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被迫害双目致残 安徽工程师控告江泽民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明慧通讯员安徽报道)安徽省皖江机械厂化学分析工程师孔德文(五十三岁),在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后,遭暴力虐待和不明药物毒害,双眼被迫害致重残,身体严重受损,日前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及其它相关责任。

被控告人江泽民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以个人意志成立了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同年七月二十日操控整部国家机器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实施“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迫害政策,致使控告人孔德文被非法抄家三次,被非法判刑一次(刑期三年),被非法行政拘留二次,被非法刑事拘留一次,被非法劳教一次(劳教期一年),被非法强制洗脑多次。在迫害期间,妻子承受不住强大的压力,被迫离婚;孔德文的母亲因受惊吓,担忧儿子安危,一病不起,含恨离世;孔德文本人双眼被迫害致重残,四肢无力,一度从颈部至脚底这部分躯体麻木,身体严重受损,丧失劳动能力,几乎精神崩溃。

根据刑法规定,江泽民犯下了刑讯逼供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报复陷害罪、非法拘禁罪、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罪、抢劫罪、侵占罪,毁坏财物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强迫劳动罪、迫害罪、故意伤害罪、侮辱、诽谤罪。

下面是孔德文陈述的部分事实:

我是一九九六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修炼以前,我身患多种疾病:肾结石(疼起来在床上直打滚,嘴里不断哀号)、支气管炎哮喘、脱发、严重胃病(不能受凉,不能吃冷东西)、痔疮(严重时影响走路)、肩周炎、脚气、鼻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经多方医治不能根除。经常是疾病缠身,整日生活的很苦很累。自从修炼法轮功以后,各种疾病都没有了,身心感觉从未有过的轻松,感觉人生真有意义了,思想品德日益提高,私心越来越小了,宽容心,善心和真诚心越来越大了。无论在哪里工作,同事领导都认可我是个好人。在家里体贴妻子,关心孩子,更加孝顺老人,与周围邻居相处和睦。

可是,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由于个人妒嫉,利用手中权力悍然发动对法轮功的无理镇压后,我经历了一次劳教、一次判刑、三次拘留,多次洗脑的高压迫害,使我死里逃生,双目致残,身体受损,丧失劳动能力。

江泽民操控的“610办公室”、公、检、法、劳教所、监狱对我主要进行了如下迫害:

非法关押、强制洗脑

我作为一名法轮功学员受益者,对政府无休止的打压、欺骗性的高压宣传,为了更多的人了解事实真相,怀着对中央政府的信任,以法轮功教导出来的慈善之心,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四日我和刘丽萍等几位功友从阜阳站(当时我在阜阳打工),乘晚上七点火车去北京为法轮功依法上访。同年十二月十七日,我们一行七十多人在八达岭长城集体炼功,弘扬大法,被绑架到延庆县看守所行拘。期间我被威胁、恐吓,戴手铐审讯,做笔录。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失去自由,被囚禁他乡,吃难以下咽的窝头,睡着冰冷的铺板,眼泪禁不住的往下流,精神压力很大。

九天后,合肥市七里塘镇派出所两名警员非法把我劫持回合肥,再次对我审讯,行拘十五天。合肥市拘留所仓里关押的人数多,卫生条件极差,强迫被拘人员做奴工,穿筷子(给每双筷子穿上一个印有“一次性卫生筷”字样的塑料套)。每天从早上五点要干到夜间十二点,完不成定额,就得没日没夜干;吃的是猪狗食,睡的是猪狗窝,做的是奴工。

十九天后(超期拘押四天),又把我与宋红、涂修凤三人一起押往合肥市包河区(郊区),在义城镇开办的洗脑班,进行洗脑迫害。

洗脑班开设在义城一个破产的冰棒厂里,破旧相邻的两个厂房是平房,地面铺上稻草、被子,几十名法轮功学员就睡在这地铺上。每天二十四小时有民兵值班,全封闭高压洗脑。不让我们互相说话、不许随便走动、不许炼功、上厕所要喊报告,允许方可。每天强迫我们听诽谤法轮功的高音喇叭,强迫看诽谤法轮功录像等。

