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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八名法轮功学员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更新: 2023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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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市八名法轮功学员(许传林、郑明霞夫妻,梁宝范、刘俊梅、梁晶一家三口,王文君,关辉,杨明艳),近日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把“刑事控告书”寄到最高检察院。

在被告江泽民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以个人意志成立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610办公室”,同年七月二十日操控整部国家机器,在全国系统地推行,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迫害政策之后,吉林市八名法轮功学员都遭受了种种迫害。

  • 许传林所述的事实及理由:

  • 郑明霞所述的事实及理由:

  • 梁宝范、刘俊梅、梁晶一家三口在控告书中所述的事实与理由:

  • 王文君在控告书中所述的事实和理由:

  • 关辉在控告书中所述的事实和理由:

  • 杨明艳在控告书中所述的事实和理由:

  • 许传林所述的事实及理由:

    郑明霞、许传林夫妻邮寄诉状的收据
    郑明霞、许传林夫妻邮寄诉状的收据

    我于一九九八年五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大法使我身心受到净化,处处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看淡名利、做事先考虑别人、工作兢兢业业,单位领导都承认我们是真正的好人。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惧怕这群好人,开始了对法轮功的邪恶迫害。全国的宣传机器铺天盖地对大法进行造谣抹黑,对我师父的恶毒攻击,作为在正法中受益的修炼者怎么能坐视不管呢!我想上北京上访,单位领导把我扣留到单位不许回家。逼迫我上交大法书并写保证不炼的保证书,最后逼迫我离职。于是我就上当地信访办反映我被单位开除一事,被临江派出所送到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十一月一日又把我从家中强行抓到沙河子洗脑班非法关押二十多天。

    派出所、街道一到所谓的敏感日就到家里骚扰,使我们无法正常生活,于是我于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去北京上访,反映我被当地迫害的情况。可是没有讲理的地方,我被北京警察抓到大兴县看守所后,被遣送回当地非法拘留三十天,又被强行送往九台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所受尽各种折磨,先是坐板,早上六点到晚上十点,中间只有十五分钟吃饭的时间。坐的是硬板,腿痛、腰痛,屁股都坐烂了。不让洗澡,满身起疥疮,最后溃烂流脓,烂得腿都露骨头了他们还不给医治。疥疮又痒又痛,你要用手去抓,包夹就打,说不让动,还不让说话、不让上厕所。

    他们残酷迫害我们的目地是想让我们放弃信仰。信仰是无罪的,更何况我们所信仰的是宇宙中最正的大法“真、善、忍”。

    劳教所的警察用尽各种残酷的迫害手段,逼迫我们放弃信仰,把我围在墙角里,用电棍电我的手指尖、嘴、人中、眉间等部位。电的又痛又麻,被电的地方烧焦起泡,有一股烤糊的肉皮味,警棍、皮带也是常用的行凶工具,打的我喘不过气来。冬天让我们在外面跑,等出汗之后又让停下来,原地不动,时间长了,冻得浑身发抖,痛苦的无法忍受。如果不是修炼之人,出汗之后再冻人会残废的。


    郑明霞所述的事实及理由:

    我于一九九八年五月修炼法轮大法。此功法要求修炼人按“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重德行善、处处为他人着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出于个人的妒嫉,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电视、广播铺天盖地的宣传,捏造谎言欺骗世人。我感到很痛心,为表达我们的心声,我于七月二十三日去了吉林市信访局,被临江门派出所带回送到临江街道非法关押,白天晚上有人看守,不让回家,一个月后才放我回家。

    从此我家就没有了安宁之日,街道天天往我家打电话骚扰,没办法正常生活。于是我就想,真的就没有说理的地方吗,解铃还须系铃人,还是去北京信访办反映情况吧!九月三日我去了北京。可是信访办周围都是便衣,根本不让百姓说真话。我被非法抓到天台体育场,当时正是炎热的夏天,气温高达四十多度,被暴晒在烈日下整整一天,不给水喝,不让上厕所,晚上被驻京办事处人员接走。警察强行搜我们全身,内衣都得脱光,钱都被他们搜走,被遣送到当地后拘留十五天。

