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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杰再遭非法庭审 陈述被法官强行中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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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三河市法院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上午九点再次对法轮功学员文杰非法开庭。五十二岁的文杰女士被折磨得白发苍苍,她对法庭说:“我今天站在这里是法律的耻辱!”

文杰
文杰

文杰:我今天站在这里是法律的耻辱

三河市检察院公诉人给文杰女士扣上“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非法庭审一开始,庭长马成河让文杰提供证据或异议。

文杰说:“法轮大法是正法,是佛法,你要让我说证据,我师父的所有著作都是证据,你们看过我师父的书吗?你们了解法轮功吗?你们看看,我师父的书里就是教我们怎样做一个好人,为别人着想的好人;我本人也是证据,我从一个自私的人,学法轮功后逐渐克服自己的私心,转变为做任何事都为别人着想,做任何事都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当初学法轮功的时候我还在教学,我周围的同事,我教的学生,都看到我学法轮功的前后的变化,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

文杰说:“九九年迫害之前,对法轮功有一个调查报告,我有幸参加了,按照表格如实地填写了自己修炼前后的事实,我们的炼功点还有其他人参与,给国家中共政治局提交调查报告,做出一个‘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调查结果。请问公诉人你起诉我“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与我修炼的法轮功有什么关系?请你拿出法律依据来!”

她说:“我今天站在这里是法律的耻辱,是中华民族的悲哀!”

律师:文杰女士是宪法践行者

律师指出,文杰女士因践行宪法赋予人的信仰自由的权利和公民的言论自由的权利曾被非法判刑九年,她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宪法权利捍卫者,她是一个真正的宪法践行者。她信仰法轮功,追求真善忍,一心一意做一个好人,比那些表面上向宪法宣誓,背地里破坏法治的人强一千倍!

律师也多次指出,文杰、马维山均指出受到严重的诱供和威胁,特别是文杰,在做出违心的虚假供述之前,曾经被关到廊坊洗脑班非法拘禁。在这种情况下做的供述,因其严重违法性,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法庭应依法将两人的供述材料作为非法证据排除。

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多次打断辩护人的发言,强行推进庭审,严重侵犯了辩护人的辩护权。

文杰举例柏林墙守卫案 遭法官突然打断

在最后陈述时,文杰讲了柏林墙守卫案:在柏林墙没有被推倒的前夕,当时东德守卫柏林墙的士兵,开枪打死了一位攀爬柏林墙的年轻人。一九九二年二月,举世瞩目的柏林墙守卫案开庭审理,守卫士兵没有因为奉命开枪被赦免,他被判刑。法庭判决的理由是这样的: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知道这些唾弃暴政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法律。

这时,庭长马成河突然打断文杰的话,强行结束庭审。让大家面面相觑,而又无可奈何。

三河法院东大门及部分声援民众
三河法院东大门及部分声援民众

非法庭审结束,文杰被法警带出法院。
非法庭审结束,文杰被法警带出法院。

事件回放: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五点多,马维山、康景泰、王占青和文杰几乎同时被三河国保大队绑架。他们先被非法关押在三河市看守所,五月份被劫持押到廊坊洗脑班强制洗脑。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人被非法起诉。

在三河市“610”头目国立臣、综治办头目周青施压下,三河市法院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上午九点半,对王占青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至下午五点半草草收场。

七月二日八点半,三河市法院二次开庭。开庭仅仅一分钟,文杰突然身体出现问题,法庭宣布休庭。继续开庭后,王宇律师和冯延强律师坚持要求法庭出示送达出庭通知书。审判长马成河下令 “将王宇律师驱逐法庭!”法警将王宇律师从三楼一直拖拽至法院门前的马路上。

当事人马维山目睹了法庭屡屡违法,甚至律师自身的权利、安全都得不到保障,遂向法庭申请解除与辩护人冯延强律师的委托,要求另请律师为自己辩护。法庭批准后,继续强行推进非法庭审。王占青认为法庭严重违法,他的权利也不能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故也当庭解除对胡贵云律师的委托。审判长以王占青曾经辞退律师为理由,不准许王占青再聘请律师,让他自己辩护。最后,法庭把康景泰叫过来,强行推进非法庭审。

八月七日,河北三河市法院第三次非法庭审四位法轮功学员。庭审一开始,文杰见自己的律师王宇未到,问法庭通知王宇律师没有?法庭明明知道王宇律师已被当局非法刑事拘留,却欺骗说已经送达通知。辩护人李仲伟律师多次要求法庭出示送达王宇律师出庭通知的证据、王宇律师如何回复的证据。法庭庭长马成河拿不出任何证据,却多次警告、敲法槌,法庭一片混乱,最后草草收场。

据悉,河北省三河市法院刑法庭为了强行推进庭审,将王占青、马维山、文杰、康景泰四人拆案审理,在对王占青、康景泰、马维山非法庭审完毕后,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上午八点半对文杰非法开庭。

此次非法庭审的主要责任人:

三河市政法委:
书记崔浩泉13503268008
三河市“610”主任国立臣13603260114、15831606988办3175808宅3132359
三河市综治办主任周青13932655518

三河市法院:
办公室3308038立案庭3308568刑庭3308910
院长陈爱国13700368929办3308001
副院长王栋13603369858办3308002宅3218008
本案审判长、刑庭庭长马成河13700366171、3308035、3159835
审判员:副庭长石少林石少林13831617176副庭长李莹13930664130宅31133228
书记员张涛13831689111办3308910
记录员:经学荣

三河市检察院:
公诉人:芮爽15203163710申倩芳13930642760、15203163710
书记员王朝阳1503066688
副检察长刘炳旺13903260908办3153280

三河市国保大队:
大队长石连东13832669588宅3115636
副大队长贾志学13931603291
教导员乔春江1370326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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