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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肉被迫分离 女会计携家人控告首恶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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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吉林市董昕女士,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与父母及妹妹一家四口将控告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分别寄给最高检察院及最高法院。经查询,两高都已于六月十八日签收。

董昕女士是高级工程师,她的父亲董庆有是市规划院总工程师(已退休),母亲刘顺香是吉林省生物制品厂退休职工,妹妹董芳是会计,他们一家人因修炼法轮功,遭到各种迫害。现年七十多岁的父母曾被绑架、勒索,长期被迫离家。妹妹董芳也曾被警察绑架、殴打。现年四十五岁的董昕女士更是被迫害得家庭破碎,骨肉分离。

以下是董昕女士在控告状中叙述自己修炼法轮功的美好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实:

我从小患肠胃疾病,时而便秘时而拉肚子,久治不愈。而且年纪轻轻就身体虚弱,我的办公室在五楼,提两暖瓶水上楼感觉就要晕倒了。一九九五年三月我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久顽疾就全好了,身体非常棒。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脾气倔强,一犯脾气“十头牛都拉不回来”。修炼后我按照“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与丈夫和婆婆的关系变好了,和同事配合工作融洽了,在利益面前也不去计较了,给厂家介绍工程也不贪图回扣了;有时做错了事情,自己就会主动改正。领导对我的工作态度与对同事表现出的善心非常满意。大法还给了我超常的智慧,在考取全国注册工程师的时候,只复习了十几天就以高分一次通过。

丈夫见到我身体变好了、脾气变好了,积极推荐他多病的姥姥修炼法轮功。

然而自从一九九九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我丈夫从支持我与他姥姥修炼到反对我修炼,最后因受到压力与造谣的宣传,怕影响仕途而与我离婚。二零零一年法院法官在迫害政策下,强行将只有两岁的孩子判给前夫,严重违反了妇女儿童的权益。当我被赶离家门时,幼小的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使我永生难忘。孩子在没有母亲的照料下度过童年,十分可怜,这场迫害给我和孩子精神上造成巨大的伤害。孩子在上幼儿园与小学期间,老师知道我修炼法轮大法后,孩子备受歧视。

由于江泽民的造谣宣传及群体灭绝政策,使得人们心中的善恶颠倒,是非混淆,再加上历次运动使世人不寒而栗的株连政策,前夫内心非常矛盾痛苦,不想失去完整家庭,也无法面对压力,以致对我非常仇恨,见孩子时间都由他说了算,我给孩子买的东西全部扔掉,不许我给孩子打电话,踹坏我的车,踹伤过我并报警抓我等等。

单位里,虽然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非常认可,然而在压力下,不让我和其他同事一样出国学习,不让我评上优秀员工,不让我当专业领导,不敢在单位名册上写上我的名字……有的领导还企图辞退我。

前夫的姥姥,修炼前浑身疼痛,经常贴满膏药,做过胆切除手术,一九九五年她修炼大法后,全身疾病全无,年近七十岁的人遇到小水坑是一跃而过,身体非常健康。一九九九年迫害之后,派出所警察就因她给炼功点提录音机,找到她的儿女进行威胁,儿女们害怕受牵连失去工作,以断绝关系逼迫老人,迫使孤独的老人不得不放弃修炼,心中痛苦不堪。原本修炼后身体很好的老人,几年后半身不遂,在痛苦中度日,于二零一二年病逝。这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又一实例。

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对修炼“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群体的肉体及精神的迫害,深入社会各个角落与各个群体,用各种方式不择手段的打压迫害。身边的亲友同事看到做好人得到如此的下场,作恶反倒得到好处,使得世人的善恶标准颠倒,道德急剧下滑,将整个民族拖向罪恶深渊。江泽民必须被现行法律与人间正义审判,让世人看到“善恶到头终有报”的结果,这样才能使中华民族回归正统,民族才有未来。江泽民被审判的那一天,也是在无知中、在被谎言欺骗中、在不得已中对法轮功群体做过错事、推波助流的世人能吐出这口恶气的那一天。

综上所诉,我控告江泽民《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群体灭绝罪、侮辱、诽谤罪、反人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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