610”对元宝山区法轮功人员进行非法抓捕,我也在被抓捕的名单上,为避免骚扰抓捕,我被迫离家出走,流离在外。我在外流离期间的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早晨,因去一位修炼法轮功学员翟翠霞(现被关押在内蒙古女子第一监狱)租住的房子,被蹲坑的警察郭云峰绑架并夺走金城AX100摩托车一辆和优盘一个,个人现金三百元左右。绑架到云杉路派出所后,我被不断用胶皮警棍往十个脚趾头上打,打累后,就把我双手反捆到背后吊到暖气管子上,脚尖离地,站不稳,疼的我汗水顺着脸颊流在地,负责看着我的是警察王彦军喝着茶水抽着烟悠闲的走着。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背铐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背铐

大约又过了半个小时后,把我从暖气管子上放下,送到元宝山区平庄公安局。强行脱掉我的上衣,把我困在铁椅子(专用刑具)上,双手被分别铐在扶手上(铁椅子扶手上有固定好的手铐),双脚被脚镣分别固定在铁椅子的前腿上。他们问我是否还认识其他流离在外的法轮功学员,我说不知道。他们就用电棍电击我的胸口、腋窝、头顶,双耳根等敏感触处,另有一人用胶皮警棍打击我的后背、大腿内外两侧,肩膀和大腿的内外侧被打青黑一片,因为被打被电棍电身体来回的挣扎,我的双手腕被手铐磨进皮肉里。中午他们吃饭时才停止对我的刑讯逼供,但我仍然被铐在铁椅上,被铐肿的双手腕将手铐盖住。下午上班后,他们把我从铁椅子上放下,将我送到平庄看守所。现在手腕子上仍有痕迹。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到了看守所里,管教丛某来回打我嘴巴子,进号里后,犯人们想给我浇凉水,扒去我衣服后,看到我全身青紫,有一个人犯于心不忍说,就算了吧,找个地方坐下吧。这样我才没被迫害。期间,国保大队队长刘伟民多次非法提审我。想让我交代同修事情,都没能得逞。最后我被送往内蒙古五原县劳动教养所,非法劳教两年。同时送往非法劳教还有翟翠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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