二零零零年二月的一天,我主动对法轮功学员徐东秒(音)说了些话,值班民兵刘某一下子就把我揪出去,在雪地里罚站一下午。还有一次,我正在背诵法轮功经文《悟》,被前来查岗的值班干部曹科长听到了,他就重重的打了我两个耳光。(对于以上两起迫害,同时被押法轮功学员胡思奎、李云等人都是见证人)。

洗脑班不让理发、不让洗澡、不让吃饱饭。不写“不炼功、不上访、不进京”保证者,往往直接被送去劳教。洗脑班是消灭人良知善念的黑监狱。最后我们绝食反迫害,五天后我被家人保释回家。

劳教迫害

二十天后(二零零零年三月某天)那天上午,合肥市包河区(郊区)政保科长周言成带着二名警员,开着一辆黑色无警标警车(轿车),从阜阳我妻子的住处把我绑架到合肥劳教所(上张圩劳教所)劳教一年。

在劳教所里强迫背所规队纪、军训、洗脑转化。生活特别差,劳教人员吃的饭是用霉烂变质的大米做的,我一吃那米饭就吐,吃不下去。每天只能依靠早上吃下一碗稀饭来维持生命。用当时劳教所八大队干部万队长的话来说:“拿给你们吃的饭去喂猪,猪都不吃!”确实如此,因为当时八大队养的猪就不吃这种饭,这是众所周知的。

二零零零年十月的一天,我站在操场上,一名肥东籍劳教人员,伸手拍拍我的肩,我差点倒下了。当时稍大一点的风都能吹倒我,身体就虚弱到这种程度。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我被释放回家了。

我因为不放弃信仰,而遭到“610”、派出所、居委会等部门相关人员不时的骚扰,他们扬言要绑架我去洗脑班受迫害。二零零二年五月我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三年十月我发现有人跟踪我,二零零四年新年(春节)后,干脆结束流离失所回了家。

酷刑折磨、刑讯逼供

回家不久,二零零四年三月二日下午五点左右,我在合肥市北二环“友谊医院”对面马路上推着自行车行走,被合肥市“610”警察卫政、杨军等三人绑架到合肥市公安局四楼刑讯室,关进铁笼(自行车被没收)。一开始卫政对我拳打脚踢,然后搜身,又逼迫我交待出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四年三月这段时间的所作所为、行踪、住处。

卫政、杨军将我两只手各铐一副手铐,每副手铐的另一端铐在铁笼的钢管上。卫政、杨军和他俩的领导(一个五十岁上下,胖胖的男性警察,他自称是合肥市中院的,每年在他手上要打掉二十多个人头),曾经几次将我整个身体悬吊在空中,手腕手臂象被斩断一样疼痛,顿时全身大汗淋漓,生不如死。那个胖警察扬言:“不说,用无产阶级专政铁拳头砸烂你的头,整死你又能怎么样!”

我十二个昼夜一直被吊铐在铁笼里,不给睡觉(夜里有值班警察看守)。他们最终得到了他们满意的“供词”。而后又被关押在合肥市第二看守所(过程中刑拘转逮捕)继续迫害。每天早上五点至晚上十二点钟,强迫做奴工(制作小彩灯),必须完成定额指标,否则不给睡觉,通宵加班,还要挨打。

被下药视力下降、身体发麻

在合肥市第二看守所被押期间,吃不饱饭,水煮老青菜没有油,人也日渐消瘦。亲朋好友送来了七百多元钱,我订了几次菜,每次订菜我都分一半给同监室一个死囚犯吴德仕。

没过多久,我和吴德仕都出现了双目视力下降,看不清东西,心跳过速,身体发麻,四肢无力等症状。这时才有所知觉,难怪订的菜味不正,可能被下药了。我向管理仓房的狱警万卫东报告:我的双目看不清东西。他说:“你出去后,向远处经常看看就会恢复,没有事”,不准就医诊治。

二零零四年我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五年元月被押送到安徽省第三监狱(宿州监狱),我本来身体就极度虚弱,却又遭进一步迫害。