    我家的电话也被监控,因我和朋友通电话,临江门派出所到我家搜查,家里就象被抢劫一样狼狈,我又被拘留十五天。就这样提心吊胆的过日子,我想难道在中国做好人就这么难吗?中国就没有说理的地方吗?十月一日派出所又到我家,把我强行绑架到沙河子洗脑班,被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又被送进拘留所拘留十五天。三个月的时间基本是在洗脑班、拘留所度过的,他们没有任何手续和文件。

    电视不断造谣生事,派出所三天两头到家里盘查,实在呆不下去了,我于二零零零年十月三日又去上访,下火车就被盘查,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因我们修炼人不说谎话,结果被抓到青云派出所折磨了一天一夜后,送到大兴看守所,天天提审、抽血化验,吃糠咽菜,折磨了一个月后,被吉林市驻京办带回送往越山路拘留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在本人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强行送往臭名昭著的黑嘴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第一天到那后,先是所谓的检查身体,目的是为了选择迫害你的手段。我被分到第六大队,第一天晚上就让犹大轮番给我洗脑,一夜没让睡觉,还不让去厕所,目的是转化让你放弃信仰。早上警察找我谈话(此警察姓侯),恶毒凶残。她说:“你来到这里不参加劳动,白吃白喝。”我说:“这里不是我想来的地方,是强制送来的”。她恶狠狠的说:“给你三天时间转化,想好了再和我谈”。第二天晚上又一宿没让睡觉。白天让刑事犯寸步不离的看着。第二天恶警把我叫到三楼恶警室,等在那里的还有朱丹大队长,她们二话没说,拿起高压电棍就电,我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呢,就被电倒在地,失去了知觉,等我醒来时,发现我躺在监舍,包夹她们把我拖下楼的。

    第四天我又被拖到恶警室,她说:“你不参加劳动,谁养活你”。我说:“我不是犯人”。她们气急败坏地大骂。拿起电棍又电,放脸上一动不动地电,最后两腮电起鸡蛋黄那么大的水泡,晚上不让睡觉叫熬鹰,我闭上眼睛她们就把我眼睛扒开,在这恐怖的气氛中,一时一刻都无法忍受。我被电得头昏脑胀,高压二百二十,低压一百六十,我绝食抗议,因为我血压高,他们不敢灌食,就给包夹我的人施压,如果我不吃饭就给她们加期。

    天天让我们干活,每天干十五、六个小时的活,给他们挣钱。原来一百四十多斤的体重,出来时只有七十多斤。

    我的老母亲向别人借了十元钱千里迢迢来看我,恶警不让见,我母亲一边哭一边喊着我的名字,没有人性的警察还骂我不孝,说不转化就不让见任何人。我说:“让我往那转呢?”恶警说:“你偷抢都行,就是不能做好人”。真可悲!这都是江泽民一手造成的,是他迫害无辜的善良人。


    梁宝范、刘俊梅、梁晶一家三口在控告书中所述的事实与理由:

    梁宝范、刘俊梅夫妻和女儿梁晶邮寄诉状的收据
    梁宝范、刘俊梅夫妻和女儿梁晶邮寄诉状的收据

    (一)梁宝范自诉:家里穷,读书少,靠出苦力挣钱养家,得了严重的伤力,不能干体力活,抽烟酗酒,没有正式工作,妻子和我一样卖力打工挣钱养家,去双阳学修车时有幸认知法轮功,开始学炼,身体好了,能干重活了,一口气给一亩地除草都不觉得累,烟酒都戒掉了,身心受益。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集团开始对法轮功残酷迫害,为澄清事实真相,同修都开始散发真相传单、小册子,告诉世人法轮大法是正法,祛病健身有奇效,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让世人认清媒体的造谣宣传。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我在发真相资料时,被一位不明真相的老人拉到火车站前民主派出所,被非法扣留。因不说姓名、家庭住址及资料来源,公安人员将我裤腰带解下戴上手铐,让我提着裤子蹲马步,直到浑身是汗。将上衣从后背拉起蒙住头,几个人用胶皮棒打,说我“不真、不善、不忍”,将我身上的一千元左右的现金搜走,说是要照相、办手续等,后来因为民警认出我是他同学的弟弟,余额八百元还给我。

