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付金凤在南昌市经开区法院当庭自辩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上午十点多钟,江西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在位于南昌市蛟桥镇枫林西大街1198号附近的区法院审判庭对法轮功学员付金凤非法庭审,付金凤为自己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付金凤
付金凤

在开庭前,法院对持有旁听证的家属及亲朋(共四人)逐一检查身份证原件,还要求留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全身搜查,还用摄像机对入庭的人员摄影。

与以往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不同的是,此次庭审禁止任何旁听人士入庭旁听(阻止法轮功学员入庭),法庭里面坐满了事先被安排好的、约四十个来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政府机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法庭外面,如临大敌,布满了大量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非法组织的人员、经开区国保大队便衣警察、身着制服的派出所警察及法院的法警,法庭门口还特别运载来了一大面包车身穿黑色“作训服”的特别行动小组警察。

面对恐怖气氛,法轮功学员无所畏惧、坦坦荡荡、正气凛然,在炎炎烈日下发正念、讲真相,粘贴真相不干胶。警察和便衣手端着摄像机、照相机及手机到处拍摄,恐吓、驱赶站立在法院门口的法轮功学员。

现年五十三岁的付金凤,是南昌市血站职工。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十六年来,共计遭受六次绑架、七次非法拘禁、近五年非法牢狱苦难和折磨,生活陷入困境、家庭被迫分离。这重重迫害给付金凤及全家造成了经济上、身体上及精神上的巨大损失、伤害和痛苦。

三月二十四日上午,南昌市经开区国保大队钱队长及警员戴南华,蛟桥派出所片警李军华及祝姓警察,以付金凤在公交车上讲真相、遭人恶告为由,强行闯进付金凤父母家中(她寄宿在父母家)进行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及电脑等私人物品(电脑已归还)。

当晚,南昌市经开区国保大队及蛟桥派出所将付金凤绑架到南昌市第三看守所(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于四月九日,将她由拘留所直接劫持到南昌市第一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四月二十一日,南昌经开区检察院对她非法批捕。

这次经开区法院以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害人的邪教,是中共邪教组织在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操纵公检法迫害好人)指控付金凤。在非法庭审中检方以在付金凤家搜出的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并以有人恶告她在公交车上向乘客讲述法轮功真相来作为指控的所谓“犯罪证据”。

八月六日上午十点多钟,囚车驶进经开区法院的门口,身穿黄色丝绸上衣(付金凤一直拒穿囚衣、拒戴手铐),面容清瘦(在看守所绝食二十多天抵制迫害)、神态坚定的付金凤一走下囚车,就高声呼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好!”随即约一百名守候在法院门口的法轮功学员,同声高呼:“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好!……”整齐、洪亮的呼声震慑了邪恶,充满了慈悲、正义的强大能量!

法庭上付金凤从我国现行法律、适用法律条文、案件的定性与“违法犯罪”事实是否相符合,从道德良知的角度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她指出:国家公布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法庭仅凭出示的两个无任何个人身份证信息的人名作为所谓“证据”(连照片也没提供),就给定罪,这种随意的定罪是违法行为。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是“莫须有”的罪名,我不认罪、我无罪。

接着付金凤阐述了她修炼法轮功前后的身心巨变,炼功前患有手指关节僵直等疾病,平时工作、生活中争强好胜;炼功后身体得到了健康,为人更加真诚、心胸更加宽广。最后,她善劝在场的公检法司人员,不要步文革期间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等人的后尘,要认清中共才是当今各种有毒物品泛滥、社会道德沦丧的罪魁祸首。

非法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陈南平没有打断付金凤的自我辩护,只是平和的提示:法轮功不是邪教、能祛病健身就不要重复再说,我们听明白了。坐在一旁的一位年轻女法官也一直保持沉默、没有任何粗暴语言。

在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后,法官陈南平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目前已有超过十三万四千名海内外法轮功学员及家人向中国最高检察机构控告江泽民。这场诉江大潮风起云涌、气势磅礴,必将在全社会引起巨大反响。我们衷心希望南昌市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人员,不要再充当中共的替罪羊、不要再做追随江氏集团的陪葬品,善待法轮功学员,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未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