一入监就被关进小号(牢中牢),强制洗脑。新年(春节)后,洗脑中心负责人唐传友给我安排了三个包夹(又称帮教人员)王某、吴某、薛某(他们都是邪悟被转化了的在押昔日法轮功学员)。我因为不能接受那套污蔑诽谤法轮功的歪理。王某曾敲打我的头;吴某多次对我狠狠的拳打脚踢;薛某除了拳打脚踢外,还用板凳重重的砸我。打人者不但不受惩罚,相反洗脑中心狱警们认为王某、吴某、薛某在所谓“帮教”我的问题上有功,每人授奖记功一个。洗脑中心的狱警黄启俊对我命令道:“《转法轮》你至少看了一百多遍,这些碟片(指诽谤污蔑法轮功内容的录像碟片),你最起码要看三十遍。”那些歪理邪说没有迷惑倒我。

大约二零零五年四、五月份,唐传友等人在洗脑中心活动室,就又对我实施“熬鹰”酷刑迫害,就是长期不让睡觉。还得经常罚站。我已经站不住了,我感觉到我的生命就要到尽头了。头发晕,全身麻木得厉害,心跳极快……

象我这种身体状况极差,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被分到狱中老残队。然而,唐传友等人认为:你(孔德文)思想没有达到转化标准要求,把你分到第三分监区(做奴工迫害)。在第三分监区负责监管我的狱警张贵华(音),为了向上级邀功,曾授意刑事犯孟某,在某天上夜班时,在车间办公室里强迫我写诽谤法轮功的所谓思想汇报。第三分监区长王军恶毒阴险霸道,向来憎恨法轮大法和法轮功学员,他曾阴毒的迫害过多名法轮功学员,对我这样一个丧失劳动能力、骨瘦如柴的人,他也不放过,强迫我干这干那。我只好硬挺着做奴工,直到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出狱。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下午回家后,皖江社区居委会的几位领导见到我很惊讶:你怎么(被迫害)成这样了!我说我的眼睛已经看不清了,其中一位领导说:“告他(指迫害我的人)去!”

后来经过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阜阳市专科医院和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等眼科专家诊断鉴定:确认为“双眼视神经萎缩,低视力二级残废”(左眼视力为零点六,右眼视力为零.08)属于重残人员。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给我发了“残疾人证书”。我询问多名专家致残原因,一致默认:误食破坏中枢神经的不明药物所致。

多次非法抄家 家人不堪迫害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日我被绑架,合肥市公安局一伙警察来我家抄家,一无所获。因为我的好友法轮功学员郑亦华(有我家的门钥匙)过年期间在老家江苏江阴散发真相资料,于二零零四年三月一日晚,在我家被江苏江阴公安伙同合肥公安绑架。同时这伙人又非法抄了我的家,抄走了所有的大法书、随身听、耳机和影碟机等物品,所以后来合肥公安局这伙警察抄家一无所获。

二零零八年端午节前夕,趁我回家过节之机,一伙人夜里到我家抄家,一无所获。因为我发现出门前,家里原本关闭的窗户被打开一扇,柜子里的衣物被翻的乱七八糟,但东西不缺少。再经邻居证实,当夜十二点多钟,有一伙人在我家说话,离开时,相互打招呼。我心里明白对门监视我的张某和皖江社区居委会有关人员都参与了这次非法抄家行动。数日后我指问居委会相关人员为什么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居委会书记费某威胁我说:“孔德文你身体恢复了,是不是又想进去(坐牢)?!”

迫害开始后,给我妻子造成很大的压力,尤其她三姐的孩子(王鹏)考取飞行员,因为我修炼法轮功株连王鹏“政审”通不过而不能被录取。这时为了王鹏的前途,我妻子不得不于二零零五年和我离婚。

出狱至今,我一直处于被监视居住。“610”人员、片警、居委会人员不时对我进行骚扰,暗中指使人跟踪监视我的行踪。特别是二零零八年,我每次回家探望母亲,都有两辆警车紧跟我后,每天二十四小时不舍。母亲知道我正处于随时都有可能被绑架入狱的险境后,很受惊吓,极度担忧我的安危,害怕失去儿子而一病不起,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带着焦虑不安含恨离世。

大约二零一二年过年(春节)前,“610”伙同皖江社区居委会一行五、六人来我家骚扰,抢走了挂在我家墙上的李洪志师父的像片。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