    我被非法关在看守所七天后,在没通知家属和我不知道的情况下,被非法劳教一年送到九台劳教所,每天两顿饭吃的是让人饿不死的二个窝窝头。挑瓜子干两人份的活,还每天加码,数量不够、挑不好就连打带骂,不把人当人看。在空心砖厂搬砖,一人干二~三人份的活。

    因为我告诉别人法轮大法好,冯狱警将我叫到办公室(办公室里面没有摄像头),四五个狱警排成一排,冯狱警问我在工地说什么,我说:“法轮大法好!”就让我上前,我刚走一步,我身后的谢狱警右手立掌用力劈向我的后脖子,我觉得脖子象断了一样向前扑倒,前面狱警又迎面一掌,觉得五官剧痛向后倒去,身后一狱警一脚重重踹在后腰上使我向前几步,又被第四名狱警当胸一拳,砸的胸前剧痛,重重摔坐在地上,天旋地转、眼冒金星,只觉得浑身上下冒火(那是常人想象不到的痛苦),我顿觉不妙,马上就地盘腿打坐。冯狱警说:“你不是神吗?坐地上干啥?”我回说:“是你们打的!”狱警都相互问:“谁打他了,谁打他了,我没看见,你看见了吗,你看见了吗?”指着我说:“你有病!”向外喊叫狱医来看看,谢狱警左手搓着右手走到我跟前,左手用力掐我脖子说:“你小子,真有刚啊。”

    接近一年期满,狱警叫我写不炼的“保证书”,我说不写,狱警就叫几个普通犯人(包夹)看着我不让我睡觉,还利用言语诱导,妄图使我误入歧途,让我整天坐板。当时是十一月份,天气非常冷,不让我穿棉衣棉裤,只穿内衣内裤在室内坐板,还在屋地到处洒水、门窗大开、水都结冰了,冻得包夹(普通犯人)戴着棉帽子、棉手套、穿了两层棉大衣满屋子来回走,还不停的咒骂着。

    (二)刘俊梅自诉: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日丈夫外出散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污告,被吉林市民主派出所绑架,送进看守所,由于不放弃修炼,在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七天就被送到九台劳教所非法关押劳教一年。丈夫不在,我承担不了这两个人的工作,所以我只好辞职。

    由于丈夫被迫害,我和两个孩子(一个十四岁,一个十六岁)失去经济来源,只有到处打工维持生计,象男子一样干体力活养家,吃了别人没有吃过的苦,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

    (三)梁晶自诉:爸爸修炼以前不能干重活,家里穷,到处租房子住,最困难时四口人租住在一间二十~三十平方米的别人家的门房里面,学大法后,我们都按照师父教的“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事事为别人着想、不和别人争斗。爸爸身体变好了,而且不吸烟、不喝酒、脾气也变好了。我们家租住稍大一些的房子了,后来又买了一间平房,我们终于有属于自己的家了。学大法后,我们家人的身体都很好,从来没有生过大病、没打过针、没吃过药,感冒了,不用打针不用吃药,两三天、一两天就好了,甚至现在很少有得病的症状。

    一九九九年江氏集团开始污蔑法轮功,迫害法轮功学员,电视电台、新闻广播、报纸、甚至教科书都在宣传污蔑法轮功。我上学时,学校让不明真相的学生们观看污蔑法轮功的电影,还让在污蔑法轮功的条幅上面签名,甚至在政治课本里面加入污蔑法轮功为“×教”的内容让学生们学习。更甚者因为学生修炼法轮功而不让其上学,老师修炼法轮功而不让其工作。我工作时,我店里的老板修炼法轮功,时常有派出所人员进行骚扰,因借钱给修炼法轮功的朋友而被非法抓捕。

