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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佛法修炼人 天理报应真实不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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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法轮大法(法轮功)是佛法,是教人修身向善的。人类的历史上迫害佛法的人或政权,都无法逃脱天理的惩罚。这里说的是发生在四川遂宁市的真实故事。

唐烈强,男,五十二岁,家住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拦江十一村七社,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四个法轮功学员给他讲法轮功真相,他不但不听,反而谩骂法轮功,还拿手机打电话,要报派出所,在法轮功学员的劝说下,没报成。八月七日,他在修搅拌机时,电锤漏电,当场被电烧死了。

王保全,男,六十二岁,四川遂宁市安居区拦江镇政府治安员,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积极卖力。每次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都有他。现在王保全遭恶报,身患重病,两腿不便,靠拄拐棍艰难站立。

人在做,天在看,善恶有报是天理。从古到今、从皇帝到百姓,谁逃出此理?如今,法轮功的真相就摆在人的面前。择善而从,也是给自己与家人选择幸福与平安。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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