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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俄文翻译王凡控告首恶江泽民

更新: 2018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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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山东省东营市俄文资料翻译王凡女士近日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今年40岁的王凡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被江泽民集团迫害,她曾于二零零二年六月五日在散发真相资料时被天津市河西区派出所非法刑讯逼供。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日她再次被绑架,十二月二十五日被海滨分局劫持至山东王村第二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二零一一年一月,她尚未获得自由,她的丈夫杜建新又被非法判重刑十年。

以下是王凡在诉状中的陈述:

我于一九九六年四月在读大学三年级时开始学炼法轮功。以前每年冬天我都要犯支气管炎咳嗽不已,学功后我便不再咳嗽了。其它的一些小毛病也不翼而飞。毕业后我分配在山东东营胜利油田龙口海洋石油船舶公司龙口基地,负责公司俄文资料翻译等。炼功后我明白了要按照“真、善、忍”做人、做事,心胸变得开阔,与人关系融洽了,干工作认真、负责,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肯定。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后,十几年来在江泽民的迫害政策下,我遭到中共机构施以的人身、经济及精神上的迫害,多次被非法关押、非法劳教判刑、酷刑折磨、敲诈钱财、克扣工资、降职使用甚至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船舶公司开始大面积镇压本地法轮功学员。当时我丈夫正在青岛学习,被强制拉回公司,失去了考证机会,损失培训费九千多元。我进京寻求上访渠道,被原三大队书记刘宗森,原一大队书记李文水利用和恐吓父母骗到胜利饭店(油田驻京办事处),并配合油田公安对我不分昼夜进行攻心战,威逼我写保证书。期间我办公室的柜锁被撬开,大法书一本被抢走;公司保卫科及相关人员逼迫我丈夫说出大法资料埋藏地点,非法抢走大法资料一箱。

九月初,原公司党办主任张法庆、刘宗森于晚上将我从家中带到公司鸳鸯楼招待所,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十一”长假过后才放出。期间,关押的房间经三道门锁,只有吃饭和上厕所才能出门,事后又向我索要伙食费600多元。这段时间内丈夫杜建新被软禁到船上,失去正常休班权。

十月底,经单位领导同意,我们请假回家探视父母,当天半夜,刘宗森与李文水大队长从几百公里之外的龙口追至家中,未申明任何理由,不可理喻地将我们带回单位,要求我晚上住在单位办公室,白天上班派人跟踪监视,非法监管一个多月。我丈夫杜建新被撤销船员岗位,转到物业公司环卫队。在工作量相同的情况下,每月仅发三百多元,相当于“下岗”职工的最低生活费。

二零零零年一月我们向公司党办交了一份声明,表示过去在高压威逼下所做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行作废。当天我们再次被非法监管。在张法庆、李文水、刘宗森等人的指使下,恶徒把我关在原挖泥队的一个废弃的破板房内,雪花从房缝落到地面上许久不化,此时我已怀有身孕,但公司党办无视国家法律非法虐待关押。我绝食抗议近四天,党委才将监住地点移到招待所一个没有暖气的屋子里,白天派人送到环卫队,晚上送到招待所,一直持续到二零零零年五月份。

二零零零年底,原物业公司党委书记李国林恐吓我们,要将我们送至洗脑班,并勒索五千元的“学习费”。我们被迫离家出走一个多月。期间公司保卫科非法翻墙侵入我住宅搜家。二零零一年二月,李国林伙同龙口市“六一零”将杜建新强行送往淄博王村劳教所洗脑近二十天,回来后又关在龙口市下丁家洗脑班二个月。他们将我从父母家中骗回自己家中。

转天,张法庆等人派保卫科数人来到我家,踹断卧室门锁,一女警从我怀中抢走仅八个月的孩子,吓得孩子哇哇大哭。两男警强行将我拖出家门,按在车上,将我母子二人绑架到洗脑班。洗脑班恶徒对我实行昼夜轮番灌输,三天不许睡觉。几天后书记李国林强行派人将八个多月的孩子送到广饶爷爷奶奶家,给还在哺乳期的孩子强行断奶,使孩子整夜啼哭。我被关在洗脑班近三个月才放回。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日,李国林再次找到杜建新要求去洗脑班协助邪恶迫害,我们再次被迫离家出走。

二零零二年六月五日我在散发真相资料时被天津市河西区某派出所非法刑讯逼供、诱供五天五夜,双臂用手铐吊铐两上下铺上层,有时上下铺分别抻铐,打耳光,脱鞋在光脚下浇水后用电棍电水,恐吓,不让上厕所,流氓语言侮辱;一公安人员企图性侵,在本人正念抵制下未能得逞。

酷刑演示:抻铐
酷刑演示:抻铐

在河西区看守所人员严重超员、极为恶劣的条件下关押十个月后,河西区法院非法判我三年六个月。在狱中我被严重迫害。我被强制长时间罚站,导致腿脚充血肿大、疼痛难忍,不准上厕所、洗澡,派刑事犯肆意咒骂、看管;因不配合转化我被转移监区,恶警换另外的迫害方式:从早到晚持续坐硬板凳,颈部、背部、双腿挺直,两手平放在腿上,不准闭眼,这是被他们叫作“三挺一瞪”的酷刑。为保持酷刑的痛苦,连盛饭都不准受刑人站起来,由包夹刑事犯送到手里。两名刑事犯专门看管,门外还有大包夹犯在巡视各个监室。不久我臀部皮肉出血,板凳上的花纹象刀刃似的硌着皮肉,动一动都疼痛不已,一段时间后就开始有带血的皮脱落。每天罚坐的时间逐渐延长,睡觉的时间逐步延后,以制造更大的恐怖压力和身体痛苦;吃饭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上厕所时长、次数受到严格限制;在监室内制造恐怖气氛,以刑事犯的权利作为转化我的抵押,挑起刑事犯对自己的敌视和迫害。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日东营市广饶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稻庄镇派出所闯入我公婆家中,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书籍和电脑、打印机等物品。强行将我绑架,后转到胜采洗脑班,将我囚禁在洗脑班一个斗室中,强迫灌输洗脑。我在洗脑班绝食反迫害,在管理局机关医院遭到胜利油田“六一零”恶人的毒打和折磨。在暗无天日的洗脑班非法囚禁迫害我五个多月后,十二月二十五日被海滨分局劫持至山东王村第二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劳教所恶警用长期罚站的酷刑多次折磨,最长一次达十七个昼夜。恶警毫无人性的无视我还在绝食,身体虚弱的情况逼我昼夜罚站。罚站期间我多次昏倒,眼睛因无睡眠视物呈黄色。更令人发指的是,每次灌食前都要强行抽血,期间大约抽了八、九次血。那时我面容脱相,两脚至两腿全都浮肿、充血,手部肤色一度呈黑色,心脏严重受损,便秘,颈椎酸痛、转头都吃力,脚趾麻木、刺痛,身体受到严重损伤。

刚刚恢复饮食第二天,就被强迫做超负荷奴工,每天工作十七、八个小时,有一次通宵劳作。长期而连续的迫害,导致我全身各个部位极为衰弱,抬手都觉吃力,后背疼痛,三十几岁的我体力不如六十岁老太太。

二零一一年一月,我尚未获得自由,我丈夫杜建新又被非法判重刑十年,给双方父母、孩子造成极大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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