    二零零四年爸爸外出散发真相传单,因为想要告诉世人真相就被非法关押判刑一年,公安人员非法闯入我家,搜走我家的大法书籍。

    我们只是修炼法轮功,按师父教的“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由于江氏集团的造谣宣传,利用宣传工具污蔑法轮功,挑起世人对法轮功的仇恨,剥夺了我们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侵犯了爸爸的人身自由,并非法监听电话手机通信。


    王文君在控告书中所述的事实和理由:

    王文君邮寄诉状的收据
    王文君邮寄诉状的收据

    二零零零年九月末的下午,我到吉林火车站售票窗口买了一张去北京的火车票,将票拿在手中去检票口检票。途经一个大门时从门的两边出来一男一女把我拦住,那个女的一把将我手中的火车票夺去看了一眼票说:“又一个去北京的!”男的让我出示身份证,我诧异的将身份证拿出来给他,他看都没看随手装入他的上衣兜说:“跟我走。”我即刻问他:“为什么跟你走?请把票和身份证还给我!”他边走边说:“到办公室说清楚了就还你。”我不得不跟着他,因为从小到大从没做过犯法的事我心里很坦然。

    到了办公室(在旧火车站候车室入口的右侧)就再也出不去了,因为门里边有警察把守,只能进不能出。屋里关押了许多去北京的人,没有人理会我们这些被无理非法关押的人,一直关押到去北京的火车出站后,才让我们这些去北京的人到候车室的大厅里站着,因为去北京的人太多了,办公室已经装不下了。

    出来后,又被关在警察用人墙围成的圈子中,我们站了几个小时,天已经很晚了,不知道时间到了几点,在这期间让每个人自报家庭住址,我如实的报了我的住址。来了好多辆车,分别把我们装到几辆车中,我被拉到吉林市船营公安分局。这个过程中我们身边都紧跟着好多警察,也就是每个警察都紧盯着象我这样本份的妇女,从候车室拉我们上车的过程中,还抓着我的肩膀,生怕我跑了。

    在船营公安分局的大会议室里又呆了很长时间,好象是临近半夜了,临江派出所才来车把我拉回派出所关押到第二天早上。派出所的警察以审问的方式问我:“去北京干什么?”我给他讲:“自己掏钱买票去北京不犯法,法律上没有说去北京是违反宪法,至于干什么是我的私事,逛逛北京、到中关村看看、旅游观光玩一玩,有什么不可以呢?”警察问:“你炼不炼法轮功?”我回答:“炼!”警察让我在笔录上签字,又给我照了相、按了手印,我以为完事大吉可以回家了,一直呆到下午警察才来,拿拘留票子要我在上面签字,以“扰乱公共秩序罪”拘留我十五天,我坚决拒绝签字,因为我没触犯到任何法律条款、没犯罪。“你们非法扣押了我的火车票和身份证,还要拘留我十五天?我扰乱什么公共秩序了?天理何在?”警察说:“只因为你炼法轮功。”

    临江派出所强行把我送到吉林市拘留所,十五天里我受到拘留所警察的谩骂恐吓,每天坐板,有时无来由的打开大铁门让我们转过脸,面对着狱警听他训斥,这是好听的,其实就是一顿臭骂,骂我们的脸不如屁股。吃的玉米面发糕中间都是红色变质的,喝完白菜汤的碗底都有沙子,这样的饭菜还要交一百五十元伙食费,亲属来探望,买的营养品拘留所警察明确的告诉我:不能在拘留所吃这些东西,所以都让他们自己(警察)留下了。

