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被迫害致残 河北山海关赵焕珍控告江泽民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法轮功学员赵焕珍把控告状邮寄给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赵焕珍、男、一九五六年生。他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关押七次,曾在唐山荷花坑劳教所遭非人折磨,被迫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

赵焕珍在诉状中陈述了控告江泽民的事实与理由:

我于一九九六年四月有幸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的要求从一个好人做起,经过半年时间的修炼,身体多种疾病基本痊愈,腰椎间盘突出、风湿、慢性肠炎等,都好了,随后妻子也开始修炼,心性都在不断提高,一家人沉浸在幸福祥和之中。

然而从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至今,我被中共当局非法关押七次,累计时间长达四十三个月之久,其中包括拘留,劳教。

一九九九年九月三日因集体户外炼功被绑架,非法关押四十天。

二零零零年二月六日因去北京和平请愿被非法关押一百二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七日无故与妻子被骗到派出所后被非法关押四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去北京和平请愿被非法关押三十五天后送去劳教所。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因去北京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莲花坑劳教所三十四个月。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四日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非法关押十天。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因和同修多人在一起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后送去保定劳教所。因体检不合格拒收。回家后不几天派出所又来人无故非法抓我,幸亏我不在家,从那以后有家不能回,在外流离失所两个多月。

其中,二零零零年二月六日下午四点至第二天半夜二点,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公安分局警察赵某以所谓的提审为名,刑讯逼供,酷刑折磨我近八个小时。扇耳光、五花大绑后还往腋窝里塞若干啤酒瓶,上大背铐等多种酷刑。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在唐山荷花坑劳教所关押期间,我遭受了非人的折磨。在劳教所私设的小监狱(所谓的攻坚组)里,劳教所警察王某等三人每人一杆高压电棍同时电击脖子、头部、大腿内侧等敏感部位,连续几天不许睡觉,每天坐十五个小时的小板凳(二十厘米长,八厘米宽的小板凳)臀部都坐出血、脓,最后坐到大小便失禁,离三年刑期差两个月的时候,我人不行了,吃不下饭,二十多天没有大小便,人瘦的皮包骨,警察带着我到人民医院检查,医生说让住院治疗,他们拒绝让我入院,只是给我几片退烧药,连消炎药都不给我吃,这是多么残忍的事情!

长时间的不医治,导致我肛门周围肌肉全部化脓,臀部肿成一个大包,连生殖器都肿了,没法医治了,劳教所一看人快不行了,怕我死在劳教所担责任,便于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把我偷偷送回了家。

回家后家人把我连夜送去市人民医院,医院拒收,说我们治不了,后来托朋友找到市中医院说好话勉强收下,肛肠科主任说自己干了二十多年,从没有见过这么严重的病人,从生殖器烂到小腹,血液检查结果可怕惊人,怀疑有败血症的可能性!医生感叹:为什么等到不能治了才来呢?他们只能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医治我,手术前,把我的家属叫来签字,说只能死马当活马医,家属失声痛哭!就这样艰难地挨过了两次大手术,放出来的脓血就有三大碗。连大小便的力气都没有,每天度日如年。就这样每天靠输液生存,血红蛋白,白蛋白不知道输了多少天。不但身体遭受了极大的摧残,经济上也损失了很多。最后算下来花了家里二万多元。光医院的住院费就高达一万七千元。虽然保住了命,但却落下了很多后遗症,整个腹腔下垂,脚腿麻木,不知冷热,大便失禁,浑身无力,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

多年来,经济上也不停地在遭受损失,从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五年,这六年间没有任何经济收入,由于单位下岗,自己经营的鞋店也被迫关闭了。去北京罚款共三次,前两次家人想方设法凑齐了,每次三千元,最后一次实在没钱了,他们就到我家强行拉走了电视机,逼迫我们用二千元赎回。前前后后,共计非法敲诈了八千元。住院医药费一点七万元。给本来就没有收入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