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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遭许昌劳教所关押折磨 中原油田李江修状告首犯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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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省报道)河南省濮阳市中原油田测井职工法轮功学员李江修,因为修炼法轮大法,由一个江湖义气之人,成为一个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却两次被许昌劳教所酷刑迫害。近日,李江修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法院递交《刑事控告书》,状告首恶江泽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李江修在他的《刑事控告书》书中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大法和遭受江氏集团迫害的经历:

一九九七年夏天,我有幸走入了法轮大法的修炼,我的世界观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修炼前,我是一个讲江湖义气的人,曾一度想去广东买(AK-47)枪,为朋友报仇,经常打架,今天动拳头、明天动刀,上个月被单位罚的钱还没扣完,下个月又开始另一起事的扣钱。我不知道人生在世的真正意义。

修炼法轮功后,通过学习《转法轮》,我懂得了:人的一生都是非常复杂的,遇到任何事情都是有原因的,朋友被冤杀,一定有他前世欠别人的因素,他今世在还债。炼功前,我患有关节炎,修炼大法后,不知不觉地痊愈了、眼病综合症(疼起来痛不欲生)也得到了最大限度的缓解。与人相处也变得和善多了,生活中的小矛盾也在“真善忍”的指导下很快化解,我认为我找到了人生的真谛。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任中共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共军委主席江泽民利用其控制的国家宣传机器,对法轮功进行了铺天盖地的抹黑宣传,如对法轮大法师父进行人身攻击,对大法师父的讲话和书籍进行篡改和断章取义的造假诬陷,炮制自杀、杀人、“一千四百例”等谎言,甚至不惜以火烧活人导演“天安门自焚伪案”,再将这些谎言输出国门,欺骗全世界。

同时,江泽民操纵“610办公室”系统性地对全国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

作为法轮功学员之一,我和我的家庭深受江氏集团的迫害。十六年来,我被绑架进洗脑班一次,行政拘留一次,刑事拘留两次,非法劳教两次,父母双亲分别被气得脑出血、高血压偏瘫,含恨离世,迫害中,家庭解体,给孩子带来无边的伤害。我的经历就是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犯罪的活生生的证据。

遭洗脑、非法拘留一个月

一九九九年十月,当地开始非法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我依宪法进京上访,在北京几乎所有的旅馆和租房处公安都要去搜查,目的是查出进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我们被逼无奈上了北京西山,每天都是馒头、自来水,晚上简单铺个东西就睡了。一直到天寒地冻,地上都结冰了,我们各自回家了,回家后我被中原油田绑架进为期三天的洗脑班。

二零零零年底,我又一次进京上访,我和同修一行六人在天安门打坐,被强行带到天安门分局,后来转至当地驻京办事处,回家后被中原油田“610”韩青、张中华等劫持到濮阳市看守所刑事拘留一个月,出来后又被绑架到中原油田离退管理处洗脑班七天。那时儿子仅仅五岁。

遭非法劳教一年 许昌劳教所的酷刑折磨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五日,我因散发法轮功真相光盘、资料被刑事拘留一个月,非法羁押在范县老看守所,一个月后被非法劳教一年。这一年,单位停发了我的工资。八岁的儿子和妻子无依无靠,没有任何收入,一年来靠法轮功学员的接济勉强度日,那种凄凉人人见了为之落泪。老家的父母更是心急如焚,老泪纵横。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在许昌劳教所期间,劳教所强制法轮功学员写所谓的五书(即保证书、揭批书、悔过书等)如不服从,动辄加期迫害,坐铁椅子(用细塑料绳将人捆在椅子上,让吃让喝,不让大小便,拉在裤子里,用电棍电手指、手掌、五官等身体敏感部位,并强迫戴耳机听诬蔑大法的录音。)用牙刷刷肛门等。我的手指和掌心就曾经被警察反复用电棍电击。警察指使吸毒人员长期对我进行严密的所谓包夹,不让我讲话,也不让我和别人讲话,更不让和其他的法轮功学员讲话。被逼迫做奴工,完不成定额就不让睡觉,第二天就更加没有精力干活。我被洗脑无数次,被强迫观看各种诋毁法轮功的录像。警察叫嚣:如不转化,将生不如死。我说:“我一个普普通通的修炼人,本本份份,只不过听师父的话,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我往哪里转化?”

