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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鹏飞面临庭审 国保扬言:“判几年已经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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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星期四)上午八点,张家口宣化区法院即将对法轮功学员贾鹏飞二次非法开庭。此前,张家口市宣化区国保大队长王国栋扬言:“还要送检,判几年已经定了。”

贾鹏飞,男,家住张家口市宣化观桥北,二零零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早上,宣化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王国栋等警察及皇城派出所长张亚欧、大北街派出所长李艳峰,在家中只有贾鹏飞八十多岁的老奶奶一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并蹲坑到下午五点,绑架了贾鹏飞。

贾鹏飞被非法关押在宣化看守所,四月三日被非法批捕。宣化区检察院把对贾鹏飞诬陷的案卷退回到公安分局后,贾鹏飞的家人多次到公安分局要人,王国栋不是推托开会不见,就是骂骂咧咧地不让人说话,扬言继续迫害,往出赶贾鹏飞的家人,不让贾鹏飞的家人进公安分局。王国栋扬言:“两三天后,还要送检,判几年已经定了。”

四月十六日,贾鹏飞的母亲、父亲、奶奶又到公安分局要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王国栋先是不让人进分局,然后将区610主任、皇城派出所所长、大北街派出所所长、街道、办事处、社区等人员调集到分局后,才让贾鹏飞的家人进到分局门房。王国栋退后了,由610头目等对贾鹏飞的家人进行恐吓威胁,说什么你们不要这样“闹”了,再“闹”就取消低保,收回廉租房等等(贾鹏飞的家相当贫寒),说什么贾鹏飞的父亲也是炼法轮功的,再闹就把他的父亲也抓起来等等。

四月二十一日,宣化区公安分局又将构陷贾鹏飞的案卷二次送检。贾鹏飞的家人聘请北京张姓律师。

五月五日上午,张律师到宣化看守所会见了贾鹏飞,同时到宣化区检察院阅卷,并书面要求检察院不起诉。张律师表示,国保警察非法抄家搜走的任何物品,都属正常物品,不成为给贾鹏飞定罪的证据。信仰和修炼法轮功无罪,印制和传播法轮功真相资料无罪。

五月六日下午,贾鹏飞母亲去检察院公诉科了解情况,检察院办案人说:我们要按法律程序走,要对贾鹏飞起诉。五月十一日,宣化区检察院写了起诉书,交给宣化区法院。

六月二日下午三点多,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检察院、法院在宣化看守所对贾鹏飞非法开庭,宣化区法院通知律师只许两个人旁听,北京张律师面对法官义正词严,指出法官执法犯法:①在看守所开庭不合法。②这些东西是合法的,不能作为判刑证据。

法官无言以对,宣布休庭,草草收场。张家口宣化区法院拟7月16日再对贾鹏飞非法庭审。

迫害贾鹏飞责任人:宣化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占勇;手机13603131609
610主任李兆国 办公室电话0313-3238073 手机13933763868;
国保大队队长王国栋办公电话:0313-3049013手机13903231213;
王国栋妻子武英昆:工作单位宣化县交通局,手机13831377768
王国栋的岳父:武永盛曾任宣化县县长
皇城派出所所长:张亚欧13903230050、0313-3049152、3013628、3049609、13833315156,副所长郭建祥,副所长严克军13582630140
大北街派出所所长:李延峰 所长室电话:0313-3013616手机13931312588
大北街派出所电话:0313-3049151 3049556 3055965
宣化区检察院公诉科电话:3041926、3041927科长 金丽 办案人 李莉 电话:03137966633
宣化区法院主审法官邓红伟 办公室电话:0313-3041832 0313-3041833
院长室:3041818
副院长室:3041828、3041838、3041858
办公室:3041800、3041801、3041802、3041803、3041806
政治处:3041808、3041809
监察室:3041810
立案庭:3041888、3041865、3041866
刑事庭:3041832、3041833、3041839
执行局:3041868、3041878、3041879、3041880
审监庭 3041855
法警队 304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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