    十五天,只留孩子一个人在家(我是单亲家庭),经历了恐惧、孤苦、无助,对孩子的精神上、心灵上受到很大的伤害,已无心上学。

    十五天到期后,回家就再无宁日了。我已经记不清,社区、街道、派出所警察无数次的打电话、登门骚扰,越是临近什么所谓的敏感日,越是骚扰的频繁。他们不但扣押了我的身份证、火车票,还以收户口本普查房屋为借口,把我的户口本扣押多年,几次要都不给,最后在二零一零年才要回来。身份证是我自己花钱补办的,因为没有身份证给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的不便。

    对法轮功的迫害,让我和孩子在名誉、身心、精神、经济上都遭受很大的损失与伤害。直到现今都让我们身心疲惫,孩子在外地打工都不愿意回家。


    关辉在控告书中所述的事实和理由:

    关辉邮寄刑事诉状的回执
    关辉邮寄刑事诉状的回执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八日,我坐在通往去天津的火车上,因为去往北京的购票口有很多警察盯着购票的每一个人,已经不知道有多少法轮功学员被抓,所以我改买去天津的车票。就是这样,列车行驶到辉南时还是有好多人被查出是炼法轮功的,被数名警察连拉带拽、带骂,强行推下车(一年以后才知道他们被带下车后,直接送到当地拘留所迫害)。

    我是一个性格内向、不善言谈、从小到大一直依靠身边的亲人、从没离开过家、也没有出过远门、更没有亲眼看到过号称人民警察的人会对老百姓大打出手。当时把我吓蒙了,心“嘭嘭”直跳。我用手捂着胸口,想尽快让自己平静下来。车到天津后,我下了车又转坐晚上七点多的汽车到北京。经历了一天的恐吓,又渴又饿身体也很疲惫,想尽快找个住宿的地方。可是走了两个多小时都没有找到愿意让我住的地方,北京是中国的首都,大大小小宾馆、旅店到处都是,可是他们的门上、窗户上都贴着“法轮功不准入内,拒绝法轮功入住!”等字样。当时北京的秋天晚上还是很冷,我在黑夜里走来走去,一家一家的问,一家一家的拒绝,并说这是上面的意思。

    二十九日早上去信访办,想把我为什么要炼法轮功、从有病到一身轻的经历告诉他们,我们按着“真、善、忍”的要求做个好人,没有错。因为不知道信访办在哪,打出租车一说去信访办,都说不知道。几个小时过去了,也没打到车,后来又过来一辆出租车,我先说:“你要多少钱都行,我要去信访办。”他瞅瞅我没吱声,我认为他默许了就快步上了车,一路上他阴沉着脸,一句话都不说,转了老长时间,车停下了,他说:“我只能把你送到这,再往前走一转弯就到了。”我谢过他后按着他告诉的方向走,前面有一群站着、坐着的三四十岁男子,长的膀大腰圆的。我边走边看牌子,当我走到他们对面时,他们都不说话了,每个人都转过头来瞪着眼睛看着我,我当时找信访办心切,也没有多想什么就走过去了。这时从路对面过来两个人,我问他们:“信访办在哪?”他手指着那一群人说:“这就是信访办。”“我咋没看到牌子?”他说:“没牌子。”我惊呆了。后来我才知道,去信访办上访的法轮功学员都被他们的人,先是一顿毒打(那一群人就是警察和打手),然后再送回当地关押迫害。号称伟、光、正的这么大的一个国家信访办,连个牌子都不敢挂。去信访办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它们到底是怕什么?怕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吗?