在此期间,警察试图把我提出去进行酷刑迫害,密谋把我置于死地,都被同修和我及时发现后正念抵制。

一年劳教期满,我回到家里,儿子都不认识我了。在最初的半个月时间里,我走到哪里,儿子跟到哪里,生怕又失去爸爸。二零零六年底,孩子的妈妈不堪忍受各方面的压力,我的家庭被迫走向了解体。

再次在许昌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零七年,我又一次被绑架,家里的电脑和大法书籍被抄,被非法关押在黄埔行政拘留所十五天后,又转至濮阳市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三十天,之后我被非法劳教一年零六个月。被送走那天,母亲从山东老家来送我,无助的对着警察哭泣:“俺儿子都做了啥伤天害理的事了,你们这样对待我们?”面对强权,我一个堂堂七尺男儿却无力保护年迈的父母及妻儿!看着伤心欲绝的母亲,我的心在滴血……

在许昌劳教所我受到了严重的迫害,警察为了达到百分之百的“转化率”,用木棍和木板殴打法轮功学员,往法轮功学员嘴里吐痰,用牙刷捣法轮功学员的肛门。有一次,他们使用诡计指使其他劳教人员用热水瓶故意用力砸到我的脚上,瓶胆破碎,开水和瓶胆的碎渣灌到我的鞋里,我的脚被烫得几个月都没有好。满脚是水泡,破了流水,走路生疼。

特别是熬鹰(一种酷刑:长期一个姿势站着或者长期一个姿势坐在一个很小的凳子上)更让人受不了。因为白天做奴工,身心已经极度疲惫,别人都睡觉了,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却不准睡觉,被值班警察叫去长期熬鹰,经常有人体力不支,站着、站着就摔倒了。我被熬鹰迫害成了高血压(高压二百三十、低压一百八十)心脏病,全身抽搐、心脏骤停。被“120”急救车拉走数次,昏过去无数次。在许昌市医院里,也没忘了把我锁入一个大铁笼子里。我心中不仅纳闷:我都这样了,他们害怕什么?

从劳教所回家后,昔日的同修去看我,我都不认识了,足足五分钟之后我才能反应过来,我目光呆滞,行动迟缓,思维迟钝,靠十四岁的儿子给我一些照顾。

几年来,在法轮大法的佛光沐浴中,我的身体日渐好转,但是直到目前还没有完全恢复,头晕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时躺几天才能缓过来。

我老家的父母,因为我多次受迫害,抑郁成疾,父亲被气得脑出血,母亲被气得高血压偏瘫,老俩口不长时间就相继含恨离世。

十六年来,我的电话一直被长期监控,家里住处时有蹲坑,行踪被盯梢。我长期处在一种压抑的环境中,没有任何的人身自由。

李江修希望检察院、法院将元凶江泽民绳之以法

李江修在他的控告书中说:“在以上的自述中,对迫害我的个人,无论他(她)处于什么样的职位,无论他(她)迫害我的目的是什么,或者是为了保乌纱帽、或者是为了保饭碗,我对他们都无怨无恨,因为他们是在江泽民操控国家政权这种强大的高压下所为,他们直接是江泽民的受害者,只是希望他们看到我的自述,不要再跟随江泽民,成为被世人唾弃的千古罪人。所以我在自述中隐去了他(她)们的名字。”

李江修认为江泽民操控唆使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政法委、“610”、公检法司等机构,对他个人及成千上万法轮功学员犯下了以下罪行:侮辱罪、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渎职罪、滥用职权罪;诬告陷害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等等。根据被控告人江泽民的犯罪行为和事实,根据中国刑法、刑诉法以及国际刑法规定,李江修申请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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