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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远市诉江民众被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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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山东招远市法轮功学员总共十四人去省高级检察院和高级法院递交控江状,过程中高检顺利接收控状,高级法院则以区域限制当天不能受理所在烟台地区为由拒绝接收诉状,并告知让于七月二十日这天再来递交办理,但当时给记录了所有人的具体身份信息。

所有人当天在安全返回的途中,却遭到了与白天之局面完全相反的遭遇,他们的车行至烟台地界在下高速的收费口处即遭到招远公安警察的拦截,回到家又发现被不同程度的骚扰过,接下来招远公安及乡镇派出所的警察对他们进行进一步的骚扰、监视和绑架的行动。

现已知七月十六日和十七日两天有九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至招远玲南金矿洗脑班非法关押,分别为毕郭镇的闫学芬、闫学荣、刘希民、迟瑞美、邱翠敏、兰美玉,齐山镇的王美菊、吴克林,城区的刘婉丽,其他人员则遭到骚扰和监视。

法轮功学员闫学芬被监视、跟踪,七月十七日上午在外出之时,被警察趁机翻墙入室,私闯民宅。下午,二十多名执法警察对其进行了绑架、抄家。当时,闫学芬家门反锁,五、六名警察盗匪般攀过墙头跳入院内,在未出示合法的证件下,强行入室,非法抄家,数万元的物品被掳走,并劫持了闫学芬。

招远市公安国保人员对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分别进行了为期一个周的非法审讯,然后分别被冠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罪名构陷法轮功学员。

七月二十三日,警察将所有法轮功学员转押至烟台福山看守所,当天在入看守所之前对所有的法轮功学员进行身体的全面检查,邱翠敏被查出身体出现严重高血压,当天被以“取保候审”的名义送回家。七月二十四日,王美菊、兰美玉、刘婉丽又分别查出了高血压和心脏病等身体问题,同时被以“取保候审”的名义放回家。而其他五位法轮功学员闫学荣、闫学芬、刘希民、迟瑞美、吴可林等则被继续囚禁福山看守所。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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