    由于上告无门,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早上来到天安门广场,首先看到四周戒严,用绳子拦上不让进入,到处都是警察和便衣。我一边走一边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突然从我身后窜来一伙人将我强行推上面包车,送到天安门附近的派出所,关到铁笼子里。那里边儿已关押了很多炼法轮功的人,楼上楼下挤的满满的,有七八十岁的老人,有在母亲怀里哭闹的婴儿,地上多处都有血迹,没有水和食物,也不给孩子水和食物,多辆面包车还不停的往这儿送炼法轮功的人。

    过一会儿一个警察叫我出去,问我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我不吱声,警察说:“你不是炼真、善、忍的吗?怎么不敢说真话?”我没有多想就报了姓名,晚上就被吉林市驻北京办事处的人带走,关在办事处外八楼内(里面已经关押了很多法轮功学员)。几天后把我们分批押回,被吉林市华南派出所警察楚某、程某送进拘留所(中途把我仅有的七元钱给拿走了),十五天后又把我强行送到看守所迫害,四五十人挤在一间三十多平米的小屋里,又黑又脏又臭,厕所就在屋中间,狱警进来离老远就把鼻子捂住,我们吃的是变质发霉、变硬的窝窝头,还有一碗看不清是什么做的菜汤,碗底全是泥,没有一点油,就这样我们还得向它们交伙食费,花三百元买旧被褥。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日,以我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宣讲“法轮大法好”为由,非法对我劳动教养三年,在我拒绝签字后,仍强行把我和其他四十多人,二人一组用手铐锁住,强行将我们送到吉林省女子劳动教养所迫害。

    我上有七十多岁的父母、公公,下有上小学的女儿,老人们知道这事以后一下苍老许多,都病了,他们都是经过共产党历次运动的人,深知共产党整人的那套手段,都为我担心,不知我能不能活着回来,十几岁女儿想妈妈,天天偷着哭。身心受到很大伤害,直到现在还存在阴影。

    到劳教所后要求背监规,我不背,他们说不背不让睡觉,每天干十多个小时的活,不许和任何人说话,狱警、包夹打骂大法弟子是常事,强迫每个人必须天天写思想汇报,其目的就是想尽办法让我们与师父与大法断开,逼我们骂大法、骂师父,定期全所开大会污蔑师父和大法,由于天天处于高度恐惧中,致使我头重脚轻、整夜不间断的咳嗽、心跳过快、血压不正常(低压四十、高压六十),身心受到很大伤害。就是这样还得照常给它们干活挣钱。

    由于丈夫听江氏集团亲手制造的天安门自焚谎言后,坚决与我离婚。就这样一个好好的家庭因为谎言被拆散了,离婚后,我一直居无定所、流离失所至今,这些年来我和女儿受到的伤害是无法用语言表述的。


    杨明艳在控告书中所述的事实和理由:

    杨明艳寄刑事诉状的回执
    杨明艳寄刑事诉状的回执

    二零零一年一月四日,我坐公交车来到吉林火车站。在火车站售票口买了一张去北京的火车票。很顺利的通过了检票口。一路上起初还很平静。在距离北京还有一站时,突然一帮警察出现在车厢里。紧接着就有几个警察直奔我而来。他们让我出示身份证,我就把复印身份证给了他们,然后他们就把我领到餐车的隔壁。共有八个警察把我围了起来,七嘴八舌的对我进行盘查后,送到了北京前一站的铁路警局。

    进去了一会儿,就来了一男一女俩个警察。那个女的还戴了一副长长的胶皮手套,开始对我搜身了!她把我的羽绒服和头巾拽了下来。从上身摸到下身。又从头顶摸到脚下。当翻到羽绒服和头巾时,从我的头巾里抖出一个印有“法轮大法好”的条幅来,拿着条幅她问我:你还有什么说的?我坦然的告诉她:我就是来告诉你们法轮大法好!

    在确认我是大法弟子后,他们就把我和另一个刚刚确认的大法弟子一人戴一只手铐连在一起,送到了吉林驻北京办事处。由于每天都有全国各地陆续来北京的大法弟子。所以在那里只住了一个晚上,我们就被警察看着坐火车送回了原地。在火车上,警察给买了卧铺票。但却让我们四个人挤在一个卧铺上。然而却每个人要交一张卧铺的票钱。

    回来后,因当时怕给单位添麻烦,我就没有说有工作。他们按家属把我送到一个铁路派出所。到那正赶上吃午饭,其中一个大法弟子家属请他们吃饭。他们端过来一盘饺子让我吃。我说不饿就没吃。其实我已经两顿没吃饭了。后来他们又和居住所在地联系,得知我有工作单位,就让单位领导来接人,和我单位领导要了一千元,说是路费和给我买饺子的钱。在以后的日子里,领导又把这笔钱在我的工资里扣除。

    单位领导把我接回的当天晚上就把我送到了公安局进行登记。登记过程中他们问我还炼不炼?我就给他讲自己亲身受益的经过。讲我原来没炼功之前,患有咽炎、扁桃体炎、腰痛、天气稍冷一点就感冒;胃痛是冷了痛,饿了痛,凉了痛,生气痛,有时痛得我必须用一本书卷成筒或用一块板子顶住胃部才能减轻痛感;更严重的是神经官能症,每天都睡不着,每每刚到夜晚就盼着快点天亮。由于睡不着,白天就心情烦躁。到医院看病,公费医疗大夫只给开点谷维素和维C之类的药。不但治不好。有时倒气的更睡不着了!这些病这么多年一直在折磨着我。自从炼了法轮功之后,我没有花一分钱所有的病全好了!你们说,我怎么能不炼呢?!说到这里,进来一个人,听我还在宣传法轮功好呢!就说:赶快送进去!别让她在这磨叽了!于是,我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没有通知家属和没有任何人签字的情况下,被送进了监狱的看守所。

    在那里经受了前所未有的非人待遇。二十多个人在没有任何铺盖的水泥地上睡觉。人多大家只能象刀鱼似的侧身而卧。寒冬腊月满墙的白霜被那么多人的哈气熏得哗哗往下淌水。吃的是窝窝头,喝的是碗底下一层泥沙的白菜汤。就这样还强迫我们每月交伙食费。由于没有转化,在看守所被关了十八天后,我又被送到了长春黑嘴子劳教所。

    在劳教所里,我们每天要干十五、六小时的奴工。管教们为了创收和挣黑心钱,每天加班加点;大声的呵斥谩骂声更是不绝于耳。刚开始由于长时间不让睡觉,双脚肿的一按一个坑,半天不起来。后来由于每天身体上的超负荷劳动和精神上的压力,使得我修炼大法后已经痊愈了的病又卷土从来,特别是失眠引起的功能性心脏病非常严重。

    在将近一个半月多的时间里,我每天白天晚上都无法入睡。人也越来越瘦,说话有气无力,走路直打晃。每每犯病时,浑身冰凉冒虚汗,四肢没知觉。有几次舌头都硬了!后来发展到每到午饭后都要抢救。而每次的抢救他们都把速效救心丸强行往我嘴里塞。其间,曾几次在狱医的带领下做过检查。也曾被抽过几次血。当时自己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给我抽血。

    在我被关押到八十天时,一次弟弟去看我。警察对弟弟说:你姐已经不行了!你快让她们单位领导和公安局的人来,把人领回去吧!弟弟听说后,在没有见到我的情况下,就急忙驱车赶往我单位和公安局去找人。好不容易找到各方人后,第二天又去了劳教所,把已经瘦的皮包骨、走路不稳的我接了回来。回来的路上公安局的人还试图想把我弄去看守所,被我弟弟严词拒绝了!

    在我被绑架关押期间,两个儿子在外求学,每天吃不好睡不安,每天在担心和焦虑中度过;丈夫本来身体不好,为了供孩子上学,不得不在单位破产的情况下,去东奔西跑做生意,得知我被抓后他几次放声大哭,还曾一度悲伤过度休克过;每每见到人就说家里象塌了天一样!因为这多年来他在外面给孩子挣钱,家里教育孩子和孝敬老人的事都是由我来承担。

    在我被关押期间和回家后的一年里,单位每月只给我二百元的生活费,并且每到所谓的敏感日单位领导和居住地的警察打电话骚扰,给我及家人在身心上、精神上和经济上都遭受了极大的损失和伤害。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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